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愛康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愛康科技 (SZ:002610)關于第一屆董事會第九次臨時會議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
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現就
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9 日召開的第一屆董事會第九次臨時會議相關議案進行了
審議。現就此發表獨立意見:
一、關于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獨立意見
1、經審閱相關人員個人履歷,未發現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之
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其
他不得擔任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之情形;
2、相關人員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3、 經了解相關人員的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和身體狀況,能夠勝任公司相應
崗位的職責要求,有利于公司的發展。
因此,我們同意聘任李衍飛先生、袁源女士為公司副總經理,任期與本屆董
事會任期相同。
二、關于公司為子公司申請銀行授信提供擔保的獨立意見
本次擔保事項系公司對全資子公司的擔保,該公司目前經營狀況穩定,財務
風險處于公司可控制范圍內。公司無直接或間接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
提供擔保的事項,上述擔保均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了決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義務。我們認為公司對外擔保的決策程序符合規定,并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義
務,維護了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與中國證監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
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 號)及《關于規
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 號)相違背的情況。我們同意
公司為全資子公司南通愛康太陽能器材有限公司向招商銀行蘇州新區支行申請
銀行授信提供擔保。
(以下無正文,為獨立意見簽字頁)
(本頁無正文,為江蘇愛康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一屆董事會
第九次臨時會議的獨立意見簽字頁)
獨立董事:
劉治
沈輝
袁淳
2011 年 11 月 29 日
愛康科技 (SZ:002610)關于第一屆董事會第九次臨時會議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
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現就
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9 日召開的第一屆董事會第九次臨時會議相關議案進行了
審議。現就此發表獨立意見:
一、關于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獨立意見
1、經審閱相關人員個人履歷,未發現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之
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其
他不得擔任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之情形;
2、相關人員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3、 經了解相關人員的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和身體狀況,能夠勝任公司相應
崗位的職責要求,有利于公司的發展。
因此,我們同意聘任李衍飛先生、袁源女士為公司副總經理,任期與本屆董
事會任期相同。
二、關于公司為子公司申請銀行授信提供擔保的獨立意見
本次擔保事項系公司對全資子公司的擔保,該公司目前經營狀況穩定,財務
風險處于公司可控制范圍內。公司無直接或間接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
提供擔保的事項,上述擔保均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了決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義務。我們認為公司對外擔保的決策程序符合規定,并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義
務,維護了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與中國證監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
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 號)及《關于規
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 號)相違背的情況。我們同意
公司為全資子公司南通愛康太陽能器材有限公司向招商銀行蘇州新區支行申請
銀行授信提供擔保。
(以下無正文,為獨立意見簽字頁)
(本頁無正文,為江蘇愛康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一屆董事會
第九次臨時會議的獨立意見簽字頁)
獨立董事:
劉治
沈輝
袁淳
201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