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潤光伏今日發布公告,4月11日,國電光伏與海潤光伏全資子公司合肥海潤控股孫公司GV7公司簽署了《EPC承包合同》,根據合同,國電光伏擬承建GV7公司所開發、經營的位于羅馬尼亞特蘭西瓦尼亞地區布拉索夫縣UCEA社區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合同價款為2657萬歐元。合肥海潤對GV7公司所應當履行的《EPC承包合同》及相關補充協議所約定義務向國電光伏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公司表示,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此次擔保在內,海潤光伏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為33億元,均為海潤光伏對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占海潤光伏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19.74%。目前,海潤光伏及下屬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擔保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海潤光伏2012年年報業績并不盡如人意,靠各類財政補貼(4億多元)才賺了207.6萬元,公司營業收入同比下滑100%。分析人士向中國證券報記者指出,上市公司擔保本是正常的經濟行為,但如果擔保總金額過高,相應的風險也隨之而來。一般來講,無論擔保對象資質如何,擔保總金額占凈資產比例不宜超過50%。倘若公司盈利不佳、負債較高,而公司對外擔保所占凈資產比重又比較高,那么此類公司潛在的風險就很大。
公司表示,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此次擔保在內,海潤光伏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為33億元,均為海潤光伏對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占海潤光伏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19.74%。目前,海潤光伏及下屬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擔保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海潤光伏2012年年報業績并不盡如人意,靠各類財政補貼(4億多元)才賺了207.6萬元,公司營業收入同比下滑100%。分析人士向中國證券報記者指出,上市公司擔保本是正常的經濟行為,但如果擔保總金額過高,相應的風險也隨之而來。一般來講,無論擔保對象資質如何,擔保總金額占凈資產比例不宜超過50%。倘若公司盈利不佳、負債較高,而公司對外擔保所占凈資產比重又比較高,那么此類公司潛在的風險就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