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能綜監管〔2013〕249號
各派出機構:
2010年4月至2011年12月,原電監會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了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工作,在社會上和行業內產生了廣泛積極的影響,供電企業“三指定”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但是,根據有些單位和群眾反映,部分供電企業利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非關聯企業參與用戶受電工程市場競爭等問題依然存在,部分地區的“三指定”現象甚至存在反彈的趨勢。為切實維護用戶受電工程市場秩序,確保市場公正、公平、開放,根據局長辦公會議有關精神,決定組織開展用戶受電工程市場開放情況專題調研?,F就調研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調研目的
全面了解用戶受電工程市場開放的有關情況,摸清“三指定”行為存在的重點環節、重點地區,梳理當前“三指定”行為的主要表現形式,分析“三指定”行為出現的根源,研究提出防范“三指定”行為的有效措施,促進用戶受電工程市場的公平開放,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二、調研內容
調研內容力求全面、客觀、真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內容:
(一)用戶受電工程市場方面。
1、用戶受電工程市場基本情況。各?。▍^、市)2012年以來高壓業擴報裝項目數量、金額,供電企業關聯企業和非關聯企業基本情況,市場份額占有情況及變化趨勢等。
2、供電企業對用戶受電工程的管理情況。是否建立健全用戶業擴報裝管理制度,是否按照《供電企業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工作方案》(電監稽查〔2010〕15號)、《關于對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行為等進行全面整改的通知》(辦稽查〔2011〕69號)、《供電企業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監管報告》(監管公告2012年第3號)等文件要求,舉一反三,制定防范“三指定”行為的措施等。
3、供電企業用戶受電工程的辦理情況。供電企業實際辦理用戶受電工程的流程是否清晰,工程檔案資料是否齊全,對用戶受電工程方案制定及提供、資料審查、中間檢查、竣工驗收和裝表接電各環節的辦理是否滿足時限要求等。
4、“三指定”行為的主要表現形式。供電企業是否直接或間接存在“三指定”行為,主要表現形式有哪些,如設置障礙影響用戶自主選擇權,讓特定企業提前介入用戶報裝過程,在竣工驗收時設置障礙延長驗收時間等。
(二)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工程方面。
1、小區配套工程的建設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出臺的有關小區配套工程建設管理規定、收費文件、收費標準,以及相關制度情況等。
2、小區配套工程的實施情況。小區配套工程的建設方式,是否公開招投標,是否作為供電企業內部工程進行管理,是否形成或變相形成由供電企業關聯企業承接設計、施工和設備采購的事實。
3、小區配套工程費的收支情況。自收取小區配套工程費以來,小區配套費的收、支等管理情況。
(三)信息公開方面
1、用戶受電工程信息公開情況。供電企業業擴工程信息化建設情況,是否采取一定措施對相關信息進行公開,用戶受電工程監管信息系統建設情況等。
2、用戶的知情權情況。用戶能否清楚知曉辦理業擴報裝的流程和自身權利,能否方便查詢用電報裝信息和辦理進度,能否獲得必要的業務咨詢和技術標準咨詢等。
3、12398熱線公示情況。重點是《關于加強12398投訴舉報熱線標識普及和宣傳工作的通知》(辦稽查〔2012〕87號)的貫徹落實情況等。
(四)市場主體的訴求方面。
1、社會施工企業、用戶等市場主體的反映情況。電力設計、施工、設備材料供應單位、招標代理單位、監理單位、用戶等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對“三指定”行為發展趨勢的看法,如是否存在反彈的趨勢。
2、供電企業對規范用戶受電市場工程的意見。供電企業對收到的“三指定”投訴的處理情況,對開放用戶受電工程市場和防范“三指定”行為的意見等。
另外,各派出機構要認真梳理收到的涉及“三指定”投訴舉報情況。逐項統計2012年以來涉及“三指定”投訴舉報的變化情況和趨勢。
三、調研時間
調研工作計劃在9月中旬前完成。請各派出機構根據本通知精神立即組織開展調研工作,并將調研總結報告(紙質和電子版)于8月底前報送市場監管司。市場監管司將組成2個調研組,會同有關派出機構對部分地區進行共同調研(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市場監管司負責對各派出機構調研報告進行匯總,形成全國調研報告。
四、調研方式
各派出機構調研過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盡可能全面掌握真實情況。
(一)召開座談會。
分別召集政府有關部門、電力設計、施工、設備材料供應單位、招標代理單位、監理單位、用戶等參加的座談會,聽取意見和建議。
(二)約談約訪。
約談有關供電企業負責人,了解企業業擴報裝工作流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三)明查暗訪。
調研過程中要認真查看供電企業用戶工程檔案資料,突擊檢查供電企業營業場所,實地走訪有關電力用戶等了解實際情況。
五、調研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調研工作,根據調研內容細化調研工作方案,針對“三指定”行為出現的重點地區、重點環節,扎實開展調研工作,確保調研取得實效。
(二)調研工作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客觀反映用戶受電工程市場的現狀、存在的問題,要立足于解決實際問題,通過調查研究探索解決問題的方法。
(三)調研報告要嚴格按照《調研報告提綱》(見附件)的內容撰寫,確保情況清楚,數據翔實,問題分析深入,政策建議切實可行。
聯系人:市場監管司 王云波 010-66597385
郵 箱:jichaju@serc.gov.cn
附件:調研報告提綱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3年7月22日
附件
調研報告提綱
一、調研工作組織情況
包括各派出機構組織部署情況,調研方案細化情況,調研工作主要方式等。
二、用戶受電工程市場基本情況
1、市場基本情況。包括各?。▍^、市)2012年以來高壓業擴報裝項目數量、金額,供電企業關聯企業和非關聯企業基本情況,市場份額占有情況及變化趨勢等。
2、供電企業對用戶受電工程的管理情況。包括業擴報裝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檔案管理、信息公開以及履行供電普遍服務職責情況等。
3、小區配套工程建設、管理情況。包括小區配套工程建設管理模式,政策依據,收費標準,自收費開始以來配套費的收支、余額情況(按年度)等。
4、市場主體的訴求情況。重點是施工企業、用戶對開放用戶用電工程市場的意見。
5、監管機構對用戶受電工程市場的監管情況。包括監管機構采取了哪些措施,制定了哪些市場規則,收到的效果如何。2012年以來涉及“三指定”投訴舉報的數量,變化趨勢等。
三、“三指定”行為多發的地區、環節和主要表現形式
1、“三指定”行為多發的地區。對“三指定”行為多發的地區進行梳理,每個省至少列出2個“三指定”行為較嚴重的供電企業名單(地市級或縣級供電企業)。
2、“三指定”行為最易發生的環節。如下列環節:提供供電方案、設計文件和有關資料審核、中間檢查、竣工檢驗、裝表接電、業務標準咨詢、承裝(修、試)許可制度檢查、其他環節等。
3、“三指定”行為的主要表現形式。
四、目前用戶受電工程市場的主要問題
對調研發現的具體問題進行歸納和概括,同時分析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包括監管規則、企業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
1、用戶受電工程市場方面。
2、新建小區住宅配套工程方面。
3、其他方面。
五、建立防范“三指定”長效機制的意見建議
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方面:
1、對相關政策措施、標準方面的建議。
2、對加強用戶受電工程市場日常監管方面的建議。
3、對加強小區配套費的監管方面的建議。
4、對用戶受電工程監管信息系統建設方面的建議。
各派出機構:
2010年4月至2011年12月,原電監會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了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工作,在社會上和行業內產生了廣泛積極的影響,供電企業“三指定”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但是,根據有些單位和群眾反映,部分供電企業利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非關聯企業參與用戶受電工程市場競爭等問題依然存在,部分地區的“三指定”現象甚至存在反彈的趨勢。為切實維護用戶受電工程市場秩序,確保市場公正、公平、開放,根據局長辦公會議有關精神,決定組織開展用戶受電工程市場開放情況專題調研?,F就調研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調研目的
全面了解用戶受電工程市場開放的有關情況,摸清“三指定”行為存在的重點環節、重點地區,梳理當前“三指定”行為的主要表現形式,分析“三指定”行為出現的根源,研究提出防范“三指定”行為的有效措施,促進用戶受電工程市場的公平開放,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二、調研內容
調研內容力求全面、客觀、真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內容:
(一)用戶受電工程市場方面。
1、用戶受電工程市場基本情況。各?。▍^、市)2012年以來高壓業擴報裝項目數量、金額,供電企業關聯企業和非關聯企業基本情況,市場份額占有情況及變化趨勢等。
2、供電企業對用戶受電工程的管理情況。是否建立健全用戶業擴報裝管理制度,是否按照《供電企業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工作方案》(電監稽查〔2010〕15號)、《關于對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行為等進行全面整改的通知》(辦稽查〔2011〕69號)、《供電企業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監管報告》(監管公告2012年第3號)等文件要求,舉一反三,制定防范“三指定”行為的措施等。
3、供電企業用戶受電工程的辦理情況。供電企業實際辦理用戶受電工程的流程是否清晰,工程檔案資料是否齊全,對用戶受電工程方案制定及提供、資料審查、中間檢查、竣工驗收和裝表接電各環節的辦理是否滿足時限要求等。
4、“三指定”行為的主要表現形式。供電企業是否直接或間接存在“三指定”行為,主要表現形式有哪些,如設置障礙影響用戶自主選擇權,讓特定企業提前介入用戶報裝過程,在竣工驗收時設置障礙延長驗收時間等。
(二)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工程方面。
1、小區配套工程的建設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出臺的有關小區配套工程建設管理規定、收費文件、收費標準,以及相關制度情況等。
2、小區配套工程的實施情況。小區配套工程的建設方式,是否公開招投標,是否作為供電企業內部工程進行管理,是否形成或變相形成由供電企業關聯企業承接設計、施工和設備采購的事實。
3、小區配套工程費的收支情況。自收取小區配套工程費以來,小區配套費的收、支等管理情況。
(三)信息公開方面
1、用戶受電工程信息公開情況。供電企業業擴工程信息化建設情況,是否采取一定措施對相關信息進行公開,用戶受電工程監管信息系統建設情況等。
2、用戶的知情權情況。用戶能否清楚知曉辦理業擴報裝的流程和自身權利,能否方便查詢用電報裝信息和辦理進度,能否獲得必要的業務咨詢和技術標準咨詢等。
3、12398熱線公示情況。重點是《關于加強12398投訴舉報熱線標識普及和宣傳工作的通知》(辦稽查〔2012〕87號)的貫徹落實情況等。
(四)市場主體的訴求方面。
1、社會施工企業、用戶等市場主體的反映情況。電力設計、施工、設備材料供應單位、招標代理單位、監理單位、用戶等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對“三指定”行為發展趨勢的看法,如是否存在反彈的趨勢。
2、供電企業對規范用戶受電市場工程的意見。供電企業對收到的“三指定”投訴的處理情況,對開放用戶受電工程市場和防范“三指定”行為的意見等。
另外,各派出機構要認真梳理收到的涉及“三指定”投訴舉報情況。逐項統計2012年以來涉及“三指定”投訴舉報的變化情況和趨勢。
三、調研時間
調研工作計劃在9月中旬前完成。請各派出機構根據本通知精神立即組織開展調研工作,并將調研總結報告(紙質和電子版)于8月底前報送市場監管司。市場監管司將組成2個調研組,會同有關派出機構對部分地區進行共同調研(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市場監管司負責對各派出機構調研報告進行匯總,形成全國調研報告。
四、調研方式
各派出機構調研過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盡可能全面掌握真實情況。
(一)召開座談會。
分別召集政府有關部門、電力設計、施工、設備材料供應單位、招標代理單位、監理單位、用戶等參加的座談會,聽取意見和建議。
(二)約談約訪。
約談有關供電企業負責人,了解企業業擴報裝工作流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三)明查暗訪。
調研過程中要認真查看供電企業用戶工程檔案資料,突擊檢查供電企業營業場所,實地走訪有關電力用戶等了解實際情況。
五、調研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調研工作,根據調研內容細化調研工作方案,針對“三指定”行為出現的重點地區、重點環節,扎實開展調研工作,確保調研取得實效。
(二)調研工作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客觀反映用戶受電工程市場的現狀、存在的問題,要立足于解決實際問題,通過調查研究探索解決問題的方法。
(三)調研報告要嚴格按照《調研報告提綱》(見附件)的內容撰寫,確保情況清楚,數據翔實,問題分析深入,政策建議切實可行。
聯系人:市場監管司 王云波 010-66597385
郵 箱:jichaju@serc.gov.cn
附件:調研報告提綱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3年7月22日
附件
調研報告提綱
一、調研工作組織情況
包括各派出機構組織部署情況,調研方案細化情況,調研工作主要方式等。
二、用戶受電工程市場基本情況
1、市場基本情況。包括各?。▍^、市)2012年以來高壓業擴報裝項目數量、金額,供電企業關聯企業和非關聯企業基本情況,市場份額占有情況及變化趨勢等。
2、供電企業對用戶受電工程的管理情況。包括業擴報裝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檔案管理、信息公開以及履行供電普遍服務職責情況等。
3、小區配套工程建設、管理情況。包括小區配套工程建設管理模式,政策依據,收費標準,自收費開始以來配套費的收支、余額情況(按年度)等。
4、市場主體的訴求情況。重點是施工企業、用戶對開放用戶用電工程市場的意見。
5、監管機構對用戶受電工程市場的監管情況。包括監管機構采取了哪些措施,制定了哪些市場規則,收到的效果如何。2012年以來涉及“三指定”投訴舉報的數量,變化趨勢等。
三、“三指定”行為多發的地區、環節和主要表現形式
1、“三指定”行為多發的地區。對“三指定”行為多發的地區進行梳理,每個省至少列出2個“三指定”行為較嚴重的供電企業名單(地市級或縣級供電企業)。
2、“三指定”行為最易發生的環節。如下列環節:提供供電方案、設計文件和有關資料審核、中間檢查、竣工檢驗、裝表接電、業務標準咨詢、承裝(修、試)許可制度檢查、其他環節等。
3、“三指定”行為的主要表現形式。
四、目前用戶受電工程市場的主要問題
對調研發現的具體問題進行歸納和概括,同時分析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包括監管規則、企業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
1、用戶受電工程市場方面。
2、新建小區住宅配套工程方面。
3、其他方面。
五、建立防范“三指定”長效機制的意見建議
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方面:
1、對相關政策措施、標準方面的建議。
2、對加強用戶受電工程市場日常監管方面的建議。
3、對加強小區配套費的監管方面的建議。
4、對用戶受電工程監管信息系統建設方面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