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太陽能模塊價格快速滑落,聯邦政府的30%現金抵免(Cash Grant)補助又將于2011年底到期,導致美國終端系統申請安裝量大爆發,根據美國太陽光電協會統計,截至2011年11月,在申請開發階段的電站型太陽光電系統量已達19GWp,在開工建設階段的太陽光電系統達2.46GWp。
美國系統商開創的「第3方擁有」(3rd-PartyOwned)營運模式,推升美國住戶對太陽光電系統的安裝意愿,住宅及商用型太陽光電系統安裝量快速攀升,而美國能源局為貸款做擔保,降低系統開發商取得貸款的難度,挪去系統開發時程中可能面臨的最大障礙,加速太陽光電系統的開發速度,也降低貸款成本。
太陽光電系統開發過程當中,最大的障礙當屬資金來源,從一開始資金籌措、環評、并網到「電力購買協議」(Power Purchase Agreement)取得等,都有相關申請費用,且耗時長達3~4年,系統開發商若資金實力不夠雄厚,很容易在此過程中因資金不足而退出市場。而「電力購買協議」的取得也被認為是一大門檻,尤其當模塊價格不斷下跌,加入競標的系統商增加,導致購電價格不斷下降,影響系統報酬率。
資料來源:California Solar Initiative,DIGITIMES,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