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新能源網直播(記者張天生)應對美國太陽能電池產品“雙反”調查(上海)新聞發布會暨光伏可持續發展聯盟揭牌儀式在上海舉行,出席今天發布會的有:石永紅 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副會長、施正榮 無錫尚德電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苗連生 英利綠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高紀凡 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瞿曉鏵 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
首先: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宣讀“關于美國對中國晶硅光伏電池反傾銷初裁的聲明”
以下是聲明內容:
美國時間2012年5月17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于中國的晶硅光伏電池做出反傾銷初裁決定,認定中國企業的反傾銷稅率為 31.14 %-249.96 %,決定對該類產品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雖然美國商務部在裁決中接受了中國企業提交的部分抗辯材料,但中國光伏產業認為該裁決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中國光伏產業的生產及對美出口情況,是不公正的。為此,中國光伏產業通過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作出以下聲明:
一、中國產品的競爭優勢與傾銷無關
近年來,中國晶硅光伏電池對美出口不斷擴大,深受各類美國消費者的喜愛。中國光伏企業注重提升產品質量,并致力于技術進步和革新;在硅錠制造技術、冶金級多晶硅;高效能電池片、SE、ESE、MWT等方面的技術已達國際先進水平。
中國晶硅光伏電池在競爭中具有價格優勢,根本原因在于近年來光伏產業鏈在中國的集聚發展、中國光伏企業較高的管理水平、生產規模優勢及具有前瞻性的商業策略。中國企業沒有也無意通過低價進行競爭。中國企業之所以被美國商務部裁定出較高的傾銷幅度,主要原因在于美國拒絕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對中國產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運作的事實視而不見,采用不合理的“替代國”價格進行不公平比較,從而人為抬高了中國企業的傾銷幅度。這種做法不符合中國市場經濟發展的現狀,也凸顯了美國貿易保護主義的嚴重傾向。
二、中國應訴企業權益沒有得到充分保障
在此次反傾銷調查中,中國應訴企業以各種方式參與美國商務部調查程序,以積極的態度配合調查。但是,美國商務部未能完全遵守美國法律,對中國應訴企業的權益給予充分保障。
首先,美國商務部使用了不合理的“替代國”價格。美國商務部以武斷的方式指定“替代國”,并在此基礎上確定可比價格。無論是在替代國的選擇上,還是可比價格的確定上,均凸顯了武斷和結果導向色彩。最終無視中國經濟及光伏產業的現狀,嚴重扭曲了應訴企業的生產成本,大幅提高了應訴企業的反傾銷稅率。此案中,美商務部無視泰國沒有完整的光伏產業鏈的事實,不接受中國應訴企業的主張,堅持選取泰國作為替代國,由此裁決的傾銷稅率是不公正的。對此,中國企業表示嚴重不滿。
其次,美國商務部在選擇強制應訴企業方面,無視中國企業的訴求,僅選定兩家企業作為反傾銷強制應訴企業。顯而易見,中國晶硅光伏電池出口企業數量眾多,且經營模式多種多樣,僅兩家強制應訴企業不能代表中國全部晶硅光伏電池出口企業。美國商務部的這種做法與美國國內法和法院裁決嚴重不符,在本案中勢必嚴重扭曲初裁結果。
三、征收反傾銷稅的初裁結果損人不利己
1、如美對中國光伏電池征收反傾銷稅,勢必會影響美下游用戶的利益,將使其不得不購買高價光伏電池,這與美國利用新能源政策是背道而馳。
2、如中國光伏企業之前所指出的,中國光伏產業為全球光伏能源市場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為生產晶硅光伏電池,中國每年從美國進口20多億美元的多晶硅、EVA、漿料等原材料。中國光伏電池和組件對美出口也為美國下游產業(尤其是光伏發電安裝業)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因此,如果美國政府最終對中國的晶硅光伏電池實施貿易限制措施,將影響全球光伏能源市場的發展,也不可避免的導致中國自美進口相關上下游產品的減少,對美自身產業發展不利。
中國光伏企業希望美國商務部在反傾銷終裁調查程序中糾正其不正確、不公平的做法,客觀、公正地對待中國應訴企業及其合作和抗辯,避免不合理損害這些應訴企業的合法利益。同時,中國光伏企業也會團結一致,繼續在反傾銷和反補貼程序中積極、頑強、有力地抗辯,為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盡最大努力,并將致力于為全球光伏產業營造良好的貿易秩序,與世界各國的光伏企業共同推動全球光伏產業更明朗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