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甘肅莊浪縣人民政府發布《莊浪縣“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項目競爭性配置公告》。
公告指出,莊浪縣本次競爭性配置的總規模20萬千瓦,共有2個風電項目同時競配(各10萬千瓦),單機容量不低于6兆瓦。根據項目選址區域實際情況劃分2個項目進行競配。
要求新能源項目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開工建設并有實質性進展,在2026年6月份前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項目開工建設之后未按規定時間并網的,超出期限3個月內,項目單位自查自糾,整改落實;超出期限3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項目單位將納入屬地企業失信名單;超出期限1年以上,相關單位收回項目競配指標。
配儲方面,要求項目新增儲能不低于項目規模的10%,儲能實施連續儲能時長均不低于2小時,鼓勵選擇效率更高的集中式電網側儲能方式。儲能比例達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參與本次競配。
此外,堅持資源開發與產業培育融合共進,促進產業結構綠色轉型提質升級。鼓勵申報企業結合自身產業布局和當地資源產業優勢,在充分調研基礎上,自愿提出風光資源開發與莊浪縣重點產業鏈協同聯動發展的合理方案,實施延鏈、補鏈、強鏈項目,推動產業集聚和全產業鏈協同發展。所申報的產業協同項目應屬于國家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同一產業協同項目只可與一個新能源項目協同聯動申報,存在交叉組合重復申報的項目將被拒絕。
全文如下:
莊浪縣“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項目競爭性配置公告
一、競配條件
為了合理有序開發我縣新能源,科學合理配置莊浪縣“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項目,根據《甘肅省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指導方案》、《甘肅省新能源建設指標分配辦法(試行)》、《甘肅省促進新能源產業發展評價辦法(試行)》和市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項目建設工作的通知》精神,受莊浪縣發展和改革局委托,甘肅國恒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咨詢單位,對莊浪縣“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項目競爭性配置評審開展代理工作。現歡迎有意愿、具備合格資質條件、具有足夠投資能力及技術實力的企業參加項目申報。
二、競配項目概況和競配范圍
1.項目名稱:莊浪縣“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項目競爭性配置。
2.競配規模:本次競爭性配置的總規模20萬千瓦,共有2個風電項目同時競配(各10萬千瓦),單機容量不低于6兆瓦。根據項目選址區域實際情況劃分2個項目進行競配,各項目競配信息見下表:
3.競配范圍及競配方式:
3.1競配范圍:申報截止后由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競爭性
配置評審工作,根據評審結果確定投資主體。中選后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負責項目的設計、投資、建設以及工程竣工后的運營、維護等工作。
根據《甘肅省新能源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目錄(試行)》,建立新能源項目與用電負荷匹配的產銷儲機制,同時配套協同產業,支持我縣鄉村振興和經濟社會發展。其他年度已參與競配指標的協同項目不納入本次競配用電負荷項目。
3.2競配方式:申報日期截止后由第三方機構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在平涼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莊浪分中心開展競爭性配置評審工作,根據評審結果確定投資主體。
4.項目建設進度要求及并網要求:
新能源項目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開工建設并有實質性進展,在2026年6月份前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項目開工建設之后未按規定時間并網的,超出期限3個月內,項目單位自查自糾,整改落實;超出期限3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項目單位將納入屬地企業失信名單;超出期限1年以上,相關單位收回項目競配指標。
5.經營期:按國家適用政策執行,申報時參照價格主管部門相關政策進行財務測算。
6.上網電價:根據《可再生能源法》及各級政府相關主管部門政策,競配新能源項目的上網電價分為保障部分和參與市場化交易部分。對保障部分,執行市場化并網項目適用的保障政策,申報企業應承諾執行各級政府相應的電價政策。同時,申報企業應自行測算并申報新能源項目參與市場化交易電量的上限價,且申報的上限電價不得高于國家規定的同類資源區指導價。
7.儲能系統要求:項目新增儲能不低于項目規模的10%,儲能實施連續儲能時長均不低于2小時,鼓勵選擇效率更高的集中式電網側儲能方式。儲能比例達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參與本次競配。
8.堅持資源開發與產業培育融合共進,促進產業結構綠色轉型提質升級。鼓勵申報企業結合自身產業布局和當地資源產業優勢,在充分調研基礎上,自愿提出風光資源開發與莊浪縣重點產業鏈協同聯動發展的合理方案,實施延鏈、補鏈、強鏈項目,推動產業集聚和全產業鏈協同發展。所申報的產業協同項目應屬于國家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同一產業協同項目只可與一個新能源項目協同聯動申報,存在交叉組合重復申報的項目將被拒絕。
9.項目的變更及轉讓:項目在整個建設經營期內不得擅自變更項目名稱、場址、投資規模、建設時序、建設規模等主要建設內容。新能源項目在全容量建成并網運行后三年內,中選企業不得通過轉讓、股權變更、倒賣等方式擅自變更投資主體及股權比例。
三、申報企業要求
1.申報主體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或依法備案登記,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一個申報企業主體在本次競配的項目中最多只可申報一個標段。申報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股權關系的、全資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申報的均視為同一企業主體。
3.本次競配接受聯合體申報,聯合體成員數量不得超過2家。聯合體必須明確牽頭企業,且每個聯合體成員在聯合體中必須承擔實際出資義務,并附聯合體協議書。
4.截止2023年12月31日,申報企業凈資產與申報風電項目總投資比例不低于25%,聯合體申報的,聯合體各成員按股比加權的凈資產須滿足上述要求。
5.其他要求:
(1)申報企業沒有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管理規定,受到相關管理部門處罰或者企業主要負責人受到刑事處罰等情形。
(2)申報企業未發生過嚴重違約,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或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
(3)申報企業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4)申報企業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暫停或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等狀態。
6.聯合體申報的,聯合體各成員應滿足上述全部要求。
四、競配文件的獲取
1.申報文件領取時間:
開始時間:2024年10月19日上午9:00(北京時間)
截止時間:2024年10月21日下午6:00(北京時間)
2.本次競配文件不收費。
3.獲取競配文件的方式:攜帶申報人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法人身份證明及法人授權委托書,所有申報資料提交復印件兩套(需加蓋企業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如為聯合體申報,則需提供聯合體各成員單位資料。
4.競配文件將以紙質版形式發放,可聯系咨詢單位(甘肅國恒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獲取。
五、申報文件的遞交
1.申報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26日上午9:00(北京時間)
2.申報文件遞交方式:密封送達,不接受任何通過電郵或電子版形式的申報文件,所有遞交的文件不予退回。
3.申報文件遞交地點:平涼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莊浪分中心。
4.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申報文件,將不予受理。
六、公告發布媒介
公示媒體為莊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gszhuanglang.gov.cn/)。
對于因其他網站轉載并發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導致誤報名或無效報名的情形,配置方和競配咨詢單位不予承擔責任。
七、聯系方式
配置方:莊浪縣發展和改革局
地址:莊浪縣北濱河路12號
聯系電話:0933-6820836
咨詢單位名稱:甘肅國恒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莊浪縣南城區印象水洛城7號樓209室
聯系人:張明菲
聯系電話:18993368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