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新能源網報道:據中國商務部最新消息,保加利亞最高行政法院6月17日就三家光伏企業提出的行政訴訟案件作出終審判決,宣布撤銷保國家能源和水資源監管委員會去年出臺的可再生能源電力入網費征收政策,但僅限于裝機容量在30-200千瓦之間的光伏發電企業。
保政府于去年9月中旬突然做出向包括光伏、風電、生物質能發電和小型水電站在內的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商追溯性征收1%-39%不等收入比例入網費的決定,業界普遍認為該決定有歧視性,違反了保行政程序和歐盟法的若干規定,同時對包括中資企業在內的投資者造成極大傷害。
據不完全統計,中資企業在保光伏產業投資總額超過4億歐元,普遍被征收占發電收入39%的高額入網費。中國、美國、韓國、德國、法國和意大利等15國駐保大使曾就該政策聯名致信保政府表達嚴重關切。此次保法院判決雖僅限于特定裝機容量的光伏企業,但該判例將大大增加包括中資光伏企業提出的類似訴訟的獲勝幾率。
保政府于去年9月中旬突然做出向包括光伏、風電、生物質能發電和小型水電站在內的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商追溯性征收1%-39%不等收入比例入網費的決定,業界普遍認為該決定有歧視性,違反了保行政程序和歐盟法的若干規定,同時對包括中資企業在內的投資者造成極大傷害。
據不完全統計,中資企業在保光伏產業投資總額超過4億歐元,普遍被征收占發電收入39%的高額入網費。中國、美國、韓國、德國、法國和意大利等15國駐保大使曾就該政策聯名致信保政府表達嚴重關切。此次保法院判決雖僅限于特定裝機容量的光伏企業,但該判例將大大增加包括中資光伏企業提出的類似訴訟的獲勝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