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杭州市富陽區空氣質量提質進位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的通知。
文件指出,大力發展清潔低碳能源。加大光伏、風能開發力度,2024年年度新增光伏裝機不少于5萬千瓦。
原文如下:
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杭州市富陽區空氣質量提質進位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的通知
富政辦〔2024〕22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杭州市富陽區空氣質量提質進位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已經區政府第44次常務會議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杭州市富陽區空氣質量提質進位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國發〔2023〕24號)、《浙江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浙政發〔2024〕11號)、《浙江省2024年空氣質量改善攻堅行動方案》(浙美麗辦〔2024〕5號)、《2024年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重點任務(治氣“十條”)》(杭大氣辦〔2024〕2號)及《杭州市2024年空氣質量改善攻堅行動方案》(杭大氣辦〔2024〕3號)等文件要求,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鞏固治氣成效,促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結合富陽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細顆粒物(PM2.5),強化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多污染物協同治理。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強化系統治理、分類施策、協同控制,深入推進產業、能源、交通結構綠色低碳轉型,強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強源頭防控。強化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污染協同治理,切實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持續鞏固改善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二)攻堅目標。
2024年PM2.5平均濃度力爭達到29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9.8%;2025年、2026年PM2.5平均濃度和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逐年改善。
二、優化產業結構,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
(三)源頭優化產業結構。
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上馬,新改擴建“兩高一低”項目嚴格落實“十項準入要求”,一般應達到大氣污染防治績效A級(引領性)水平、采用清潔運輸方式。新改擴建項目對照《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中的能效標桿水平建設實施。涉及產能置換的項目,被置換產能及其配套設施關停后,新改擴建項目方可投產。(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鄉鎮街道負責落實。以下均需鄉鎮街道落實,不再列出)
(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
嚴格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進一步提高落后產能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技術等要求,依法依規加快退出重點行業落后產能。培育綠色低碳工廠,建設綠色低碳工業園區。根據省市要求推進燒結磚及燒結空心磚塊生產線等限制類產能升級改造和退出工作,支持發展綠色低碳建筑材料制造產業。(區經信局、區發改局、區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涉氣產業集群升級改造。
大力推進小微企業園提質升級,小微企業園主導產業集聚度一般不低于70%。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全省重點行業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部署,開展涉氣產業集群污染整治提升。2024年底前,完成再生資源回收、廢塑料加工、木質家具、建材石料加工和燒結磚等5個行業污染整治提升工作。2025年底前,完成玻璃制造、化工和電鍍等3個行業污染整治提升。(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區經信局、區商務局、市規劃資源局富陽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優化能源結構,加速能源低碳化轉型
(六)大力發展清潔低碳能源。
加大光伏、風能開發力度,2024年年度新增光伏裝機不少于5萬千瓦。(區發改局負責)
(七)嚴格調控煤炭消費總量。
落實煤炭消費總量調控方案要求,重點壓減非電力行業用煤,新改擴建用煤項目依法實行煤炭減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審批,不得將使用石油焦、焦炭、蘭炭等高污染燃料作為煤炭等量或減量替代措施。原則上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推動具備條件的既有自備燃煤機組淘汰關停。全面開展重點行業用能企業能效診斷。在保障能源安全供應的前提下,到2025年,煤炭消費量較2020年下降5%左右。(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快推動鍋爐整合提升。
將燃煤供熱鍋爐替代項目納入城鎮供熱規劃,原則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鍋爐。新建容量在10蒸噸/小時及以下工業鍋爐一般應優先選用蓄熱式電加熱鍋爐、冷凝式燃氣鍋爐。鼓勵6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基本淘汰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農產品加工等燃煤設施。(區發改局、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實施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
有序推進以電代煤,積極穩妥推進以氣代煤。不再新增燃料類煤氣發生爐,新改擴建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熔化爐原則上采用清潔低碳能源。(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區發改局、區經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交通結構,提高運輸清潔化比例
(十)大力推行重點領域清潔運輸。
水泥熟料、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新改擴建項目應采用清潔運輸或國六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推行安裝運輸車輛門禁監管系統。到2027年,水泥熟料、有色金屬冶煉行業全部實現大宗貨物清潔運輸或國六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運輸。持續推進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淘汰,基本淘汰國三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區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區經信局、市公安局富陽區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積極打造綠色城市交通。
持續推進城市公交車電動化替代,支持老舊新能源公交車更新換代。原則上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出租車全部采用新能源車;新增或更新輕型環衛新能源車比例不低于85%。推進現有渣土車和混凝土攪拌車實現新能源化。推進城鄉公共充換電網絡建設,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全覆蓋基礎上進一步增強快充能力。提升城市配送新能源車輛比例,新增或更新城市物流配送新能源車比例不低于80%。(區交通運輸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市公安局富陽區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富春山居集團、城建集團、交通集團、產業集團等參與)
(十二)提高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水平。
參與全省貨運船舶燃油質量抽檢工作,加快內河老舊船舶報廢更新,大力支持新能源動力船舶發展。除安全保障等特殊需求外,港口內新增、更新的作業車輛和機械根據要求進行新能源替代。推進港口岸電設施建設和船舶受電裝置改造,推進碼頭岸電設施應用,新改擴建碼頭100%配備岸電,推廣碼頭新能源港作機械,促進“油改電”,按要求開展低碳水上服務區建設。到2025年,基本淘汰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叉車、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冒黑煙”現象。(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交通運輸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面源綜合治理,推進智慧化監管
(十三)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
堅持疏堵結合、標本兼治。推進秸稈等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強化收儲運體系建設,提升低留茬收割作業模式,2024年秸稈離田利用率穩定在30%以上,2027年底達到45%。建設完善露天焚燒高位瞭望設施和監控平臺,持續運用高位瞭望、無人機等技術手段,優化預警、交辦流程,落實秸稈露天焚燒“1530”(1分鐘發現、5分鐘響應、30分鐘處置)高效閉環處置機制。加強部門聯動,在播種、農收等重點時段開展專項巡查。推進兩路兩側鄉鎮街道達到“無冒煙鄉鎮街道”管理工作要求。(區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強化揚塵綜合治理。
一是加強工地揚塵防控。各類施工場地嚴格落實“控塵十條”和“八個百分之百”揚塵防控要求。推進在建工地和新開工工地揚塵在線監測設備應裝盡裝,并按要求聯網;強化線上線下執法檢查和問題處置閉環管理,揚塵在線監測設備預警按時處置率達到85%。最大限度控制市政、軌道交通、公路、園林綠化等線性工程施工揚塵,落實揚塵防治各項措施。二是加強道路揚塵防控。加強富春街道、東洲街道、銀湖街道、春江街道、鹿山街道重點道路揚塵精細化管控,優化實施灑水等強化保濕措施方案;建成區內道路揚塵在線監測設備預警和顆粒物移動監測設備預警按時處置率達到100%。三是加強港口碼頭揚塵防控。完善大型干散貨碼頭物料堆場揚塵防控措施治理和物料輸送系統封閉改造工作,完善碼頭的揚塵防控高位瞭望設備。四是加強裸土揚塵防控。施工場地或管養范圍內的裸土、砂石料等揚塵源需進行有效覆蓋(裸土是指非施工作業的裸露土面或空置超過24小時的土方);為防止造成揚塵污染,有條件的可以進行綠化,無條件的應采用土工布等材料進行有效覆蓋;建筑工程停工滿1個月未進行建設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對工地內的裸露地面采取硬化、覆蓋等防止揚塵污染的措施。(區住建局、市規劃資源局富陽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農村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富春山居集團、城建集團、交通集團、產業集團等參與)
(十五)嚴格礦山治理要求。
新建礦山依法依規履行各項準入手續,一般應采用皮帶長廊、水運等清潔運輸方式,鼓勵采用新能源運輸車輛和礦山機械。新建露天礦山嚴格落實礦山粉塵防治措施,建設揚塵在線監測設備。加強綠色礦山創建和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對限期整改仍不達標的礦山,根據安全生產、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等要求依法關閉。(市規劃資源局富陽分局、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農業農村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加強餐飲油煙治理。
持續推進餐飲油煙在線監測設備安裝建設,梳理重點餐飲綜合體和重點單位清單,推進清單內單位油煙在線監測設備安裝率達100%。督促在線監測設備正常使用,監測設備重點時段在線率達80%以上;壓實屬地監管責任,對歷年已安裝的監測點位進行全覆蓋檢查。推動落實責任閉環,壓實行業管理和企業主體責任,紅碼預警及時完成處置反饋,油煙預警及時處置率達90%以上。加強餐飲企業油煙治理設施定期清洗,鼓勵推行第三方運維管理。(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加強重點領域惡臭異味治理。
加強部門聯動,開展工業園區、重點企業、市政設施和畜禽養殖領域惡臭異味排查整治,加快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惡臭異味擾民問題,根據省市要求開展治理和在線監測項目。控制農業源氨排放,研究推廣氮肥減量增效技術,加強氮肥等行業大氣氨排放治理,加大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力度。(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多污染物減排,提升廢氣治理績效
(十八)加快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
完成水泥行業有組織、無組織超低排放改造。無法穩定達到超低排放限值的自備燃煤鍋爐實施煙氣治理升級改造,采取選擇性催化還原(SCR)脫硝等高效治理工藝。完成生活垃圾焚燒行業超低排放改造任務。(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深化推進源頭替代。
新改擴建項目優先生產、使用非溶劑型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產品和原輔材料,原則上不得人為添加鹵代烴物質。生產、銷售、進口、使用等環節嚴格執行VOCs含量限值標準。鋼結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領域全面推廣使用非溶劑型低VOCs含量產品。大力實施重點行業VOCs源頭替代,汽車整車、工程機械、車輛零部件、木質家具、船舶制造等行業和吸收性承印物凹版印刷、軟包裝復合、紡織品復合、家具膠粘等工序,實現溶劑型原輔材料“應替盡替”。(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區經信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深化VOCs綜合治理。
持續開展低效失效VOCs治理設施排查整治,做好低效設施升級改造“回頭看”,除惡臭異味治理外,全面淘汰低溫等離子、光氧化、光催化廢氣治理設施。推進儲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閥、緊急泄壓閥,定期開展密封性檢測。污水處理場所高濃度有機廢氣要單獨收集處理,含VOCs有機廢水儲罐、裝置區集水井(池)有機廢氣要密閉收集處理。石化、化工、化纖、油品倉儲等企業開停工、檢維修期間,及時收集處理退料、清洗、吹掃等作業產生的VOCs廢氣;不得將火炬燃燒裝置作為日常大氣污染治理設施。加強數字化運用管理,完善VOCs治理用活性炭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監管平臺,強化活性炭更換、收集、處置閉環管理。加強汽修鈑噴共享中心日常管理和廢氣處理設施監管。(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交通運輸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推進重點行業提升改造。
根據省市部門要求培育創建一批重點行業大氣污染防治績效A級(引領性)企業。全面開展鍋爐和工業爐窯低效污染治理設施排查和整治,強化工業源煙氣治理氨逃逸防控。強化治污設施運行維護,減少非正常工況排放,加強廢氣治理設施旁路管理,確保工業企業全面穩定達標排放。(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負責,區經信局等參與)
七、強化污染天氣應對,實現精準高效管控
(二十二)健全污染天氣應對機制。
完善中輕度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機制;實施《杭州市富陽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制定差異化應急響應措施。動態修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依法依規開展重點企業協議減排、錯峰生產。(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負責,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提升空氣質量預報能力。
加強空氣質量預報隊伍建設,完善大氣環境監測預報預警平臺,提升環境、氣象、社會活動數據綜合利用和智能分析水平,深化生態環境和氣象部門合作,健全污染天氣會商研判、評估調度、預報預警信息聯合發布等機制,進一步提升空氣質量24小時、72小時預報準確率。(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區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強化污染天氣應對。
持續加強污染天氣預警應對,進一步細化完善應對措施和管控清單,加強上下聯動和橫向協同,全力做好“污染削峰”。聚焦重點區域,強化冬季顆粒物污染應對和夏季臭氧污染削峰。(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能力建設,夯實治污監管基礎
(二十五)加強大氣環境監測。
優化完善大氣環境監測網絡,根據省市要求加密建設覆蓋重點工業園和重點區域鄉鎮(街道)的空氣質量監測站點,不斷優化完善顆粒物移動監測設備。(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負責)
(二十六)加強污染源監測管理。
推動企業安裝工況、用電、用能、視頻監控等設施。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運行監管,確保監測數據質量和穩定傳輸。鼓勵對非道路移動機械安裝精準定位系統和排放遠程監控裝置。完善重型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遠程在線監控平臺,開展重點領域清潔運輸數字化監管。落實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強化對排放檢驗機構的監督檢查。(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區發改局、市公安局富陽區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住建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強化執法監管。
全面配備VOCs等便攜式檢測設備。拓展非現場監管手段應用。推進“雷霆”“綠劍”系列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等專項執法行動,在工業源、燃燒源、油品、移動源、揚塵管控等領域加強執法。依法嚴肅查處參與弄虛作假的排污單位和第三方機構、人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以重型貨車為重點,加強在用車輛的監督抽查和現場檢查,提高貨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等油箱中柴油抽測頻次。加強油品進口、生產、倉儲、銷售、運輸、使用各環節監管,堅決打擊非法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船)和黑加油站點,依法查處將非標油作為發動機燃料銷售等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區發改局、市公安局富陽區分局、區財政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住建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保障措施
(二十八)加強統籌協調。
區大氣辦加強統籌協調,逐年細化工作任務部署,清單化、項目化組織實施。加強監督考核,將空氣質量改善情況納入綜合考評和美麗富陽建設考核,定期公布各鄉鎮街道空氣質量。區級各有關部門分工協同推進,按照各業務條線要求及時出臺相關舉措,實施專項行動。(區大氣辦牽頭,各相關部門配合)
(二十九)加強政策引導。
向上爭取符合條件的超低排放改造、環保設備更新、汽車以舊換新、老舊船舶與柴油貨車更新等的上級資金支持力度。加大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投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儲備庫建設。鼓勵完善水泥、生活垃圾焚燒超低排放改造和柴油貨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及新能源替代的財政支持政策。研究制定新能源貨車便利通行政策,探索新能源混凝土、渣土運輸車便利通行政策。(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市公安局富陽區分局、區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區商務局、區交通運輸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加強科技支撐。
開展大氣污染成因、傳輸規律、來源解析和防控對策研究。加強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產品的研發和產業化應用。開展NOx和VOCs協同減排等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裝備研發。加強秸稈等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科技支撐。(區科技局、區交通運輸局、區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區農業農村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一)動員全民參與。
政府帶頭實施綠色采購、綠色工程,推動綠色環保產業健康發展。積極發揮行業協會橋梁紐帶作用,倡導制定行業團體標準,打造示范引領企業,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解讀相關政策舉措,推動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改善空氣質量。(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行動計劃自2024年12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