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浙江嵊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嵊泗縣促進六大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新能源領域,重點支持深遠海風電、漂浮式光伏、波浪能、潮流能,以及綠色氫氨醇制備等綠色能源項目。
支持類別包括:
(一)支持重大項目落地。
(二)支持關鍵核心技術與產品突破。
(三)支持高水平利用外資。
(四)支持產業貿易結算落地。
(五)給予項目要素保障支撐。
全文如下:
嵊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嵊泗縣促進六大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直屬各單位:
《嵊泗縣促進六大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已經縣政府第5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嵊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2月17日
嵊泗縣促進六大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為推動嵊泗縣經濟高質量發展,深入貫徹《舟山市現代海洋城市建設“985”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7年)》(舟委辦發〔2024〕21號)和《嵊泗縣“1615”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7年)》(嵊委辦發〔2024〕25號)等文件精神,聚焦聚力“創新強縣”戰略,圍繞六大產業高質量發展和大宗商品資源配置樞紐建設,加快落地一批具有引領性、標志性、示范性的重大項目,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領域及范圍
(一)港口領域。重點支持港口服務、航運服務、新型燃料加注等現代海事服務項目。
(二)文旅領域。重點支持醫療康養、高端度假、海上運動、“三游”(游艇、游帆、游船)俱樂部等現代海洋旅游項目。
(三)漁農領域。重點支持大型深水網箱養殖、智能養殖工船、工廠化養殖、生態設施農業、育種育苗等現代漁農業項目。
(四)工貿領域。重點支持水產品精深加工,海洋生物醫藥、新能源裝備、高端船舶與海工裝備等先進制造業項目。
(五)新能源領域。重點支持深遠海風電、漂浮式光伏、波浪能、潮流能,以及綠色氫氨醇制備等綠色能源項目。
(六)生態領域。重點支持資源循環利用、節能環保、宕口綜合開發等生態產業項目。
二、支持類別及內容
(一)支持重大項目落地。
1.支持重大項目建設。對重點支持領域且固定資產投資億元以上項目,按建安投資納統金額3%—5%給予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2.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重點支持領域項目且固定資產投資億元以上項目,原則上給予融資支持,單個項目當年度獲得貸款貼息比例不得高于同期LPR的70%,且資金支持額度不超過50萬元。
3.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對重點支持領域項目購置產線設備、大型裝備、新型船舶(新能源動力船、新型燃料加注船、江海聯運船等)以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對現有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設施進行改造提升的,單體(項)設備、裝備購置費用不低于1000萬元的,按照購置費用的10%—20%給予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被評為省級“未來工廠”“智能工廠”的,配套給予100萬元獎勵。
4.促進項目早開工早投產。對重點支持領域且固定資產投資億元以上項目,對照投資協議約定,提前6個月開工的,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提前6個月投產運營的,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
5.發揮以商招商效應。通過個人或企業參股方式(股比不低于10%)引進重點支持領域且固定資產投資億元以上項目,按照項目納統金額5000萬元(含)—1億元(不含),給予50萬元獎勵;1億元(含)—10億元(不含)的,給予75萬元獎勵;10億元及以上,給予100萬元獎勵。兌現獎勵分兩次進行,項目開工后,兌現30%獎勵金;項目建成投產后,補足全部獎勵金。
(二)支持關鍵核心技術與產品突破。
6.支持關鍵核心技術研發項目。支持重點領域方向技術產品以及關鍵核心技術的研發,按當年項目研發投入的10%給予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7.支持重大技術裝備或核心部件實現首臺(套、批)突破。對被評為國際首臺(套、批)裝備項目,配套給予50萬元獎勵;對被評為國內首臺(套、批)裝備項目,配套給予30萬元獎勵;對被評為省內首臺(套、批)裝備項目,配套給予10萬元獎勵。
8.對新獲批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的,配套給予 50 萬元獎勵;被評為省級及以上原(良)種場的單位,配套給予30萬元獎勵。
(三)支持高水平利用外資。
9.加大高質量利用外資。對先進制造業項目實際利用外資500萬美元及以上的,每個項目給予實際利用外資額1.5%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一般項目實際利用外資500萬美元及以上的,每個項目給予實際利用外資額7.5‰的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四)支持產業貿易結算落地。
10.對開展貿易結算業務的,原則上根據其產值、營業額等指標,各區塊按一定比例給予獎勵。
(五)給予項目要素保障支撐。
11.給予項目審批服務。對支持重點領域項目經投資方申請,縣級層面組建專班給予企業開辦、項目報批、運營許可等專項服務。
12.給予各類要素保障。對支持重點領域項目縣級層面給予建設指標、交通運輸等保障。
13.人力人才專項支持。對重點領域項目投運階段引進勞動力方面給予傾斜支持,在縣級人才認定方面允許根據實際情況適度放寬條件。
三、附則
14.本政策適用于在全縣范圍內的企業、自然人、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市場主體,六大產業牽頭部門可以在本政策基礎上,結合產業實際出臺專項扶持政策,量化兌現條件和辦法;符合本政策條件的項目,由六大產業牽頭部門負責申報、受理、審核工作,縣財政局依法依規予以兌付。
15.縣內政策采取同一事項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原則。
16.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60日后施行,有效期三年。
文件:嵊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嵊泗縣促進六大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