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玻璃行業大氣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發布。《方案》提出,2026年底前,全省8家平板玻璃企業基本完成綜合整治工作;2028年底前,光伏壓延玻璃、日用玻璃等企業基本完成綜合整治工作。
全文如下:
鄂環發〔2024〕12號
湖北省玻璃行業大氣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的通知》,全面落實《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北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方案〉的通知》有關要求,加快玻璃行業綠色低碳轉型升級,促進能源結構調整,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切實推動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分類施策、屬地負責、分步實施的原則,開展玻璃行業(平板玻璃、光伏壓延玻璃、日用玻璃等企業)綜合整治,推動玻璃熔窯能源清潔化改造,提升玻璃熔窯生產能效水平,推進煙氣深度治理,提升行業環保績效水平,推動行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2026年底前,全省8家平板玻璃企業基本完成綜合整治工作;2028年底前,光伏壓延玻璃、日用玻璃等企業基本完成綜合整治工作(具體指標要求見附件1和2)。
二、重點任務
(一)優化調整產品結構。
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通過綜合手段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發揮能效、環保、質量、安全、物耗、水耗等標準作用,引導能耗高、排放強度大的低效產能有序退出。加快平板玻璃產品的低碳化、制品化發展。鼓勵長利玻璃等行業龍頭企業實施兼并重組,推動武漢長利玻璃搬遷工作。列入淘汰退出計劃的企業或設施不再要求實施提標升級改造。
(二)提升能源清潔化水平。
強化玻璃行業工藝升級、能源替代等綜合性措施,降低企業污染排放和碳排放強度,推進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2025年底前重點企業完成一輪清潔生產審核。對以石油焦、煤制氣等為主要燃料的玻璃熔窯,加快推進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替代。2026年底前,平板玻璃企業基本完成天然氣、電氣化能源改造;2028年底前,鼓勵位于天然氣管網覆蓋區域的日用玻璃企業完成煤氣發生爐淘汰工作,推動玻璃行業天然氣穩定供給。
(三)提高窯爐生產能效水平。
通過采用玻璃熔窯全保溫、熔窯用紅外高輻射節能涂料技術、玻璃熔窯全氧燃燒以及純氧助燃工藝等途徑,提高玻璃熔窯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窯爐節能效果,優化玻璃熔窯、錫槽、退火窯結構和燃燒控制技術,推進電氣自動化改進、新能源替代技術運用、智能工程化改造等。到2025年,玻璃行業能效標桿水平以上產能比例達到20%,能效基準水平以下裝備基本清零,行業節能降碳效果顯著,綠色低碳發展能力大幅增強。
(四)污染治理設施提標改造。
玻璃行業顆粒物治理采用靜電除塵、袋式除塵或電袋復合除塵等工藝,SO2治理采用石灰石-石膏、半干法或干法、雙堿法(需自動加藥、pH連續監測裝置)等脫硫工藝。平板玻璃行業NOx治理(除全氧燃燒技術、全電熔爐外)采用低氮燃燒技術+SCR等工藝,或除塵脫硝采用陶瓷一體化處理設施等工藝。平板玻璃企業需建設備用治理設施。光伏壓延、日用等玻璃企業NOx治理采用低氮燃燒技術、SNCR或SCR等技術,VOCs治理采用噴淋洗滌、吸附、氧化等兩種及以上組合工藝或燃燒工藝。2026年底前,全省8家平板玻璃企業有組織排放基本達到B級及以上指標要求;2028年底前,光伏壓延玻璃、日用玻璃等企業有組織排放基本達到B級及以上或績效引領指標要求(具體指標要求見附件1)。
(五)無組織排放應收盡收。
強化各類物料儲存,粉狀物料或含VOCs物料應密閉或封閉儲存;碎玻璃等粒狀物料應封閉儲存;石油焦等塊狀物料應封閉或半封閉儲存;硅質原料的均化過程應在均化庫中進行。涉VOCs物料工序應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內操作。廠區內物料運輸采用封閉皮帶、通廊等方式輸送。轉運應在產塵點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氨的裝卸、貯存、輸送、制備等過程應密閉,并采用氨氣泄漏檢測措施。禁止裝載機、車輛露天裝卸及倒運物料。易產塵生產工序均應在車間內封閉式作業,產塵點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車間不得有可見煙粉塵外逸。料場進出口設置車輪清洗和車身清潔設施,對廠區地面及時采取清掃措施保障廠區路面干凈整潔。
(六)推動大宗物料清潔運輸改造。
鼓勵企業優先采用清潔低碳運輸方式,打造綠色供應鏈。原料、燃料、產品優先采用鐵路、水路、皮帶、管廊、電動重卡等清潔運輸方式;鼓勵各地采用管廊配送、電動重卡等方式開展原輔料運輸場景建設。2026年底前,物料公路運輸全部使用達到國五及以上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或新能源車輛,廠內非道路移動機械全部達到國三及以上排放標準或使用新能源機械。建設門禁及視頻監控系統,配備專職人員加強運輸管理,建立進出廠運輸車輛、廠內運輸車輛、非道路移動機械電子臺賬。
(七)大力推動企業環保績效提升。
積極實施玻璃企業環保績效升級行動,2026年底前,全省環保績效B級及以上或績效引領企業數量不少于10家,2028年底前,全省環保績效B級及以上或績效引領企業數量不低于50%,其他企業基本達到C級要求。
(八)強化全過程精細化管理。
2024年底前全省玻璃企業熔窯等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口依法依規完成在線監控設施安裝及聯網。嚴厲打擊排污單位涉氣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行為,開展在線監控設施合法合規性改造。企業廠界應設置無組織排放在線監控,易產塵點安裝高清視頻監控。建立和完善非正常生產管理預案,對烤窯及重大生產工藝參數調整、熔窯等關鍵生產設施維護、余熱利用系統維護、環保設施檢修維護、環保備用設備切換等過程進行有效管理和預防。
三、工作流程
(一)摸底排查。
各地應于2024年9月底前,針對轄區內玻璃企業的能源類別和能效水平、治理設施和運行狀況、自行監測或在線監控、無組織排放和物料運輸、企業落實環評要求和總量替代等各方面,開展一輪次全面核查,摸清行業現狀。
(二)編制方案。
轄區內有玻璃企業的地市,應結合實際情況組織編制本地玻璃行業綜合整治具體方案或工作計劃,或研究出臺玻璃行業落后產能關停淘汰方案計劃,相關內容應涵蓋轄區內所有玻璃企業,并于10月底前報送省生態環境廳備案。
(三)跟蹤實施。
各地要以行業整體提升為導向,加強過程跟蹤,結合實際定期組織工作幫扶,推動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督促相關工作盡快落地見效。落實情況于每年12月15日前報送省生態環境廳,納入年度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
四、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牽頭組織,省直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省-市-縣聯動機制,相關部門結合實際定期組織工作幫扶,及時跟進并推動解決實際問題,確保按期按質完成。
(二)明確地方職責分工。
市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玻璃行業現狀摸底排查,并結合實際制定相關綜合治理或關停淘汰方案、計劃。縣級人民政府負責具體推進實施,要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具體時限,確保權責明晰、督導及時、推進有力。
(三)壓實企業主體責任。
各地要督促企業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提高生產能效水平和環保績效、綠色發展水平,按要求公布環境保護與污染治理相關信息,并嚴厲打擊玻璃行業涉氣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行為。
(四)加強政策創新支持。
落實環境保護稅法和購置環保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政策。對符合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和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補助條件的玻璃行業綜合治理項目,按規定予以支持。推動金融激勵,引導銀行機構給予玻璃企業升級改造更多支持。
(五)加強宣傳引導。
各地要做好政策解讀和宣貫,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報道先進企業優秀做法,營造玻璃行業綜合整治良好輿論氛圍。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引導樹立行業標桿,推廣先進典型,增強行業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