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及中電聯負責的光伏標準的時候,汪毅說,“中電聯根據理事單位的需求,特別是針對光伏并網與發電做了大量的工作。” 光伏發電標準中,全國性的管理標準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統一歸口,涉及到建筑應用領域的由住建部負責,電力行業標準由國家能源局管理,中電聯負責日常工作。為推進中國光伏標準化工作,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09年12月成立了光伏發電機產業化標準推進組。光伏發電機產業化標準推進組下設四個工作組:基礎材料、電池和組件、系統和部件、并網發電。中電聯是并網發電工作組組長單位,涵蓋電網公司、發電集團公司、設計單位、工程公司、科研單位、制造單位、大專院校等方面代表共60多位。
由中電聯牽頭的標準工作組編寫的40多項光伏并網關鍵技術標準正加緊進行組織征求意見、審查和向主管部門報批,以此構建光伏并網關鍵標準的主要骨架。汪毅介紹,40多項標準充分考慮了用戶側、光發電站、光伏屋頂等多方面需求,將有效助推光伏并網。在經過2個月的公示并收集建議后,標準工作組還將根據反饋意見進行審查修改,報國標委、住建部、國家能源局等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后發布。“我國對光伏領域核心技術研究起步較晚,我們把重點放在了標準體系建設這一基礎性工作上,希望在1至2年內把標準體系框架搭建起來。”汪毅如是說。
目前,很多重要標準《光伏發電站設計規范》GB 50797-2012、《光伏發電站施工規范》GB 50794--2012、《光伏發電工程施工組織設計規范》GB/T 50795--2012、《光伏發電工程驗收規范》GB/T 50796--2012、《光伏發電站接入電力系統設計規范》GB/T 50866--2013、《光伏發電站接入電力系統技術規定》GB/T 19964--2012、《光伏發電系統接入配電網技術規定》GB/T 29319--2012、《光伏發電站無功補償技術規范》GB/T 29321--2012、《光伏電站太陽跟蹤系統技術要求》GB/T 29320--2012、《光伏發電站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規范》NB/T 32001--2012等在主管部門關心指導下已經發布。更多的標準還在征求意見、審查、報批的過程中。汪毅預計,構建完善的光伏并網發電標準體系至少需要上百項標準。
“制定標準的過程基本上是雙向的,既有各有關單位申報的項目,也有我根據主管部門要求結合光伏電站建設需求提出的。目前,中電聯受各個主管部門委托提出每年的標準編制計劃,并對重要標準組織討論,同時主持大綱、征求意見稿、送審稿的審查工作。相關標準立項后,我們會在主管部門及標準化管理中心網站,網上網下同步征求意見,所有相關單位也可以通過郵寄信函、電郵等方式就標準文本提意見。我們會選取行業內的各個單位的頂級專家參與標準編制及審查工作。我認為,在標準制定的公平、公開和公正這方面中國的電力行業是走在世界前列的。”汪毅這樣對記者說。
在編制標準的過程中,中電聯會向會員單位與相關企業發文征求意見。“我們很注重征求意見的代表性,比如說光伏逆變器的標準這涉及到電網公司對逆變器電能質量、通訊、控制方面的要求,更要征求逆變器的用戶發電公司的意見,最重要的是征求逆變器廠家的意見。如果逆變器廠家做不出符合標準的逆變器,目標制定出來也是無法執行的。同時中電聯還要征求科研機構,大專院校的意見。我個人認為中國電力行業制定標準的過程是最為公開透明的,學術民主也是在這個地方體現出來。”汪毅說征求完意見之后,中電聯往往收到很多的意見,標準編寫組要對所收到的意見進行逐條甄別,對于未采納的意見進行原因標注。
“開送審稿審查會的時候,一般都會有20~30位具有代表性的專家對標準的條款逐字逐句討論,最后形成會議紀要。在開送審稿審查會的時候就會把征求意見的意見處理匯總表拿出來,對于沒有被采納的但是專家比較堅持的意見進行討論,絕大部分觀點在審查的時候就會達成一致,趨向認同。然后再去完成標準的報批工作。報批之后,上級主管部門通常對我們會有一些要求,比如讓我們寫一下該標準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以及標準的情況說明、在標準的體系中位置等一系列的內容,這些對我們來說也是很大一部分工作。
三大難點解析
在問到汪毅編制標準有哪些困難的時候,汪毅很坦誠的跟記者說道,”我認為難點在于,第一,中電聯做了很多標準是國際上所沒有的。可以自豪的說,我們基本建立起光伏發電標準體系。雖然整個框架體系比較粗,但是整個行業還是在不斷發展的過程中,有了這個體系框架做指導,就可以基本滿足發電企業的基本需求。“據汪毅介紹,中國以前提倡”采標“即采用國際先進標準,但是發電的很多標準沒辦法采用這種方式,因為國外也沒有相應的發電標準。也就是說中國在電力標準制定方面并沒有走到國外的后面。”我們曾對比過中國、美國、歐洲的光伏發電標準,中國發電結構形式與電網結構形式、用電的負荷情況與美國、歐洲不盡相同,直接采用他們的標準未必合適。“汪毅這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