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內蒙古烏海市金湖獨立儲能電站項目EPC總承包公開招標。據悉,該項目為內蒙古第一批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電站示范項目,儲能電池類型為磷酸鐵鋰電池,項目地點位于內蒙古烏海市烏達區境內。項目將新建容量為100MW/400MWh儲能系統電站及110KV升壓匯集站1座及其附屬建筑,本期一次性建成投產。要求項目施工負責人至少具有1個單體規模不低與400MWh儲能項目工程的項目經理業績,且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正文如下:
烏海市金湖獨立儲能電站項目EPC總承包公開招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烏海市金湖獨立儲能電站項目EPC總承包公開招標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招標人為烏海市遠鴻富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項目名稱:烏海市金湖獨立儲能電站項目EPC總承包公開招標。
2.2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烏達區。
2.3建設規模:100MW/400MWh。
2.4計劃工期:90日歷天。
2.5招標范圍:
本項目為內蒙古第一批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電站示范項目,儲能電池類型為磷酸鐵鋰電池,項目地點位于內蒙古烏海市烏達區境內。新建容量為100MW/400MWh儲能系統電站及110KV升壓匯集站1座及其附屬建筑,本期一次性建成投產。
烏海市金湖獨立儲能電站項目所有公用設施、本標段內設備的采購、設計、土建施工及安裝,包括但不限于整體儲能電站地質勘察、圍墻、進場道路和場內道路硬化、附屬用房的設計及施工,場區消防設計、設備(材料)采購及消防設施建安工程,儲能電用電系統的設計、設備(材 料)采購及施工,升壓站系統的設計、設備(材料)采購及建安工程,公用電纜溝的設計及施工,場區照明設施的采購、設計及施工等,進行工程相關外部協調等工作。
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3.合格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要求:
[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含)以上或者[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含)以上或者[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含)以上或者[施工總承包·電力工程·三級](含)以上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注冊一級建造師·機電工程]
3.3投標其他條件:
(1)投標人未被中國寶武、招標人或其上級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單。
(2)投標人須是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
(3)項目負責人(EPC總負責人)可以與施工負責人為同一人。
(4)本項目施工負責人須具備[注冊一級建造師·機電工程](含)以上資格,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為投標人本單位注冊人員,建造師已注冊且未擔任在建項目的施工項目負責人(建造師注冊情況及在建項目查詢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四庫一平臺)開標當日數據;如項目實際已竣工完成,而四庫一平臺中未顯示竣工的,投標時須提供相應竣工驗收證明資料,經評委會評審確認后可視作已竣工)。
(5)投標人需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6)投標人需承諾本項目電力設施的承裝、承修、承試單位由具備相應等級的電力監管機構頒發的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
(7)投標人業績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投標人具有1個及以上單體規模不小于400MWh的儲能電站EPC工程或施工業績(必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掃描件(須包含簽字蓋章頁、合同金額頁),時間以中標通知書或者合同協議書落款時間為準)。
(8)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擔任過電力工程項目設計負責人或電力工程項目施工負責人,提供項目合同主要內容掃描件。
(9)項目施工負責人要求:至少具有1個單體規模不低與400MWh儲能項目工程的項目經理業績(須提供合同業績材料)。
(10)投標人具有滿足招標要求的儲能設備廠家授權委托書。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