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銀行中國局高級能源專家 王曉東
■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首席光伏研究員 紅煒
用新的思維面對
新能源發展中的老問題
紅煒:中國的新能源產業在取得舉世矚目成就的同時,近些年的發展呈現出一種奇怪的狀態:一邊是國家重視程度日益提高,一邊是產業中的問題日益復雜;一邊是文件不斷,一邊是并網難、規模膨脹控制難、產業市場化整合難等老問題始終找不到答案。對于新能源產業發展中的問題,很像是中國老話:按下了葫蘆浮起了瓢,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政策力度雖大,效果卻不甚理想,就像針灸師扎不準關鍵穴位。其實人們都明白:問題不在管理機關,問題出在制度的設計。如何找到在尊重現行經濟制度前提下,有效協調新能源產業各種要素利益,實現資源最佳配置,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過去,世界銀行為中國的能源建設和電力改革做出了獨特、值得尊重的貢獻;今天,世界銀行又是如何看待中國新能源發展中的問題,并對解決這些問題有何建議?
王曉東: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實施后,中國新能源事業發展速度令世界矚目,例如風電產業是一路高歌、幾何式增長,目前產能和電站建設規模全球第一,為人類新能源事業建設做出了貢獻。對此,作為始終支持中國新能源事業發展的世界銀行感到由衷地高興。到目前,世行對中國第一期4000萬美元贈款、1.87 億美元貸款的可再生能源規模化項目已經完成,引導新能源規模化發展目標已經實現。第二期2700 萬美元贈款的項目正在準備之中,引導新能源規模化可持續發展成為本期主導方向。在欣喜看到中國新能源事業進步的同時,我們也確實注意到存在的問題,也在試圖結合成熟市場經驗幫助中國找到解決之道。所以,我同意你所說的構成新能源發展中許多重大缺憾的深層次原因在機制體制問題,同時必須在尊重現實的基礎上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采用新的思維嘗試解決久治不愈的問題。
基于此,在借鑒成熟市場經驗、結合中國現有國情、詳細解剖“棄風”原因、與相關機構不斷溝通的基礎之上,我們形成了一套促進中國新能源規模化持續發展的方案。我們認為當前最迫切和最根本解決棄風問題的關鍵是應當充分利用價格的手段。具體說就是用二部制發電上網電價來協調新能源發電與傳統能源發電,以及建立透明和回收成本的輸電定價體系來協調新能源發電與電網之間的利益關系。
二部制電價或許成為
解決“棄風”的利器
紅煒:在中國新能源產業研究圈內,“語不驚人死不休”的不乏其人,能解決實際問題的微乎其微。許多熱心人士常常忽略了兩個現實:中國有中國的特色,不能簡單照搬國外的電力體制;新能源是非完全市場化的產業,不能簡單采用完全市場化的管理辦法。解決實際問題的前提是面對現實,面對中國的現實解決中國的問題才是大智慧,世界銀行的思考是一個非常智慧的思考。我非常贊同選擇價格問題作為解決“棄風”和即將到來的“棄光”問題的突破口。價格應當是在尊重體制現實的基礎上解決光伏產業發展中一些問題的關鍵。按照哲學的說法:在諸多矛盾中,一定有一個主要矛盾,抓住了主要矛盾就抓住了解決問題的關鍵,我以為這個主要矛盾就是價格。政策不能解決全部經濟問題,經濟問題必須通過經濟的手段。雖然風電、光伏等新能源是非完全市場化的產業,但它首先是一個產業,在商品流通中價格是核心,而在新能源發電產業中電價一定是平衡各種利益的核心。這個價格與完全市場化產品價格不同的是,多了一個國家補貼的要素。通過合理的價格設計可以平衡不同利益關系,從而解決新能源產業發展中的許多問題。歐美對中國光伏“雙反”是價格問題,調整新能源產業供大于求、加速產業整合也是價格問題,相信協調新能源發電和傳統能源發電、電網公司各方利益一致,從根本上解決并網難問題應當也是可以通過價格加以解決的。只是不知道你所說的二部制電價是一個什么概念,又如何解決“棄風”問題。
王曉東:《可再生能源法》明文規定對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收購,可在中國現實中難以做到“全額”,我們的統計顯示約有20%的風電被“棄風”,10%的風電未能并網,這是一個巨大的損失。原因是:電力是一種特殊商品,是由發電、輸電、配電這一完整過程的相互匹配、積極合作來實現的,其前提是這個鏈條上各個要素的利益都有保障,才能形成最佳的服務和經濟結果。我們認為,現在大量棄風現象的原因,除了風電發展,火電發展,和電網發展缺乏協調以外,更多源于火電廠和電網企業對風電的消極抵制。現行的一部制固定批發電價是造成火電廠為避免減少發電量而抵制更多風電上網的唯一原因,當電網要求他們減少保證的發電時間,而接收更多風電的時候,他們的收入就會減少。另外,中國的電價體制沒有透明和回收成本的輸電電價,也就是說沒有給予輸電服務應有的認可。這樣,電網為接納間歇性的風電所增加的成本得不到足夠的補償,因此缺乏接受可再生能源發電的積極性。這些利益關系一日得不到協調和保障,“棄風”的問題一日難以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如何實現不大幅增加國家補貼,新能源又得以健康發展?無非是國家或通過強制的辦法,或通過改變價格制定、協調利益關系的辦法,即“胡蘿卜加大棒”。對于經濟社會中的矛盾,胡蘿卜的政策永遠優于大棒的政策,二部制電價就是新能源發展的胡蘿卜政策。以火電、風電調峰互補矛盾問題為例,火電發電上網的一部制電價應該為兩部制電價:容量電價和電量電價,前者反映企業的投資和固定成本,是確保電廠投資回收的不變成本。后者反映企業的燃料和變動成本 ,是確保發電耗能收益的可變成本,是根據發電量多少支付的價格。這就像電話收費中固定話費與通話次數話費二者的結合,既保證了電信部門的通道建設收益又保證了通話使用通道的收益,也獲得了消費者的認可。
二部制電價是
成熟市場國家的普遍作法
紅煒:二部制電價對于我來說是一個全新的概念,這是一個貼近市場的設計,是一個有可能協調新能源發電與傳統能源發電矛盾的關鍵。這一設計,既符合經濟學十大原則中“市場通常是組織經濟活動的一種好方法”,又符合我國體制轉軌的大方向,是非常值得探討的。不久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光伏產業發展“國六條”,其中第三條就是“完善光伏發電電價政策”,其指導意義非同一般。如果將電價確定為調節產業鏈中各種利益關系的重要支點,那么價格的設計合理與否就事關重大了。價格設計合理,社會付出成本低,發電企業積極性高;設計不合理,社會付出成本高,發電企業積極性未必高。由于對境外新能源發電市場情況所知甚少,我想知道的是二部制電價是專為中國設計,還是國外通行并運行成熟的電價方式?它會否帶來社會用電成本的增加?
王曉東:二部制電價是成熟市場國家普遍采用并運行多年的電價計算方式。如前面所說,發電、輸電、配電是電力商品完整的實現體系,在成熟市場中必須考慮不同環節生產者的利益,才能促進市場的生存和發展。我們只是根據中國電力體制的現實情況,初期設計僅僅聚焦在發電端。相信二部制電價同樣適合中國的情況,有利于新能源發電的規模化持續發展。
從一部制轉向二部制發電電價,不需要大幅度的改變現有的政策法規,技術上也并不難實現,科學制定的話也不會推高電網的購電成本,因此不會增加消費者成本。二部制發電電價不僅有利于解決風電上網問題、推動可再生能源的持續規模化發展,而且也為后續推進電力市場改革奠定了基礎。
紅煒:二部制電價可能是一個較好解決中國新能源發展中日益嚴重的“限電”問題的辦法,也具備為相關管理機關所接受的可能。如果這一前提成立,我更關心二部制電價能否得到認真執行,會否在執行中變形。因為這在中國是有前車之鑒的:按照當前全國實際用電量5萬億度、可再生能源電力附加8厘/度計算,國家每年應當能夠收取400億元人民幣的電力附加用于新能源補貼。可事實是,國家只能收到200多億元,原因在于除國家特許外,各地方、各環節通過巧立各種名目,對電費收取加以優惠甚至免除。中國的政策效果不理想,不是政策本身不理想,常常是政策執行過程的不理想,違背政策的處罰成本太低。如果二部制電價能夠成為促進新能源發展的利器,我們希望它的執行過程也同樣堅定而鋒利。
■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首席光伏研究員 紅煒
用新的思維面對
新能源發展中的老問題
紅煒:中國的新能源產業在取得舉世矚目成就的同時,近些年的發展呈現出一種奇怪的狀態:一邊是國家重視程度日益提高,一邊是產業中的問題日益復雜;一邊是文件不斷,一邊是并網難、規模膨脹控制難、產業市場化整合難等老問題始終找不到答案。對于新能源產業發展中的問題,很像是中國老話:按下了葫蘆浮起了瓢,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政策力度雖大,效果卻不甚理想,就像針灸師扎不準關鍵穴位。其實人們都明白:問題不在管理機關,問題出在制度的設計。如何找到在尊重現行經濟制度前提下,有效協調新能源產業各種要素利益,實現資源最佳配置,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過去,世界銀行為中國的能源建設和電力改革做出了獨特、值得尊重的貢獻;今天,世界銀行又是如何看待中國新能源發展中的問題,并對解決這些問題有何建議?
王曉東: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實施后,中國新能源事業發展速度令世界矚目,例如風電產業是一路高歌、幾何式增長,目前產能和電站建設規模全球第一,為人類新能源事業建設做出了貢獻。對此,作為始終支持中國新能源事業發展的世界銀行感到由衷地高興。到目前,世行對中國第一期4000萬美元贈款、1.87 億美元貸款的可再生能源規模化項目已經完成,引導新能源規模化發展目標已經實現。第二期2700 萬美元贈款的項目正在準備之中,引導新能源規模化可持續發展成為本期主導方向。在欣喜看到中國新能源事業進步的同時,我們也確實注意到存在的問題,也在試圖結合成熟市場經驗幫助中國找到解決之道。所以,我同意你所說的構成新能源發展中許多重大缺憾的深層次原因在機制體制問題,同時必須在尊重現實的基礎上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采用新的思維嘗試解決久治不愈的問題。
基于此,在借鑒成熟市場經驗、結合中國現有國情、詳細解剖“棄風”原因、與相關機構不斷溝通的基礎之上,我們形成了一套促進中國新能源規模化持續發展的方案。我們認為當前最迫切和最根本解決棄風問題的關鍵是應當充分利用價格的手段。具體說就是用二部制發電上網電價來協調新能源發電與傳統能源發電,以及建立透明和回收成本的輸電定價體系來協調新能源發電與電網之間的利益關系。
二部制電價或許成為
解決“棄風”的利器
紅煒:在中國新能源產業研究圈內,“語不驚人死不休”的不乏其人,能解決實際問題的微乎其微。許多熱心人士常常忽略了兩個現實:中國有中國的特色,不能簡單照搬國外的電力體制;新能源是非完全市場化的產業,不能簡單采用完全市場化的管理辦法。解決實際問題的前提是面對現實,面對中國的現實解決中國的問題才是大智慧,世界銀行的思考是一個非常智慧的思考。我非常贊同選擇價格問題作為解決“棄風”和即將到來的“棄光”問題的突破口。價格應當是在尊重體制現實的基礎上解決光伏產業發展中一些問題的關鍵。按照哲學的說法:在諸多矛盾中,一定有一個主要矛盾,抓住了主要矛盾就抓住了解決問題的關鍵,我以為這個主要矛盾就是價格。政策不能解決全部經濟問題,經濟問題必須通過經濟的手段。雖然風電、光伏等新能源是非完全市場化的產業,但它首先是一個產業,在商品流通中價格是核心,而在新能源發電產業中電價一定是平衡各種利益的核心。這個價格與完全市場化產品價格不同的是,多了一個國家補貼的要素。通過合理的價格設計可以平衡不同利益關系,從而解決新能源產業發展中的許多問題。歐美對中國光伏“雙反”是價格問題,調整新能源產業供大于求、加速產業整合也是價格問題,相信協調新能源發電和傳統能源發電、電網公司各方利益一致,從根本上解決并網難問題應當也是可以通過價格加以解決的。只是不知道你所說的二部制電價是一個什么概念,又如何解決“棄風”問題。
王曉東:《可再生能源法》明文規定對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收購,可在中國現實中難以做到“全額”,我們的統計顯示約有20%的風電被“棄風”,10%的風電未能并網,這是一個巨大的損失。原因是:電力是一種特殊商品,是由發電、輸電、配電這一完整過程的相互匹配、積極合作來實現的,其前提是這個鏈條上各個要素的利益都有保障,才能形成最佳的服務和經濟結果。我們認為,現在大量棄風現象的原因,除了風電發展,火電發展,和電網發展缺乏協調以外,更多源于火電廠和電網企業對風電的消極抵制。現行的一部制固定批發電價是造成火電廠為避免減少發電量而抵制更多風電上網的唯一原因,當電網要求他們減少保證的發電時間,而接收更多風電的時候,他們的收入就會減少。另外,中國的電價體制沒有透明和回收成本的輸電電價,也就是說沒有給予輸電服務應有的認可。這樣,電網為接納間歇性的風電所增加的成本得不到足夠的補償,因此缺乏接受可再生能源發電的積極性。這些利益關系一日得不到協調和保障,“棄風”的問題一日難以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如何實現不大幅增加國家補貼,新能源又得以健康發展?無非是國家或通過強制的辦法,或通過改變價格制定、協調利益關系的辦法,即“胡蘿卜加大棒”。對于經濟社會中的矛盾,胡蘿卜的政策永遠優于大棒的政策,二部制電價就是新能源發展的胡蘿卜政策。以火電、風電調峰互補矛盾問題為例,火電發電上網的一部制電價應該為兩部制電價:容量電價和電量電價,前者反映企業的投資和固定成本,是確保電廠投資回收的不變成本。后者反映企業的燃料和變動成本 ,是確保發電耗能收益的可變成本,是根據發電量多少支付的價格。這就像電話收費中固定話費與通話次數話費二者的結合,既保證了電信部門的通道建設收益又保證了通話使用通道的收益,也獲得了消費者的認可。
二部制電價是
成熟市場國家的普遍作法
紅煒:二部制電價對于我來說是一個全新的概念,這是一個貼近市場的設計,是一個有可能協調新能源發電與傳統能源發電矛盾的關鍵。這一設計,既符合經濟學十大原則中“市場通常是組織經濟活動的一種好方法”,又符合我國體制轉軌的大方向,是非常值得探討的。不久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光伏產業發展“國六條”,其中第三條就是“完善光伏發電電價政策”,其指導意義非同一般。如果將電價確定為調節產業鏈中各種利益關系的重要支點,那么價格的設計合理與否就事關重大了。價格設計合理,社會付出成本低,發電企業積極性高;設計不合理,社會付出成本高,發電企業積極性未必高。由于對境外新能源發電市場情況所知甚少,我想知道的是二部制電價是專為中國設計,還是國外通行并運行成熟的電價方式?它會否帶來社會用電成本的增加?
王曉東:二部制電價是成熟市場國家普遍采用并運行多年的電價計算方式。如前面所說,發電、輸電、配電是電力商品完整的實現體系,在成熟市場中必須考慮不同環節生產者的利益,才能促進市場的生存和發展。我們只是根據中國電力體制的現實情況,初期設計僅僅聚焦在發電端。相信二部制電價同樣適合中國的情況,有利于新能源發電的規模化持續發展。
從一部制轉向二部制發電電價,不需要大幅度的改變現有的政策法規,技術上也并不難實現,科學制定的話也不會推高電網的購電成本,因此不會增加消費者成本。二部制發電電價不僅有利于解決風電上網問題、推動可再生能源的持續規模化發展,而且也為后續推進電力市場改革奠定了基礎。
紅煒:二部制電價可能是一個較好解決中國新能源發展中日益嚴重的“限電”問題的辦法,也具備為相關管理機關所接受的可能。如果這一前提成立,我更關心二部制電價能否得到認真執行,會否在執行中變形。因為這在中國是有前車之鑒的:按照當前全國實際用電量5萬億度、可再生能源電力附加8厘/度計算,國家每年應當能夠收取400億元人民幣的電力附加用于新能源補貼。可事實是,國家只能收到200多億元,原因在于除國家特許外,各地方、各環節通過巧立各種名目,對電費收取加以優惠甚至免除。中國的政策效果不理想,不是政策本身不理想,常常是政策執行過程的不理想,違背政策的處罰成本太低。如果二部制電價能夠成為促進新能源發展的利器,我們希望它的執行過程也同樣堅定而鋒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