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心的工程款
同2011年的建設熱潮一樣,2012年西部電站建設中依然出現了農民工討薪鬧事的現狀。很多電站的資金依賴貸款,貸款發放慢就導致工程資金發放推遲。但伴隨普通討薪現象的減少,“惡意討薪”的情況開始突出。一般情況下,業主或總承包的分包單位需要在當地找包工頭或者工人,而包工頭會在合同額之外找理由多要一些錢。其中一個因素是,由于低價中標再層層分包,價格被逐漸壓低,導致最后的分包商即使做下來也賺不到錢。最后包工頭只能再通過各個渠道討要資金。另一種因素是分包單位或者包工頭利用政府對少數民族問題的重視而實施的欺詐。在格爾木,某業主告訴記者,分包的工程款都結清了,當時的工人也都拿到工錢撤場了,包工頭又從其他地方用80元/天的工錢雇來人員討薪。
武威金太陽園區副主任張國偉也時常處理園區內類似的事件,“當地都總結出有三個地方的農民工不能用”。甚至張國偉也因為向某業主推薦工程隊而惹上麻煩。由于工人工資不高,在去年秋天中電國際武威電站正處在施工期時,大量工人被提供更高工資的秋收工作吸引,一度導致工程停滯。中電國際項目經理希望園區推薦工程隊,張國偉推薦的工程公司負責人后來因為價格過低可能導致虧損等原因攜款逃跑,使張國偉受到無辜牽連。
安泰科也飽受惡意討薪之苦。這家去年獲得了大量訂單的支架廠商,除供應產品外還拿到支架、組件的安裝分包合同,但由于缺乏項目經驗和人員,安泰科的下級分包單位管理出現大量漏洞,從格爾木到德令哈,再到哈密和吐魯番,安泰科飽受分包單位的“訛詐”。特變電工新能源做總承包的哈密華電項目中采用了安泰科的支架,據特變新能源項目經理曹文兵說,安泰科在2012年兩次“賠錢”,“他們跟包工頭簽的合同是按照工程量付款,包工頭最后硬說工程量多了,最后賠了一百多萬。”在曹文兵看來,一些工人已經形成習慣,“只要進來干活就亂要錢,還有一套要錢的方法,先把項目部圍起來,找業主單位,再鬧到勞動局和市政府。這種現象從2010年就有了。”
在格爾木,用當地人施工已經近乎成為“禁忌”。
但在哈密地區,市政府要求項目中必須用一定的本地勞動力,“在這個問題上市政府不作為,并且更下級的鄉政府領頭給項目包工”,一位在哈密做過多年項目的知情人透露,“事實上農民工早被包工頭控制了,我曾經看到過他們的合同,一年工資3.5萬人民幣,他們被包工頭逼著鬧事。”這些不甚正規的分包單位或包工頭們在多次惡意討薪成功后,便養成了這個“壞習慣”。一個出現農民工討薪事故的項目被哈密政府罰款10萬元,但該項目業主至今也沒有交罰款。
縮水的投資收益率
一家參與超過1GW的電力設計院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幾乎所有光伏電站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內部收益率都是編湊出來的。”在他看來,企業也是無奈的。如果考慮到各個因素的影響,收益率要打折,打折后的內部收益率(IRR)可能就無法通過公司內部審核,只能把收益率算為合理的數字。影響IRR的既有外部的政策落實等因素,也有企業自身內部問題。
被拖欠的電費
事實上,在中國光伏市場的政策落實和環境改善理順之前,大多數項目的IRR無法達到預期值。對電站業主來說,遲遲沒有收到可再生能源補貼電費是需要克服的主要困難之一。
華能格爾木光伏發電有限公司已經遇到了資金困境。這家屬于華能青海分公司的二級核算單位在財務上必須自負盈虧,在開發了70MW電站后目前只能靠新貸款還舊貸款。華能格爾木陳松濤表示,目前每月從國網得到的脫硫標桿電價(0.354元/千瓦時)的近200萬基本電費主要用來償還供應商貨款,根本不足以支撐還貸。根據供貨合同,華能格爾木的付款方式為預付10%,設備到場付到40%,完成調試驗收后付到90%。但實際上在電站并網后無法按合同付給供應商貨款,“一二期項目是11年底建完到12年上半年付,三期的貨款到13年上半年才能慢慢付完。現在欠廠家40%到80%不等,有些仍然只給了預付款。”據悉今年格爾木地區的電站業主大都存在延遲付設備款的現象,甚至還有一些項目連預付款都未給的。
華能格爾木的現金流主要受電費拖欠的影響。陳松濤說,“2012年發電量8780萬千瓦時,加上2011年的1140萬千瓦時,一億度電的電費目前只收到了2354萬,還有8000萬的可再生能源補貼沒有到位。”華能格爾木電站只收到了2010年10月至2011年4月的70萬元的可再生能源補貼,按照1.15元/千瓦時的電價計算實際兌現了只有50-60萬度電的補貼。眼看現金流中斷的陳松濤正在積極協調取回第三期20MW項目的2000萬建設保證金,“有了這筆錢公司的現金流能維持到今年3、4月份,否則只能到2月底。坦率說2012年我們50MW電站是有一點利潤的,但用貸款還貸款的方式讓利潤大部分都被銀行‘吃掉’了。”
在采訪時,華能包括風電、光伏發電在內被拖欠的可再生能源補貼高達40億,國電龍源電力被拖欠的費用為50億。據悉國家財政部已經在積極協調資金盡快落實相應的補貼缺口。陳松濤表示,“如果補貼遲遲不到位,還會影響
2013年的投資規模。”如果華能格爾木在上半年收不回2012年的電費,華能集團或許將不同意繼續建設。
龍源格爾木公司已經結算了一期項目在2011年4月份之前的電費,共獲得90多萬,但是更多拖欠的電費也使其現金流受到影響,“收到的電費都用來還貸款了,一、二期項目的IRR理論上要高于6%,但事實上比較差,可能十幾年下來賺不到錢。”甘電投武威電站在運行一年多也只收到了0.3343元/千瓦時的標桿電價,“補貼電價從沒收到過”。
電費的拖欠導致企業的財務成本增加。對于用貸還貸的情況來說,如果一億的資金被延遲發放,就相當于倒貼這筆錢的貸款利息。
幾乎所有電站的投資都依賴貸款。華能格爾木已經從國開行和中國農業銀行分別貸款5億元和2億元,還有三期的1.8-2億貸款尚未拿到。據悉,華能格爾木一期項目利率為5.76%,二期的利率為7.05%;三期的貸款本來與建設銀行談好,但到2012年12月中旬時反饋說做不了了,最后還是求助于國家開發銀行。
對于2012年新建項目,不少項目的貸款都沒有到位,山一中氚格爾木20MW電站、青發投格爾木二期10MW電站、陽光能源格爾木二期20MW電站暫時沒有拿到國開行的貸款。
資金充足的北控在短時期內并不依賴貸款,其一期項目是國開行青海分行的支持,二期的資金目前是北控集團先行墊付,然后再就70%投資進行貸款融資。不缺錢的北控是青海唯一一家沒有與國網做電費結算的業主——這與國網無關。李紅亮透露,“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來說,因為我們一期還沒有做電站投資結算,在未做結算之前,營業收入要抵扣固定資產,如果結算電費那這部分收入要抵扣掉固定資產,意味著總投資減少了,作為國有資產不愿意這種情況發生。而北控集團有資金實力支撐下去。”
同2011年的建設熱潮一樣,2012年西部電站建設中依然出現了農民工討薪鬧事的現狀。很多電站的資金依賴貸款,貸款發放慢就導致工程資金發放推遲。但伴隨普通討薪現象的減少,“惡意討薪”的情況開始突出。一般情況下,業主或總承包的分包單位需要在當地找包工頭或者工人,而包工頭會在合同額之外找理由多要一些錢。其中一個因素是,由于低價中標再層層分包,價格被逐漸壓低,導致最后的分包商即使做下來也賺不到錢。最后包工頭只能再通過各個渠道討要資金。另一種因素是分包單位或者包工頭利用政府對少數民族問題的重視而實施的欺詐。在格爾木,某業主告訴記者,分包的工程款都結清了,當時的工人也都拿到工錢撤場了,包工頭又從其他地方用80元/天的工錢雇來人員討薪。
武威金太陽園區副主任張國偉也時常處理園區內類似的事件,“當地都總結出有三個地方的農民工不能用”。甚至張國偉也因為向某業主推薦工程隊而惹上麻煩。由于工人工資不高,在去年秋天中電國際武威電站正處在施工期時,大量工人被提供更高工資的秋收工作吸引,一度導致工程停滯。中電國際項目經理希望園區推薦工程隊,張國偉推薦的工程公司負責人后來因為價格過低可能導致虧損等原因攜款逃跑,使張國偉受到無辜牽連。
安泰科也飽受惡意討薪之苦。這家去年獲得了大量訂單的支架廠商,除供應產品外還拿到支架、組件的安裝分包合同,但由于缺乏項目經驗和人員,安泰科的下級分包單位管理出現大量漏洞,從格爾木到德令哈,再到哈密和吐魯番,安泰科飽受分包單位的“訛詐”。特變電工新能源做總承包的哈密華電項目中采用了安泰科的支架,據特變新能源項目經理曹文兵說,安泰科在2012年兩次“賠錢”,“他們跟包工頭簽的合同是按照工程量付款,包工頭最后硬說工程量多了,最后賠了一百多萬。”在曹文兵看來,一些工人已經形成習慣,“只要進來干活就亂要錢,還有一套要錢的方法,先把項目部圍起來,找業主單位,再鬧到勞動局和市政府。這種現象從2010年就有了。”
在格爾木,用當地人施工已經近乎成為“禁忌”。
但在哈密地區,市政府要求項目中必須用一定的本地勞動力,“在這個問題上市政府不作為,并且更下級的鄉政府領頭給項目包工”,一位在哈密做過多年項目的知情人透露,“事實上農民工早被包工頭控制了,我曾經看到過他們的合同,一年工資3.5萬人民幣,他們被包工頭逼著鬧事。”這些不甚正規的分包單位或包工頭們在多次惡意討薪成功后,便養成了這個“壞習慣”。一個出現農民工討薪事故的項目被哈密政府罰款10萬元,但該項目業主至今也沒有交罰款。
縮水的投資收益率
一家參與超過1GW的電力設計院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幾乎所有光伏電站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內部收益率都是編湊出來的。”在他看來,企業也是無奈的。如果考慮到各個因素的影響,收益率要打折,打折后的內部收益率(IRR)可能就無法通過公司內部審核,只能把收益率算為合理的數字。影響IRR的既有外部的政策落實等因素,也有企業自身內部問題。
被拖欠的電費
事實上,在中國光伏市場的政策落實和環境改善理順之前,大多數項目的IRR無法達到預期值。對電站業主來說,遲遲沒有收到可再生能源補貼電費是需要克服的主要困難之一。
華能格爾木光伏發電有限公司已經遇到了資金困境。這家屬于華能青海分公司的二級核算單位在財務上必須自負盈虧,在開發了70MW電站后目前只能靠新貸款還舊貸款。華能格爾木陳松濤表示,目前每月從國網得到的脫硫標桿電價(0.354元/千瓦時)的近200萬基本電費主要用來償還供應商貨款,根本不足以支撐還貸。根據供貨合同,華能格爾木的付款方式為預付10%,設備到場付到40%,完成調試驗收后付到90%。但實際上在電站并網后無法按合同付給供應商貨款,“一二期項目是11年底建完到12年上半年付,三期的貨款到13年上半年才能慢慢付完。現在欠廠家40%到80%不等,有些仍然只給了預付款。”據悉今年格爾木地區的電站業主大都存在延遲付設備款的現象,甚至還有一些項目連預付款都未給的。
華能格爾木的現金流主要受電費拖欠的影響。陳松濤說,“2012年發電量8780萬千瓦時,加上2011年的1140萬千瓦時,一億度電的電費目前只收到了2354萬,還有8000萬的可再生能源補貼沒有到位。”華能格爾木電站只收到了2010年10月至2011年4月的70萬元的可再生能源補貼,按照1.15元/千瓦時的電價計算實際兌現了只有50-60萬度電的補貼。眼看現金流中斷的陳松濤正在積極協調取回第三期20MW項目的2000萬建設保證金,“有了這筆錢公司的現金流能維持到今年3、4月份,否則只能到2月底。坦率說2012年我們50MW電站是有一點利潤的,但用貸款還貸款的方式讓利潤大部分都被銀行‘吃掉’了。”
在采訪時,華能包括風電、光伏發電在內被拖欠的可再生能源補貼高達40億,國電龍源電力被拖欠的費用為50億。據悉國家財政部已經在積極協調資金盡快落實相應的補貼缺口。陳松濤表示,“如果補貼遲遲不到位,還會影響
2013年的投資規模。”如果華能格爾木在上半年收不回2012年的電費,華能集團或許將不同意繼續建設。
龍源格爾木公司已經結算了一期項目在2011年4月份之前的電費,共獲得90多萬,但是更多拖欠的電費也使其現金流受到影響,“收到的電費都用來還貸款了,一、二期項目的IRR理論上要高于6%,但事實上比較差,可能十幾年下來賺不到錢。”甘電投武威電站在運行一年多也只收到了0.3343元/千瓦時的標桿電價,“補貼電價從沒收到過”。
電費的拖欠導致企業的財務成本增加。對于用貸還貸的情況來說,如果一億的資金被延遲發放,就相當于倒貼這筆錢的貸款利息。
幾乎所有電站的投資都依賴貸款。華能格爾木已經從國開行和中國農業銀行分別貸款5億元和2億元,還有三期的1.8-2億貸款尚未拿到。據悉,華能格爾木一期項目利率為5.76%,二期的利率為7.05%;三期的貸款本來與建設銀行談好,但到2012年12月中旬時反饋說做不了了,最后還是求助于國家開發銀行。
對于2012年新建項目,不少項目的貸款都沒有到位,山一中氚格爾木20MW電站、青發投格爾木二期10MW電站、陽光能源格爾木二期20MW電站暫時沒有拿到國開行的貸款。
資金充足的北控在短時期內并不依賴貸款,其一期項目是國開行青海分行的支持,二期的資金目前是北控集團先行墊付,然后再就70%投資進行貸款融資。不缺錢的北控是青海唯一一家沒有與國網做電費結算的業主——這與國網無關。李紅亮透露,“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來說,因為我們一期還沒有做電站投資結算,在未做結算之前,營業收入要抵扣固定資產,如果結算電費那這部分收入要抵扣掉固定資產,意味著總投資減少了,作為國有資產不愿意這種情況發生。而北控集團有資金實力支撐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