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20多天,就是中歐光伏雙反談判的最后期限,如果中歐雙方未能在8月6日前達成解決方案,11.8%的臨時反傾銷稅將調整為47.6%的平均稅率,這意味著大部分中國光伏產品生產企業將因此瀕臨絕境。
一方面,中國商務部等相關部門正就數量、價格等關鍵要素進行最后的斡旋,另一方面,中國光伏企業也在積極尋找最壞答案下的出路。
光伏企業的“突圍”
受補貼政策和市場萎縮的影響,一度風光無限的光伏產業近幾年來開始逐漸降溫,一些光伏巨頭開始撤離和關閉公司的太陽能業務。
中國光伏企業也深陷其中,尚德、英利、賽維等中國光伏巨頭無一幸免,中國光伏行業被認為進入最冷的寒冬。然而,在全球光伏產業一塌糊涂的時期,卻有一些光伏企業在逆勢盈利并轉型突圍。
據經濟觀察報了解,正泰集團的太陽能業務去年盈利1.06億元,并表示還將繼續擴大投資規模,同時啟動轉型突圍的企業也很多,日前海潤光伏與愛康科技發布公告稱,正在開發光伏電站,追日電氣也在日前簽下了一單5.5MW農業大棚分布式光伏發電EPC總包合同。
不管是逆勢盈利,還是轉型突圍,其均有共通之處,就是“轉型”,正泰的轉型策略在于尋找海外投資和合作,同時變單一組件生產商為集光伏產品生產、電站投資、EPC工程總包等于一體的全產業鏈經營,而海潤光伏等企業主要轉向投資電站為主。
“我們2006年開始做光伏,當時做薄膜電池,但2009年以后晶硅價格一路下滑,薄膜電池就失去了競爭力,加上雙反的因素,我們開始考慮轉型。”正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南存輝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于是公司開始考慮做投資、做開發商,從設計開始做總包,然后到延伸到整個產業鏈。”
據了解,目前正泰已經停止對生產設備的進一步投入,將逐漸把戰略重點調至產業鏈下游“光伏電站的開發與運營”,目前其已在美國、保加利亞、韓國、泰國、意大利以及國內寧夏石嘴山、青海格爾木、甘肅敦煌等地開發建設光伏電站。
商務部建議“走出去”
8月6日,將是中歐光伏雙反談判的最后期限,如果此間中歐雙方未能達成解決方案,11.8%的臨時反傾銷稅將有可能調整為47.6%的平均稅率,這意味著大部分中國光伏產品生產企業將因此瀕臨絕境。
日前,有消息稱,中歐雙方在價格和數量等問題上存在重大分歧,歐方認為中方應將相關光伏產品的出口價格提至0.65歐元/瓦,而中方則認為價格為0.5歐元/瓦比較合適,與此同時,雙方在出口規模層面也在磋商。
但對于談判結果,有報道援引相關人士的觀點認為,雙方最終有望將價格妥協在0.6歐元/瓦,相當于征收20%的關稅。
對此,商務部合作司參贊陳潤云在接受經濟觀察報記者來訪時表示,“中國和歐盟之間關于光伏產業的談判,現在還在進行當中,我們在盡最大努力保護中國光伏產業的合法利益。”
陳潤云也表示,“目前已有一些中東歐和非洲的國家,邀請中國的企業到相關國家進行光伏產業的投資合作,中國光伏企業要十分重視這種發展方式,通過對外投資合作可以比較好的規避一些貿易壁壘,從近中期來看,這些地區將是比較理想的投資合作地區。”
“如果稅率是47.6%的話,中國的很多企業估計會選擇去海外建廠,我們也有這種思路。”對于歐盟即將敲定的“雙反”稅率,浙江正泰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總裁仇展煒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如果稅率提高到47.6%,我們的產品就難以直接進入歐盟市場,就會考慮在其他國家或者與海外公司合作進行投資,來規避風險,再進入歐盟市場。”
但他同時強調,對“雙反”的決策也不宜過早,“比如稅率是11.8%,對于正泰,去國外建廠就是失敗的決策,因為國外很多經營性成本很高,所以我們可能會選擇在國內建廠,收益會略高一些。”
對此,陳潤云也建議,中國企業去海外發展一定要做好市場調研,切忌盲目投資。“中國的光伏企業走出去,一定要完全遵循商業合作模式,認真做好前期的市場調查,對投資的收益回報也要進行認真的計算,不要盲目的把生產制造加工能力轉移到國外投資,很可能會虧損。”
一方面,中國商務部等相關部門正就數量、價格等關鍵要素進行最后的斡旋,另一方面,中國光伏企業也在積極尋找最壞答案下的出路。
光伏企業的“突圍”
受補貼政策和市場萎縮的影響,一度風光無限的光伏產業近幾年來開始逐漸降溫,一些光伏巨頭開始撤離和關閉公司的太陽能業務。
中國光伏企業也深陷其中,尚德、英利、賽維等中國光伏巨頭無一幸免,中國光伏行業被認為進入最冷的寒冬。然而,在全球光伏產業一塌糊涂的時期,卻有一些光伏企業在逆勢盈利并轉型突圍。
據經濟觀察報了解,正泰集團的太陽能業務去年盈利1.06億元,并表示還將繼續擴大投資規模,同時啟動轉型突圍的企業也很多,日前海潤光伏與愛康科技發布公告稱,正在開發光伏電站,追日電氣也在日前簽下了一單5.5MW農業大棚分布式光伏發電EPC總包合同。
不管是逆勢盈利,還是轉型突圍,其均有共通之處,就是“轉型”,正泰的轉型策略在于尋找海外投資和合作,同時變單一組件生產商為集光伏產品生產、電站投資、EPC工程總包等于一體的全產業鏈經營,而海潤光伏等企業主要轉向投資電站為主。
“我們2006年開始做光伏,當時做薄膜電池,但2009年以后晶硅價格一路下滑,薄膜電池就失去了競爭力,加上雙反的因素,我們開始考慮轉型。”正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南存輝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于是公司開始考慮做投資、做開發商,從設計開始做總包,然后到延伸到整個產業鏈。”
據了解,目前正泰已經停止對生產設備的進一步投入,將逐漸把戰略重點調至產業鏈下游“光伏電站的開發與運營”,目前其已在美國、保加利亞、韓國、泰國、意大利以及國內寧夏石嘴山、青海格爾木、甘肅敦煌等地開發建設光伏電站。
商務部建議“走出去”
8月6日,將是中歐光伏雙反談判的最后期限,如果此間中歐雙方未能達成解決方案,11.8%的臨時反傾銷稅將有可能調整為47.6%的平均稅率,這意味著大部分中國光伏產品生產企業將因此瀕臨絕境。
日前,有消息稱,中歐雙方在價格和數量等問題上存在重大分歧,歐方認為中方應將相關光伏產品的出口價格提至0.65歐元/瓦,而中方則認為價格為0.5歐元/瓦比較合適,與此同時,雙方在出口規模層面也在磋商。
但對于談判結果,有報道援引相關人士的觀點認為,雙方最終有望將價格妥協在0.6歐元/瓦,相當于征收20%的關稅。
對此,商務部合作司參贊陳潤云在接受經濟觀察報記者來訪時表示,“中國和歐盟之間關于光伏產業的談判,現在還在進行當中,我們在盡最大努力保護中國光伏產業的合法利益。”
陳潤云也表示,“目前已有一些中東歐和非洲的國家,邀請中國的企業到相關國家進行光伏產業的投資合作,中國光伏企業要十分重視這種發展方式,通過對外投資合作可以比較好的規避一些貿易壁壘,從近中期來看,這些地區將是比較理想的投資合作地區。”
“如果稅率是47.6%的話,中國的很多企業估計會選擇去海外建廠,我們也有這種思路。”對于歐盟即將敲定的“雙反”稅率,浙江正泰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總裁仇展煒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如果稅率提高到47.6%,我們的產品就難以直接進入歐盟市場,就會考慮在其他國家或者與海外公司合作進行投資,來規避風險,再進入歐盟市場。”
但他同時強調,對“雙反”的決策也不宜過早,“比如稅率是11.8%,對于正泰,去國外建廠就是失敗的決策,因為國外很多經營性成本很高,所以我們可能會選擇在國內建廠,收益會略高一些。”
對此,陳潤云也建議,中國企業去海外發展一定要做好市場調研,切忌盲目投資。“中國的光伏企業走出去,一定要完全遵循商業合作模式,認真做好前期的市場調查,對投資的收益回報也要進行認真的計算,不要盲目的把生產制造加工能力轉移到國外投資,很可能會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