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8日,滄州市發改委在官網發布了《滄州市氫氣補貼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根據辦法,滄州市將對在行政區域范圍內提供加氫服務,且氫氣市場銷售價格不高于 25 元/公斤的社會經營性固定式/撬裝式加氫站,在補貼期限內給予補貼,加氫站氫氣銷售價格、加氫量以發票為準,具體如下:
氫氣銷售價格不高于25 元/公斤,按照3元/公斤進行補貼;在25 元/公斤(含)基數上,氫氣公斤售價每降低1元,額外再享受補貼 0.5 元。
補貼按季度結算,以發票日期為準2025-2027年補貼上限為5000萬元:2025年補貼上限為2000萬元,2026年補貼上限為2000萬元,2027年補貼上限為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