歷經2年,時至近日,歐美對中國光伏的“雙反”之戰終將告一段落。其過程、其結果,專業人士各有解讀。無論如何解讀,結果是明確的:中美之爭是我們敗,中歐之爭是我們平。為什么敗,為什么平倒是引起不懂國際貿易的筆者幾點思考。
相信經驗之說一定是最普遍、最無爭議的解釋。中美之爭在先,缺少經驗,國家和企業重視不夠,所以結果不理想;中歐之爭在后,有了一些經驗,國家和企業也都更加重視,所以結果還不錯。
市場體量和相互關系不同。中歐光伏貿易涉及金額200億美元,是雙邊貿易總額的3.6%,兩地光伏市場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這使得雙方都會冷靜,都知道退一步海闊天空;而中美光伏貿易額涉及金額20億美元,是雙邊貿易總額的0.4%,過去美國市場也只占眾多中國大型光伏企業銷售總額的10%強,不像2011年時中國光伏產品占據歐洲市場的80%。
表現出的文化不同。因為經濟、文化、歷史的積淀不同,經濟實力不是第一的歐洲卻成為全球第一的新能源發祥地,歐洲更尊重人的價值和具有包容性;而美國長時間以來老大當慣了,做事風格從來是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鼾睡。最有意思的現象是,“雙反”的始作俑者——德國企業solarworld,在歐洲沒有取得希望的結果,卻在美國找到了知音。
對歐美光伏產業的影響程度不同。在中國光伏加工業所向披靡的壓力下,美國有諸如solyndra、Evergreen、SpectraWatt等光伏企業紛紛破產,雖然三家產能占到美國晶硅電池市場銷售額的20%,但在全球范圍內,三家企業體量有限。并且據了解美國市場的專家講:晶硅電池早已不是美國的發展方向了;歐洲卻有Q-cell、Conergy的破產,體量無一不是世界級的。從各方信息看,歐洲光伏加工業的損失是重大的。
讓筆者想不明白的是:既然在中國光伏出口市場份額上,美國小,歐洲大;既然在對光伏加工業的影響程度上,美國輕,歐洲重,對于“雙反”,歐洲理應更加嚴厲,可結果卻好像并非如此。
如果只看到“雙反”辯論時,歐美兩地都有支持和反對兩種不同利益群體的不同聲音,就把此事定義為利益之爭,可能會流于表面;如果只是把“雙反”的裁定,定義為歐美兩地文化程度差異的結果,更是流于簡單。
“項公舞劍意在沛公”,這是筆者對美國強硬態度的唯一解讀。全球都在爭奪新能源發展的話語權,美國最不希望看到中國光伏產業的崛起。因為“雙反”會為它贏得時間,所以“雙反”的決心是不容質疑的。歷史地看,只要事關全球霸權,美國的態度從來是不容置疑的。就像60多年前要打一場朝鮮戰爭;就像30多年前要通過“星球大戰”拖垮前蘇聯;就像當前堅定不移地要重返亞洲。此時的筆者想到了華為并購美國3COM公司;想到了三一重工收購美國風電場;想到了雙匯收購美國史密斯菲爾德肉食品企業,無不遭到美國的國家反對,理由無一例外:“威脅國家安全”。
美國光伏把中國列為最大假想敵也不奇怪,談光伏發展,言必歐洲,言必德國,其實在筆者心中真正的對手也是美國。
去年底以來,國家大力支持光伏產業,如果只是把它定義為救光伏產業于水火,結論一定是錯誤的。從2008年到2012年,中國遭受發起調查的反傾銷案件是308起,遭受實施的反傾銷案件是233起,對光伏“雙反”異乎尋常的重視,國家一定有著更深層面的思考。
(作者為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首席光伏研究員、光伏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