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時間2011年12月2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就美對華太陽能電池(板)反傾銷和反補貼案做出損害初裁,認定中國輸美太陽能電池(板)對美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
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負責人就此發表談話指出,美國際貿易委員會在無充分證據表明美國內產業存在損害的情況下,不顧中國產業的抗辯意見以及美國內產業及其他利害關系方的強烈反對,做出不符事實的初裁決定,凸顯美強烈貿易保護主義傾向,中方對此深表憂慮。希望美方能夠客觀分析在該產業領域美國部分企業競爭力不足的真正原因,避免濫用貿易救濟措施而影響雙邊正常貿易以及雙方企業在新能源領域的互利合作。
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負責人就此發表談話指出,美國際貿易委員會在無充分證據表明美國內產業存在損害的情況下,不顧中國產業的抗辯意見以及美國內產業及其他利害關系方的強烈反對,做出不符事實的初裁決定,凸顯美強烈貿易保護主義傾向,中方對此深表憂慮。希望美方能夠客觀分析在該產業領域美國部分企業競爭力不足的真正原因,避免濫用貿易救濟措施而影響雙邊正常貿易以及雙方企業在新能源領域的互利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