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新能源網消息:7月5日,海潤光伏今日發布公告稱擬與江西順風光電投資有限公司簽署《項目EPC合作協議》,合同標的名稱為479MW光伏發電項目總承包工程,合同類型為工程承包協議,合同金額約41.9億元。
海潤光伏稱,海潤光伏已在國內開發499MW光伏電站項目,2013 年 7月4日,公司與順風投資簽署《項目收購及合作開發協議》,在此基礎上雙方同意通過EPC總包方式繼續進行合作,并簽訂了《項目EPC合作協議》(以下簡稱“《EPC協議》”)。
海潤光伏稱,綜合分析國家對光伏行業的宏觀政策、項目開發現狀、開發周期以及繼續開發需要投入等因素,結合公司發展戰略,簽訂本協議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本項目有利于公司進一步拓展光伏電站開發業務,提升市場占有率,提高整體盈利能力此外,本協議實施后,資金得到有效回籠,對公司業務良好的促進作用。
合作項目信息
已取得項目所在地省級發改委核準批文和入網許可且已簽訂 EPC 合同并在建設中的項目共 20MW(以下統稱“第一類項目”);
已取得項目所在地發改委簽發的項目前期工作函且已成立項目公司的待建項目共 210MW(以下統稱“第二類項目”);
已取得項目所在地發改委簽發的項目前期工作函但尚未成立項目公司的項目共 269MW(以下統稱“第三類項目”);
合作模式
1、 第一類項目合作模式
順風投資將收購項目公司 95%的股權;每一項目公司的股權轉讓應以分別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為準執行。
2、 第二類項目合作模式
順風投資將收購項目公司 95%的股權;每一項目公司的股權轉讓應以分別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為準執行。
在項目公司股權轉讓完成登記后,海潤光伏應負責并確保本協議簽署后六個月之內完成第二類項目中不少于 60%項目的后續開發工作,全部第二類合作項目的后續開發工作應在本協議簽署后八個月內完成,即取得所在地省級發改委的核準批
文,使項目達到開工狀態;
1、酒泉市肅州區東洞灘100MW 光伏項目,轉讓酒泉海潤光伏發電有限公司85%股權,轉讓金額95萬元人民幣;
2、興和縣 50MW 光伏項目,轉讓的興和縣察爾湖海潤生態光伏發電有限公司90%股權,轉讓金額90萬元人民幣,由于項目公司本為雙方合作設立,轉讓后順風持股95%;
3、新疆精河縣 20MW 光伏項目目,轉讓精河縣海潤光伏發電有限公司95%的股權,轉讓金額 95 萬元人民幣;
4、吐魯番 20MW 光伏項目,轉讓吐魯番市海鑫光伏發電有限公司95%的股權,轉讓金額 95萬元人民幣;
5、柯坪縣 20MW 光伏項目,轉讓柯坪海潤光伏發電有限公司95%股權,轉讓金額475萬元人民幣。
6、岳普湖 20MW光伏項目,轉讓岳普湖海潤光伏發95%股權,轉讓金額 95 萬元人民幣。
3、第三類項目合作模式
海潤光伏應負責每一個項目的后續開發工作,直至取得所在地省級發改委的核準批文,使項目達到開工狀態。順風投資應對開發工作給予全力配合,包括但不限于開發費的支付和提供相關文件;
海潤光伏負責辦理項目公司設立的所有必要手續,順風投資應全面及時地配合海潤光伏的設立工作;在擬設立的項目公司中,順風投資應持股 95%,公司應持股 5%。
海潤光伏稱,海潤光伏已在國內開發499MW光伏電站項目,2013 年 7月4日,公司與順風投資簽署《項目收購及合作開發協議》,在此基礎上雙方同意通過EPC總包方式繼續進行合作,并簽訂了《項目EPC合作協議》(以下簡稱“《EPC協議》”)。
海潤光伏稱,綜合分析國家對光伏行業的宏觀政策、項目開發現狀、開發周期以及繼續開發需要投入等因素,結合公司發展戰略,簽訂本協議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本項目有利于公司進一步拓展光伏電站開發業務,提升市場占有率,提高整體盈利能力此外,本協議實施后,資金得到有效回籠,對公司業務良好的促進作用。
合作項目信息
已取得項目所在地省級發改委核準批文和入網許可且已簽訂 EPC 合同并在建設中的項目共 20MW(以下統稱“第一類項目”);
已取得項目所在地發改委簽發的項目前期工作函且已成立項目公司的待建項目共 210MW(以下統稱“第二類項目”);
已取得項目所在地發改委簽發的項目前期工作函但尚未成立項目公司的項目共 269MW(以下統稱“第三類項目”);
合作模式
1、 第一類項目合作模式
順風投資將收購項目公司 95%的股權;每一項目公司的股權轉讓應以分別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為準執行。
2、 第二類項目合作模式
順風投資將收購項目公司 95%的股權;每一項目公司的股權轉讓應以分別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為準執行。
在項目公司股權轉讓完成登記后,海潤光伏應負責并確保本協議簽署后六個月之內完成第二類項目中不少于 60%項目的后續開發工作,全部第二類合作項目的后續開發工作應在本協議簽署后八個月內完成,即取得所在地省級發改委的核準批
文,使項目達到開工狀態;
1、酒泉市肅州區東洞灘100MW 光伏項目,轉讓酒泉海潤光伏發電有限公司85%股權,轉讓金額95萬元人民幣;
2、興和縣 50MW 光伏項目,轉讓的興和縣察爾湖海潤生態光伏發電有限公司90%股權,轉讓金額90萬元人民幣,由于項目公司本為雙方合作設立,轉讓后順風持股95%;
3、新疆精河縣 20MW 光伏項目目,轉讓精河縣海潤光伏發電有限公司95%的股權,轉讓金額 95 萬元人民幣;
4、吐魯番 20MW 光伏項目,轉讓吐魯番市海鑫光伏發電有限公司95%的股權,轉讓金額 95萬元人民幣;
5、柯坪縣 20MW 光伏項目,轉讓柯坪海潤光伏發電有限公司95%股權,轉讓金額475萬元人民幣。
6、岳普湖 20MW光伏項目,轉讓岳普湖海潤光伏發95%股權,轉讓金額 95 萬元人民幣。
3、第三類項目合作模式
海潤光伏應負責每一個項目的后續開發工作,直至取得所在地省級發改委的核準批文,使項目達到開工狀態。順風投資應對開發工作給予全力配合,包括但不限于開發費的支付和提供相關文件;
海潤光伏負責辦理項目公司設立的所有必要手續,順風投資應全面及時地配合海潤光伏的設立工作;在擬設立的項目公司中,順風投資應持股 95%,公司應持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