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是政策力挺光伏企業打開國內消費市場,另一方面卻是遭遇并網困境的光伏建成項目。分布式能源新政能否破解這一困局仍需拭目以待。
“兩端在外”的中國光伏產業正在經歷艱難時刻。繼美國對中國光伏企業進行“雙反”調查并開出高額懲罰性關稅罰單之后,歐洲太陽能補貼縮減以及下一步極有可能做出類似的“雙反”調查,讓中國光伏企業的處境雪上加霜。此前國內太陽能企業70%的銷售額都來自歐洲,這一境況無疑將給中國光伏產業帶來致命傷害。據全球最大的光伏組件制造商尚德電力今年1季度財報顯示,公司1季度凈收入4.095億美元,較去年第四季度6.29億美元的營收下降34.9%,更比2011年第一季度的8.77億美元降低了53%。
外部市場持續萎縮的情況下,光伏產業開始寄希望于打開“內需”大門。事實上,為了重振光伏盛況,國內新能源領域政策利好信號頻發,多項頗具針對性的政策陸續出臺。
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會可再生能源專委會政策研究室主任常瑜接受《中國投資》采訪時表示,目前我國已建“金太陽”工程示范項目并網率僅為40%左右,這嚴重影響了“金太陽”政策的執行效果。一方面是政策力挺光伏企業打開國內消費市場,另一方面卻是遭遇并網困境的建成項目,困境如何破解仍需拭目以待。
政策頻發光伏產業
4月,《分布式發電管理辦法》和《并網管理辦法》草案出臺,明確鼓勵各類法人以及個人投資分布式發電,采取自發自用、多余電力上網、全部上網3種方式解決并網問題,標志著民用可再生能源發電領域有望全面放開,以促進市場增長和電力消納。
5月初,《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討論稿下發,并有望在明年初開始實施,這將保證風、光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具有充足、樂觀的國內市場。
此后,國家再次發出支持分布式光伏屋頂項目的明確信號。5月2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表示,支持自給式太陽能等新能源產品進入公共設施和家庭。截至記者發稿,國家能源局也透露正在研究制定鼓勵引導民間投資新能源領域實施細則,或將在國務院規定的6月底前如期推出。
今年以來,“金太陽”工程和光電建筑審批量均在放大,業內人士稱,下半年國家在繼續大規模建設光伏電站的同時,預計將從政策和資金兩方面大力支持民間投資的“自給式”光伏發電系統,以期有利于2012年國內光伏安裝量的提升,從而一定程度上緩解光伏產業的發展困境。
藉此背景,鼓勵太陽能屋頂項目、發展分布式能源可謂大勢所趨。而當前的補貼資金也已明顯呈現出向太陽能屋頂項目傾斜的趨勢。
并網之困
“40%的并網率并非難以置信”,在采訪中常瑜表示并網的最大阻力來自電網公司。據介紹,由于“金太陽”政策鼓勵用戶側并網、自發自用,并采取抵消電量方式,這造成了業主向電網公司購買電量大幅減少,進而影響了電網公司的經營效益。同時,由于“金太陽”政策由財政部主推,政策執行之初并未和電網公司協調好,由此導致后期項目并網困難重重。
據記者此前了解,目前建設“金太陽”項目在需要屋頂業主有安裝意愿的前提下,最重要的是要拿到當地電網公司同意項目并網的書面意見。因此很多項目即使報上去,也可能會因這兩個問題沒解決好而未獲批。“尤其是電網公司的批文非常難拿”,業內人士向記者坦陳,從近兩年他們承建“金太陽”項目的經驗來看,最后能夠批準項目的比例不足最初申報項目數量的10%。
不僅是此類“自給式”光伏發電項目,當前我國大型光伏發電站項目要實現并網,也要首先經過電網公司核準方可獲批,否則就無法享受上網電價,這也嚴重制約了光伏行業的發展。
“這一方面是電網公司擔心并網會影響其經營效益,另一方面是對光伏的電能質量仍心存疑慮”,上述業內人士表示,“光伏發電如要并網,需要安裝無功補償等設備,對于這塊多出來的投資,電網公司也不愿承擔”。
據了解,2009年第一期“金太陽”示范工程設計裝機規模為642兆瓦(2010年,財政部宣布取消54兆瓦的2009年“金太陽”工程示范項目),2010年第二期示范工程為272兆瓦,2011年第三期示范工程為600兆瓦。粗略算來,3年3期工程總規模為1400兆瓦左右,如果并網率為40%,3年“金太陽”工程的并網規模僅為560兆瓦左右。
“要注重從體制機制上解決,比如自發自用,確實會影響電力公司銷售電量和收益,這種情況下要考慮怎么給它一定的激勵,讓它也支持這件事”,常瑜表示,即發即用、就地消納的“自給式”光伏發電項目沒有遠距離傳輸的問題,而且白天發電,和用電高峰相匹配。
破解政出多門
在解決光伏發電項目制約因素的同時,不能忽略的是當前國內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項目建設所面臨的政出多門、多頭管理的情況。據記者了解,目前國內相關示范項目主要有“金屋頂”和“金太陽”兩類。其中“金屋頂”政策支持的是BIPV(光伏建筑一體化)項目,即將光伏組件作為建筑的一部分(如屋頂、幕墻等),集美觀和環保于一體的分布式發電項目;“金太陽”政策支持項目范圍更廣泛,既包括“金屋頂”政策所支持的BIPV項目,又包括將光伏電站作為建筑附加部分(如安裝在屋頂上)那樣的分布式發電項目。
根據今年最新政策,“金太陽”政策對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補助標準為7元/瓦;而同期執行的“金屋頂”政策補貼對與建筑一般結合的利用形式,補助標準為7.5元/瓦,對建材型等與建筑物高度緊密結合的光電一體化項目,補助標準更是高達9元/瓦。
面對補貼標準上的現實差距,項目業主在選擇支持政策時,更傾向于“金屋頂”政策。記者注意到,自2009年兩項政策執行以來,“金屋頂”政策所支持項目的單個項目一般容量較小,且支持總量規模較小;“金太陽”支持項目單個項目的容量更大,且支持總量也較大。
由此可知,即便項目業主更想將自己的項目申請成為“金屋頂”項目,但較之“金太陽”政策,其同一項目申請成為前者項目的難度還要大得多。在常瑜看來:“這易于誤導企業認為‘金太陽’政策補貼標準低,不合理,應該按照住建部‘金屋頂’政策進行補貼,進而引起市場混亂”。
為此,有專家建議,應將上述兩項扶持資金整合到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之下,并由相關部門集中管理,統籌協調,借助這筆資金出臺針對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上網電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