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于2008年初制定可再生能源目標,加快推進風能和太陽能發電,旨在使法國總的能源消費中可再生能源份額從 2004年6.7%提高到2020年20%。
法國可再生能源目標是使設置的風能發電能力從2006年810MW提高到2020年25000MW,設置的光伏發電能力從2006年32.7MW,比德國約小100倍,提高到2020年3000MW。
此外,到2020年在建筑中將設置500萬個太陽能集熱設施,家用占80%。
截至2007年,生物質能源占法國所用的全部可再生能源的2/3,水力發電占1/3。太陽能和風能發電仍占很小一部分。
這些目標標志著法國將進入風能和太陽能發電新領域。
這一計劃將改變法國一次能源消費結構,2006年一次能源消費為2.75億噸油當量,到2020年,20%將來自可再生能源,25%來自核能,55%來自化石燃料,可望節約2000萬噸石油。
截至2007年法國風能發電能力僅為810MW,在歐洲為第三大市場,居于德國(2233MW)和西班牙(1587MW)之后。
法國風能發電能力已快速增長,比2007年增長了1倍。
為鼓勵發展可再生能源,法國自2006年7月引入從風能和太陽能發電納稅的優惠政策。
在政策的鼓勵下,太陽能集熱系統2006年增長了80%,設置能力達到210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