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每股現金紅利(扣稅前):0.14000元人民幣
每股現金紅利(扣稅后):0.12600元人民幣
股權登記日:2012年6月7日
除權(除息)日:2012年6月8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2012年6月15日
一、通過分配、轉增股本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時間
公司2011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已經2012年4月17日召開的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刊登于2012年4月18日的《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
二、分配、轉增股本方案
1、發放年度:2011年度
2、發放范圍
截至2012年6月7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簡稱"登記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3、分配及轉增股本方案的說明
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1,036,418,019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14000元(含稅),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4000元(含稅),扣稅后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12600元,共計派發現金紅利145,098,522.66元(含稅),結余的未分配利潤864,884,182.05元全部轉結至下年度。公司2011年度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三、實施日期
1、股權登記日:2012年6月7日
2、除權(除息)日:2012年6月8日
3、現金紅利發放日:2012年6月15日
四、分派對象
截止2012年6月7日(A股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
五、分紅、轉增股本實施辦法
1、江蘇紫金電子集團有限公司等20名有限售條件股份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直接發放。
2、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的現金紅利委托登記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分配對象派發。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現金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3、根據國家有關稅法規定,A股自然人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稅后實際派發現金紅利每股人民幣0.12600元;對于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公司依據國家有關稅法規定按10%的企業所得稅率代扣企業所得稅后,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0.12600元;對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居民企業股東(含機構投資者),其現金紅利所得稅自行繳納,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0.14000元;根據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凡中國境內企業向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股息時,需由中國境內企業按10%代扣代繳所得稅,扣稅后每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12600元。
六、有關咨詢辦法
部門:本公司證券部
地址:江蘇省江陰市徐霞客鎮璜塘工業園區環鎮北路178號
電話:0510-86530938傳真:0510-86530766郵政編碼:214407
七、備查文件目錄
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