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中國-阿盟能源合作大會聯合聲明
2012年9月16-18日
中國 銀川
2012年9月16-18日
中國 銀川
為落實2010年1月26-28日在蘇丹共和國喀土穆舉行的第二屆中阿能源合作大會閉幕公報和2012年5月在突尼斯舉行的中阿合作論壇第五屆部長級會議成果文件,在中阿合作論壇框架下,第三屆中阿能源合作大會于2012年9月16-18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寧夏回族自治區首府銀川舉行。
中方主席為中國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吳吟先生,阿方主席為蘇丹水電資源部次長穆薩•歐麥爾•阿布卡西姆先生。
中國國家能源局、外交部以及石油、電力、可再生能源企業和行業協會,阿拉伯國家聯盟秘書處、阿拉伯石油輸出國組織、阿盟各成員國能源主管部門、能源企業及有關單位,共計200余名代表出席會議。
與會代表探討了中阿能源合作的前景和加強能源合作的途徑。雙方強調必須充分開發與利用各種能源,共同保障全球能源安全,促進各自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雙方就可再生能源合作,加強石油、天然氣和電力行業合作廣泛交換了意見。
根據雙方在第三屆中阿能源合作大會上達成的共識,以及各國代表在本屆會議上的討論情況,雙方一致同意:
---繼續發揮中阿能源合作大會機制的作用,并強調積極落實中國國家能源局和阿拉伯國家聯盟關于中阿能源合作機制的諒解備忘錄的重要性;
---在互利基礎上,繼續加強能源領域,特別是石油、天然氣、電力、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合作。
具體如下:
(一)石油、天然氣領域合作
雙方強調愿意支持現有的合作項目,在不違背本國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支持在互利基礎上開展石油、天然氣的相關投資項目,加強并擴大現有合作,特別是石油和天然氣的勘探、開采、運輸和煉化方面的合作。雙方強調,應為上述領域的聯合項目提供一切必要便利,加速相關程序的辦理。
(二)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合作
雙方強調應根據各國的形勢和資源情況推廣可再生能源應用新技術,就可再生能源項目的投資、經驗交流和技術轉讓舉辦論壇和研討會。此外,雙方還應根據各國的國情和資源狀況,加強在科研和規劃領域的合作,推動新能源規模化利用(風能、太陽能)和新型高科技實驗項目。雙方愿積極參與2013年在突尼斯舉辦的可再生能源項目投資、經驗交流和技術轉讓研討會。
(三)和平利用核能領域的合作
雙方強調應加強在和平利用核能領域的合作與能力建設,尤其是在發電和海水淡化領域的合作。
(四)電力合作
雙方重視電力領域的合作潛力,愿意繼續加強該領域更廣泛的交流與合作。
雙方同意于2014年在阿拉伯國家召開第四屆中阿能源合作大會。
阿方對中國國家能源局和寧夏自治區政府為確保此次會議成功召開所作的精心安排和給予阿拉伯代表團的熱情款待表示感謝,強調雙方應繼續保持這種勢頭,以造福于雙方人民。
中方主席 阿方主席
國家能源局 蘇丹水電資源部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