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西省自然資源廳等11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開展零碳鄉村試點助力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
《意見》指出,推進可再生能源發電開發。集中開發和分散發展并舉,在保護生態、保護耕地,滿足國土空間規劃和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的基礎上,加快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支持縣域清潔能源規模化開發,在具備資源條件的區縣,優先規劃建設集中式風電、光伏基地。充分利用農村地區空間資源,因地制宜發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實施“千家萬戶沐光行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優先就地開發、就近并網消納。
推進技術創新應用。支持在具備條件的工業園區、現代農業產業園、農產品加工基地等,結合微電網和源網荷儲一體化開發建設分布式新能源項目,推動綠色電力直接供應,提高區域能源綜合利用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運營模式,引導企業、社會資本、村集體等多方參與,建設新能源高效利用的微能網,為用戶提供電熱冷氣等綜合能源服務。結合增量配電網試點,積極發展以可再生能源為主的微電網、直流配電網,擴大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和應用規模,穩步推廣光儲直柔試點等。發展綠色低碳農房,引導鄉村居民開展住房節能改造,鼓勵使用綠色節能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降低用能需求。
《意見》還指出,要提升鄉鎮能源服務能力。優化鄉村新能源項目手續辦理,以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試點項目開展先行先試,優化流程,縮短項目手續辦理周期。適度超前規劃布局配電網建設改造,完善分布式電源接網服務程序,優化實施區域承載力預測引導機制。積極探索以市場化運營為主、政府加強政策支持的新機制、新模式,鼓勵和引導農戶、村集體自建或與市場主體合作,參與農村能源基礎設施和服務網點建設。創新能源服務商業模式和運行機制,探索建設一批具備公共服務能力的鄉鎮能源樞紐站點,提升終端能源診斷檢修綜合服務能力。
完善鄉村綠色能源共享發展機制。以維護農民群眾利益為出發點,促進農民持續增收。通過收益共享、參與電站運維等機制,探索鄉村可再生能源發展與村級集體經濟壯大提質統籌推進的有效路徑,構建鄉村可再生能源服務體系。深化光伏幫扶成果,持續抓好運維監管,督促落實好收益分配。深入實施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試點,發揮省級協調機制作用,加快推動項目早日建成并網,落實收益分配。
全文如下:
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西省自然資源廳 山西省生態環境廳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西省交通運輸廳 山西省水利廳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 山西省商務廳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廳 山西省林業和草原局關于開展零碳鄉村試點助力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
晉能源新能源發〔2024〕340號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以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重大決策部署,根據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充分發揮我省能源資源優勢,積極探索開展零碳鄉村試點建設,促進鄉村振興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山西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因地制宜、多元創新,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協同融合、共建共享,穩妥有序推進鄉村能源供給革命、消費革命、技術革命和體制革命,探索開展零碳鄉村試點建設,推動可再生能源與鄉村振興深度融合,構建鄉村新型能源體系,全面提升鄉村用能質量,不斷增加鄉村居民收入,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促進鄉村地區低碳轉型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山西提供堅強支撐。
二、推動供給革命,建立鄉村可再生能源多元供給體系
(一)推進可再生能源發電開發。
集中開發和分散發展并舉,在保護生態、保護耕地,滿足國土空間規劃和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的基礎上,加快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支持縣域清潔能源規模化開發,在具備資源條件的區縣,優先規劃建設集中式風電、光伏基地。充分利用農村地區空間資源,因地制宜發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實施“千家萬戶沐光行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優先就地開發、就近并網消納。(省能源局、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林草局、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山西地方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農村電網服務水平。
持續推進農網鞏固提升工程,重點支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革命老區等農村電網薄弱地區,推動網架結構和裝備升級,加強供電可靠性和電能質量管理,提升農村電網供電保障能力和服務能力。穩步推動農村電網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建設滿足大規模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多元化負荷靈活接入需要的智能化配電網,筑牢鄉村振興電氣化基礎。(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農業農村廳、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山西地方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消費革命,形成鄉村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
(三)推動農業農村領域電氣化。
加快推進電能替代,推動農村生產生活電氣化,加強農業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農業大棚等農業生產加工領域電氣化改造,加快提升農村地區炊事等生活用能電氣化水平。在糧食主產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推動農產品加工包裝、倉儲保鮮、冷鏈物流等全產業鏈電能替代。鼓勵各地挖掘農村家電市場消費潛力。深入推進交通領域電氣化,鼓勵加快推進公共交通工具電氣化,推廣家用新能源電動汽車,適度超前規劃建設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推動農村地區充電網絡與城市、城際充電網絡融合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非電利用。
實施農村供暖清潔替代,因地制宜推動地熱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清潔供暖。加強地熱資源調查評價,在資源富集地區推廣淺層地溫能和中深層地熱資源開發利用,支持和引導農村地熱能供暖替代,合理利用農房屋頂、院落空地和具備條件的屋頂發展太陽能供熱。合理發展以農林生物質、生物質成型燃料等為主的生物質鍋爐供暖,鼓勵采用大中型鍋爐在鄉村、城鎮等人口聚集區進行集中供暖。在有機廢棄物豐富、用氣需求量大的區域,探索開發生物天然氣項目,形成管網天然氣、車輛用氣、鍋爐燃料等多元應用模式。(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技術革命,培育鄉村綠色低碳新模式新業態
(五)推進技術創新應用。
支持在具備條件的工業園區、現代農業產業園、農產品加工基地等,結合微電網和源網荷儲一體化開發建設分布式新能源項目,推動綠色電力直接供應,提高區域能源綜合利用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運營模式,引導企業、社會資本、村集體等多方參與,建設新能源高效利用的微能網,為用戶提供電熱冷氣等綜合能源服務。結合增量配電網試點,積極發展以可再生能源為主的微電網、直流配電網,擴大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和應用規模,穩步推廣光儲直柔試點等。發展綠色低碳農房,引導鄉村居民開展住房節能改造,鼓勵使用綠色節能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降低用能需求。(省發展改革委、省住建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能源局、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山西地方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積極培育新能源+產業。
支持可再生能源企業與鄉村產業融合發展,實施光伏+現代農業,鼓勵能源企業發揮資金、技術優勢,在符合用地政策條件下,優化實施林光互補、牧光互補等,提升土地綜合利用價值。實施新能源+文旅,鼓勵各市縣完善鄉村旅游重點村和三個一號旅游公路驛站等區域新能源充電樁、鄉村亮化工程和生活配套服務設施,推動新能源下鄉入景。實施新能源+交通,鼓勵在具備條件的道路兩側、汽車客運站和村集體空地等推進光儲充放多功能綜合一體站建設。在采礦損毀土地,探索新能源+生態修復和礦山治理等模式。(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能源局等分工負責)
五、推動體制革命,完善鄉村低碳能源服務體系
(七)提升鄉鎮能源服務能力。
優化鄉村新能源項目手續辦理,以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試點項目開展先行先試,優化流程,縮短項目手續辦理周期。適度超前規劃布局配電網建設改造,完善分布式電源接網服務程序,優化實施區域承載力預測引導機制。積極探索以市場化運營為主、政府加強政策支持的新機制、新模式,鼓勵和引導農戶、村集體自建或與市場主體合作,參與農村能源基礎設施和服務網點建設。創新能源服務商業模式和運行機制,探索建設一批具備公共服務能力的鄉鎮能源樞紐站點,提升終端能源診斷檢修綜合服務能力。(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草局、省能源局、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山西地方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完善鄉村綠色能源共享發展機制。
以維護農民群眾利益為出發點,促進農民持續增收。通過收益共享、參與電站運維等機制,探索鄉村可再生能源發展與村級集體經濟壯大提質統籌推進的有效路徑,構建鄉村可再生能源服務體系。深化光伏幫扶成果,持續抓好運維監管,督促落實好收益分配。深入實施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試點,發揮省級協調機制作用,加快推動項目早日建成并網,落實收益分配。(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林草局、省能源局、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山西地方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組織實施,確保助力鄉村振興取得實效
(九)加強組織協調。
省直有關部門結合職責完善政策措施,做好零碳鄉村建設試點支持、指導工作。市縣各相關部門強化屬地管理職能,認真編制實施方案,加強與鄉村振興戰略規劃、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等的統籌銜接,結合地方實際加強政策落實和工作協調,確保工作有序推進。
(十)加強宣傳引導。
利用電視、網絡、新媒體等平臺加強零碳鄉村案例宣傳,引導公眾正確認識零碳鄉村建設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引導居民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逐步形成全社會共同推進零碳鄉村建設的良好氛圍。及時總結建設零碳鄉村建設助力鄉村振興的典型做法,形成可復制、可借鑒的經驗,適時推廣應用。
(十一)加大金融支持。
各市縣將農村能源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明確加大開展零碳鄉村建設的財稅、金融支持措施,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市場化投資。開展政銀企對接,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融資方式和服務模式,將支持縣域鄉村能源產業發展和低碳基礎設施建設作為綠色金融服務重點,對優質綠色低碳項目在貸款準入、期限、利率等方面給予差異化支持。
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西省自然資源廳?
山西省生態環境廳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西省交通運輸廳
山西省水利廳?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
山西省商務廳 ?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廳
山西省林業和草原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