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風能太陽能為國家所有”的蛋,已經被氣象部門扯了兩次。這顯然都是“別有用心”的,并非相關氣象部門閑得蛋疼,誘使他們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韙公開扯蛋的動因,必須及時予以清理。
早在今年6月14日,黑龍江省頒布《黑龍江省氣候資源探測與保護條例》,其中規定企業探測開發風能及太陽能資源必須經過氣象部門批準,而且探測出來的資源屬國家所有。據說這是我國首個規范氣候資源利用的地方法規。嘖嘖,黑龍江真稱得上“敢為天下先”,只不過,它是與民爭利而挨罵的“敢為人先”罷了,引來輿論一邊倒的棒喝。
最近一次是,國家氣象局局長鄭國光日前做客一家電視臺節目,回應“對黑龍江將風能太陽能收回國有這一問題怎么看”時表示,各省可根據本省的實際需要相互借鑒。他認為黑龍江的這個立法,和國家的法律沒有沖突,“我個人持支持態度”。很顯然,這不是為人民說話,乃是為部門利益背書。
早前,據黑龍江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去奇稱,近年來,黑龍江省一些企業隨意探測開發風能、太陽能資源問題非常突出,針對這一問題,黑龍江省在全國率先發布了《黑龍江省氣候資源探測與保護條例》,對企業開發探測風能、太陽能資源進行規范。
王副主任的理由,表面看,似乎順理成章滴水不漏:局面如此混亂,氣象部門如果坐視不管,豈不是重大的失職?但問題在于,風能太陽能該不該管?該不該由氣象局來管?如果兩項都不該,一切都是扯蛋。
在《黑龍江省氣候資源探測與保護條例》中,所謂的氣候資源是“指能為人類活動所利用的風力風能、太陽能、降水和大氣成分等構成氣候環境的自然資源”。
孟子說,說大人則藐之,勿視其巍巍然也。任何刻板而煞有介事的政府文件,都需要進行生活化的解讀,才能了解它的深義。遵此規定,只要“為人類活動所用”就得跟國家報批,那么,公民晾曬衣物、房頂的太陽能熱水器,以及跑步時迎面吹來的風,全都要算是“沐浴在國家母愛”之中了,人民真應該感謝國家。這內在邏輯,與古代專制廟堂所宣揚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并無二致。從現代文明角度看,是不折不扣的強盜邏輯。
依照上述強盜邏輯,如果規定:風能、太陽能的開發需要進行適當的環境評價,以免“污染環境”或“給生態環境帶來不利影響”云云,似乎更可以掩人耳目。但有環境評價職能的環保部門并沒有如此自我賦權,從而將部門利益法制化。
各個國家對風能太陽能等新能源的權屬問題都很謹慎,如德國和丹麥、挪威等國家,就在其法院判決和行政裁決中直接否定“風歸誰所有的問題”。黑龍江的規定,對氣候資料的厘定語焉不詳,倒是熱衷于用六分之一的條款去羅列何種情況需要去氣象局審批,其自我賦權可謂急迫,有審批,就有各種許可證的“工本費”和“審批費”可以進賬。
在這種自肥沖動之下,氣象局忘記了自己的本職:為人民服務,規范氣象活動,使之合理合法化。新能源權屬問題,在世界范圍內都較模糊,真為人民服務的政府是不敢妄稱國有的,法律的職能在于如何有效保護新能源開發使用者的合法權益,而不是作不合理的部門利益的遮羞布。
早在今年6月14日,黑龍江省頒布《黑龍江省氣候資源探測與保護條例》,其中規定企業探測開發風能及太陽能資源必須經過氣象部門批準,而且探測出來的資源屬國家所有。據說這是我國首個規范氣候資源利用的地方法規。嘖嘖,黑龍江真稱得上“敢為天下先”,只不過,它是與民爭利而挨罵的“敢為人先”罷了,引來輿論一邊倒的棒喝。
最近一次是,國家氣象局局長鄭國光日前做客一家電視臺節目,回應“對黑龍江將風能太陽能收回國有這一問題怎么看”時表示,各省可根據本省的實際需要相互借鑒。他認為黑龍江的這個立法,和國家的法律沒有沖突,“我個人持支持態度”。很顯然,這不是為人民說話,乃是為部門利益背書。
早前,據黑龍江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去奇稱,近年來,黑龍江省一些企業隨意探測開發風能、太陽能資源問題非常突出,針對這一問題,黑龍江省在全國率先發布了《黑龍江省氣候資源探測與保護條例》,對企業開發探測風能、太陽能資源進行規范。
王副主任的理由,表面看,似乎順理成章滴水不漏:局面如此混亂,氣象部門如果坐視不管,豈不是重大的失職?但問題在于,風能太陽能該不該管?該不該由氣象局來管?如果兩項都不該,一切都是扯蛋。
在《黑龍江省氣候資源探測與保護條例》中,所謂的氣候資源是“指能為人類活動所利用的風力風能、太陽能、降水和大氣成分等構成氣候環境的自然資源”。
孟子說,說大人則藐之,勿視其巍巍然也。任何刻板而煞有介事的政府文件,都需要進行生活化的解讀,才能了解它的深義。遵此規定,只要“為人類活動所用”就得跟國家報批,那么,公民晾曬衣物、房頂的太陽能熱水器,以及跑步時迎面吹來的風,全都要算是“沐浴在國家母愛”之中了,人民真應該感謝國家。這內在邏輯,與古代專制廟堂所宣揚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并無二致。從現代文明角度看,是不折不扣的強盜邏輯。
依照上述強盜邏輯,如果規定:風能、太陽能的開發需要進行適當的環境評價,以免“污染環境”或“給生態環境帶來不利影響”云云,似乎更可以掩人耳目。但有環境評價職能的環保部門并沒有如此自我賦權,從而將部門利益法制化。
各個國家對風能太陽能等新能源的權屬問題都很謹慎,如德國和丹麥、挪威等國家,就在其法院判決和行政裁決中直接否定“風歸誰所有的問題”。黑龍江的規定,對氣候資料的厘定語焉不詳,倒是熱衷于用六分之一的條款去羅列何種情況需要去氣象局審批,其自我賦權可謂急迫,有審批,就有各種許可證的“工本費”和“審批費”可以進賬。
在這種自肥沖動之下,氣象局忘記了自己的本職:為人民服務,規范氣象活動,使之合理合法化。新能源權屬問題,在世界范圍內都較模糊,真為人民服務的政府是不敢妄稱國有的,法律的職能在于如何有效保護新能源開發使用者的合法權益,而不是作不合理的部門利益的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