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市場遇阻而回歸國內市場的中國光伏制造業,卻又面對著國內市場投資環境建設的嚴重滯后,不得已“親自”進軍電站投資市場,自產自銷以力圖自救。
可是,這一模式的可持續性,即使僅僅在理論上,也難以自圓其說。
雖然同屬于一個產業鏈,但制造產品與投資電站,畢竟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環節,對企業的管理能力、運營方式、商業模式以及技術側重等各方面,都有著完全不同的要求。
其間的差別,正如種麥子和蒸包子的不同一樣。
在現代工業文明已經發展了200多年的今天,號稱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光伏業,卻還在演繹著自給自足的“農耕文明”模式,這是進步還是倒退?
盡管如此,前期擴張太快的中國光伏制造業,卻只能自吞苦果,不得已以如此方式拉開了差不多集體的自我救贖,或美其名曰“戰略轉型”。
此前爆出的超日太陽資金鏈斷裂危機,不過是在這條無奈“轉型”路上被市場隨機抽取出來的一個典型樣本。幾乎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局面得不到根本的改觀,接下來還會有更多的“超日”出現。
“悲壯”轉型
近期的輿論,似乎有些冷落了正在進行中的歐洲“雙反”調查以及中外光伏貿易摩擦。焦點更多地聚集在了國內市場,包括接二連三的規劃擴容、新政頻出,以及可能的能源體制變革。
誠然,這是“自家”的事,會對身邊的市場帶來深遠影響, 必然需要多加關注。
但深知內需遠不足以消化龐大產能的業內企業,恐怕無人敢于忽略歐洲雙反的后果。正是因此,其關注國內市場的眼神,也更加難掩焦慮。
無奈自救也好,未雨綢繆也罷。進軍下游投資電站,以此拉動上游產能消化,幾乎已成為國內光伏制造企業不約而同的選擇。
“這或許也已是中國光伏制造企業唯一的可選項。”天華陽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蘇維利對記者說,由于投資國內電站充滿“理論回報”誘惑,許多光伏制造業既是無奈也是心甘情愿地玩起了“自產自銷”的把戲。
蘇維利認為,在全球經濟處于弱勢的背景下,貿易保護主義的蔓延成為必然,隨之而來的則是光伏外需市場可能會逐漸萎縮,因此中國光伏業龐大的上游產能只能在國內市場上尋找消化的突破口。“出口受阻,轉身內需,這是中國多數產業這些年來都遭遇過的往復循環。”
但是,“由于內需市場的建設一直嚴重滯后于上游產能的擴張,中國光伏業一直存在著畸形的發展局面——上游產能無比龐大,在全球市場橫沖直撞;下游應用市場長期弱小,甚至不能消化上游產能十分之一。”在蘇維利看來,內需市場最大的問題,不在于沒有需求,而在于市場環境、市場規則建設的嚴重滯后。
他認為,原因在于政策制定者仍然抱持著“看得見摸得著”的傳統產業管理思維,寧愿扶持投資巨大但利潤甚低的制造產業,而對價值增值更高的產業鏈服務環節缺少認識和管理經驗。“這可能跟我們長期以出口導向型的發展模式相關,但現在是到了轉型升級的時候了。特別是針對能夠占據未來競爭制高點的新能源等新興產業而言,我們再也錯過不起這樣的發展機遇了。”蘇維利說。
資金困局
焦慮于國內市場發展滯后局面的,遠不止蘇維利一人。
臨近今年全國“兩會”前,合肥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曹仁賢四處奔走,希望聯絡業內的全國人大代表,就中國光伏的規范化發展市場建設向管理層提出提案。
曹仁賢對記者表示,補貼較低和資金不到位的現狀,有將光伏業拉入了全行業三角債“死局”的風險,如不抓緊想辦法改變,中國光伏制造業前景堪憂。
曹仁賢的看法得到錦州陽光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長譚文華的認同,身為全國人大代表的譚文華,在向全國兩會提交的議案《關于解決光伏產業產能過剩的建議》中指出:“原本高度依賴現金流的制造業,一旦投資電站,等于固化了現金流,如果政策再不落實,勢必出現‘成也電站、敗也電站,企業不建電站等死、建電站找死’的局面。”
多位光伏業內企業家均表示,對于光伏上游制造業企業而言,投資下游電站市場,大多都屬于無奈之舉。
一位不愿具名的上市公司老總對記者說:“我是制造業出身,產品制造才是我的優勢,我根本不想去投資電站。可現在產品利潤本來就已經很薄甚至為負了,卻還要面臨客戶動輒十幾個月的賬期,以及這樣那樣的苛刻的付款條件。那我為什么不自己去投電站呢?至少,我可以把應收賬款的風險控制在自己手里。”
就近期本刊記者與業內企業的交流來看,有類似想法和做法的企業,不在少數。
斷臂求生
不過,也有一些企業開始拋棄制造業,以換取資金和空間來支持經營向下游光伏電站市場進軍的轉型。
據報道,航天機電(600151) 去年10 月起就開始甩制造業“包袱”。2012年10月19日,航天機電及全資子公司上海神舟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通過公開掛牌方式,轉讓其持有的內蒙古神舟硅業有限責任公司25.13%的股權和4.57%的股權。進入2013年,航天機電轉讓旗下光伏制造業資產的動作并未停止。2月20日,航天機電掛牌轉讓內蒙古中環光伏材料有限公司20%股權。資料顯示,內蒙古中環光伏主要從事多晶硅及下游產品硅棒( 錠) 和硅片及相關產品的生產和研發。
但是,作為資金密集型投資項目,下游光伏電站市場對資金更為渴求。
據蘇維利介紹,由于國內光伏電站的諸多不確定性,國內銀行等金融機構并不認可光伏電站具有資產融資抵押的能力。因此,“在這樣一種信貸模式下,多數投資光伏電站的企業只能以別的資產來向國內銀行抵押貸款。無奈投資電站的光伏制造企業,也只好以自身制造業資產去銀行抵押為電站項目融資。”在蘇維利看來,這個模式根本沒法持續。
眾所周知,制造業的經營特點是保持快速且持續的現金流,其現金流流動周期越短,則經營越健康。對于現金流普遍較大的光伏制造業來說,更是如此。
蘇維利表示,對于已沒有選擇的光伏制造企業而言,不是不可以投資電站,但一定要把握好尺度,“相對于下游電站市場對資金的龐大需求,上游制造業資產的抵押能力非常有限,控制不好就會危機上游制造端的生存。”超日太陽的例子,似乎佐證了蘇維利的警告。
而據媒體近日報道,江蘇陽光集團旗下控股公司海潤光伏(600401),遭遇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大幅暴跌,很有可能將江蘇陽光集團拖入最高可達10億元的“利潤承諾”黑洞中。
蘇維利認為,對于以自身資產擔保融資來投資電站的光伏制造企業而言,盡快釋放擔保改善自身資產負債率,是必然的選擇。“釋放的方式只有一個,就是賣掉電站。”蘇維利說。
可是,賣掉電站,又談何容易。
諸多光伏電站投資者心目中最理想的電站買家,要么是國內“五大四小”的發電集團,要么是一些有實力也有意進入光伏發電領域的央企或地方國企。
本刊記者早前曾就此問題采訪一位五大電力集團西北某區域公司的總經理,誰知問題尚未問完,對方就搶過話頭回答道:“我憑什么要買你的電站?是你建電站的能力比我們還強呢?還是你投資的電站成本比我們低、性價比比我們要高?”
他進一步對本刊記者坦言,無論是搶占優勢資源和拿項目“路條”,還是投資能力、電站建設能力以及建成后的并網能力,“我們哪一樣比你差?或者說,你哪一樣能夠超過我?”
寄希望于賣掉電站獲取投資收益的投資者們,或許不得不回答上述問題。而對于以自產自銷模式來暫緩經營危機的上游光伏制造業企業,這是不得不面對的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