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國家認監委發布《關于發布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機構指定決定的公告》,其中明確5家認證機構、20個實驗室,為充電樁國家3C認證機構。
原文如下: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25年第5號
國家認監委關于發布電動汽車供電設備
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機構指定決定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和實驗室管理辦法》以及《國家認監委關于開展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機構指定工作的公告》相關要求,現發布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機構指定決定。
對本指定決定有異議的,請在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我委提出申訴或投訴(請注明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國家認監委
2025年2月21日
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機構指定決定
一、認證機構
二、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