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能源汽車產業蓬勃發展,陸續出現“找樁難”“油車占位”等問題。為進一步規劃充電建設任務和公共充電基礎設施的大力建設,近日,包頭市人民政府印發《推進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實施方案》,為日后更好地加快公共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運營,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公共充電基礎設施的需求。
以下是政策原文:
推進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升包頭市公共充電設施規劃建設管理運營水平,根據《包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包頭市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的通知》(包府辦發〔2022〕85號)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科學布局、適度超前、經濟合理、安全便捷”原則,圍繞破解“布局不合理”、“找樁難”、“進小區難”、“油車占位”等問題,堅持問題導向,加強統籌規劃,科學確定我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模和空間布局,加大建設、加強管理、規范運營,利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在昆區、青山區、東河區、九原區、石拐區、稀土高新區基本建成與電動汽車擁有量相適應的充電設施體系,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公共充電基礎設施的需求。
二、重點任務
(一)優化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布局
市級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行業主管部門市城管局,要會同自然資源、住建、發改、工信、供電等部門,統籌制定相關地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和建設方案,共同研判相關地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空間布局、技術發展等行業發展情況,及時修訂規劃。(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包頭供電公司;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二)適度超前建設公共充電基礎設施
1.大力推進公共區域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以商業中心、休閑中心等建筑物配建停車場和周邊公共停車場為重點,加快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停車場停車位的充電基礎設施配置比例不應低于15%。同一停車場原則上只允許進駐一個充電樁運營商進行建設和運營。推動充電運營企業安裝更高效的快充,逐步提高快充設施占比,縮短充電時間。積極推進建設加油(氣)、充換電等業務一體的綜合功能服務站,在確保安全前提下,在具備條件的加油(氣)站配建公共快充和換電設施。(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包頭供電公司,昆區、青山區、東河區、九原區、石拐區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區管委會;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2.加快公共機構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內部停車場加快配建充電基礎設施,鼓勵對公眾開放。(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城管局,昆區、青山區、東河區、九原區、石拐區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區管委會;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3.切實推動住宅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落實新建居住區固定車位100%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和配變電設施供電容量裕度,預留安裝條件時需將管線和橋架等供電設施建設到車位,以滿足報樁直接接電需要。持續推進老舊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在全面摸底、科學測算的基礎上,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納入老舊小區基礎設施改造范圍,因地制宜進行充電設施建設,同步開展配套供配電設施建設,滿足小區居民新能源汽車充電需求。協調推動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用戶需求及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授權,積極配合電力企業研究確定配套電網改造施工方案。(責任單位:市住建局,昆區、青山區、東河區、九原區、石拐區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區管委會;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三)全力強化供電保障
進一步完善配電網規劃,加強配電網建設,提高充電設施用電保障能力。優化電力接入審批流程,建立充電設施用電報裝綠色通道,供電部門應依照報裝申請無障礙接入電網。(責任單位:包頭供電公司;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四)提升充電設施監管服務水平
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要搭建市級運營監測監管平臺,落實相關地區公共充換電設施基礎信息收集、運營數據實時監測和監管責任,為行業管理、政策制定、補貼發放等工作提供技術服務及數據支撐,向公眾提供全市充電設施信息查詢、導航、充電等服務。(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完成時限:2024年8月底)
(五)規范企業運營管理
出臺《包頭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登記、備案及監督管理細則》,督促運營企業在市級監控平臺辦理信息登記和備案,為用戶提供安全穩定的充電服務,依法依規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六)完善收費政策
積極借鑒其他城市經驗,完善燃油汽車占用電動汽車泊位階梯式價格收費政策。(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完成時限:2025年5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主體責任。
各旗縣區、稀土高新區負責具體推動落實,做好轄區內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監督管理和屬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統籌謀劃和協調服務,建立健全協同推進機制,細化工作舉措,落實支持政策,形成推進合力。
(二)加大政策支持。
充分利用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引導用戶廣泛參與智能有序充電和車網互動,鼓勵用戶低谷時段充電。支持符合條件的充電基礎設施企業向發改部門申報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積極爭取各類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的補助資金。
(三)優化審批手續。
各旗縣區、稀土高新區及各部門要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推進城鎮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六條政策措施〉的通知》(內建督〔2023〕78號)要求,依法依規優化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審批流程,加快辦理進度。
(四)強化宣傳引導。
廣泛利用各類媒體加強政策解讀,宣傳普及不同類型充換電設施的使用、技術、安全等方面知識,引導消費者增強安全意識,遵守充電樁的使用規范。加強輿論監督,積極回應群眾訴求,曝光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營造良好的充電市場秩序。
附件:2024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