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設廳日前發出通知,要求該省新建、改建的12層及以下住宅建筑(含別墅)和賓館酒店,在進行建筑設計時,要同時進行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設計,做到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12層以上住宅建筑及其他公共建筑,鼓勵應用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技術。對應當安裝太陽能利用系統而未進行太陽能利用專項設計,又沒有經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不得通過施工圖設計審查。“海南省年均日照天數225天,一年光照時長可達2400小時以上,太陽年總輻照量4500~5800兆焦/平方米,如果到達海南地表的太陽能都被利用來發電的話,則一年可發電43750億度。海南應充分利用豐富的太陽能資源,大規模推廣開發太陽能光伏產業,強制推廣太陽能熱水系統,把海南建設成為具有一個光伏產業特色的島嶼”。海南省建設廳有關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目前海南利用太陽能的能力還比較弱,只在個別賓館、小區、島嶼、道路利用太陽能來進行照明和熱水器使用,太陽能利用率平均不足0.1%。為了加快太陽能的利用,海南省政府出臺《海南省生態規劃綱要》,把開發利用太陽能列入規劃綱要的內容,提出大力發展新能源技術;海南省“十一五”科技發展規劃,也將開發利用太陽能資源列入重點發展專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