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中文譯名清潔發展機制,是《京都議定書》中引入的靈活履約機制之一。核心內容是允許即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進行項目級的減排量抵消額的轉讓與獲得,在發展中國家實施溫室氣體減排項目。通過CDM項目的實施以履行發達國家在《京都議定書》中所承諾的限排或減排義務,發展中國家則獲得一定的項目收益。根據合作雙方簽訂的《經核證減排量購買協議》條款規定,海南天能電力有限公司臨高電廠每年的減排量將根據當年歐洲市場碳價獲得相應收益。
控股企業海南天能電力有限公司在臨高20MW光伏并網示范工程項目建設初期就開始推進CDM工作,與法國電力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了《經核證減排量購買協議》,就臨高20MW光伏并網示范工程進行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合作,積極推進CDM開發設計。同時向省發改委提交CDM項目申報材料,經2個月逐層審批,于2月7日獲國家發改委批準。預計本項目將于2012年底在聯合國執行理事會完成注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