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甘肅嘉峪關市“十四五”第三批10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公告發布。
文件顯示,本次共有100兆瓦配置規模,根據項目選址區域實際情況劃分1個項目進行競配,申報項目儲能系統要求規模不低于項目規模的15%,連續時長不小于4小時。
原文如下:
嘉峪關市“十四五”第三批100兆瓦光伏
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公告
1. 競配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甘肅省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指導方案》、《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能源局關于印發〈甘肅省新能源建設指標分配辦法(試行)〉〈甘肅省促進新能源產業發展評價辦法(試行)〉暨分解下達全省“十四五”第三批風光電項建設指標的通知》(甘發改能源〔2024〕127號)和《嘉峪關市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實施方案(修訂版)》(嘉發改能源發〔2023〕49號)等法律法規文件要求,現就開展嘉峪關市“十四五”第三批10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相關工作公告如下:
2. 競配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嘉峪關市“十四五”第三批10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
2.2配置規模:本次共有100兆瓦配置規模,根據項目選址區域實際情況劃分1個項目進行競配,詳見下表。
2.3項目建設期:項目應于2025年12月30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網。
2.4上網電價:參與甘肅省電力市場交易。
2.5申報項目儲能系統要求:儲能規模不低于項目規模的15%,連續時長不小于4小時。
3. 申報企業要求
3.1申報企業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3.2 申報企業為發電企業或其他企業,允許聯合體申報,組成聯合體的企業數量不能超過2家。
3.3 對于本次競爭配置的光伏發電項目的申報企業,同一個集團只能有一個投資主體進行申報。子公司申報的,該子公司應為所屬企業集團的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且應取得所屬集團公司的書面申報授權。子公司申報的,不得使用母公司(集團公司)的資質或業績。
3.4 申報企業應為信譽良好企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5 申報企業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申報資格被暫停或取消,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破產等狀態。最近三年內,申報企業沒有發生騙取入選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4. 競配文件的獲取
4.1 競配文件的獲取時間為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19日。有意參加申報者,請于該期限內每日9:00至17:30(北京時間),與咨詢機構電話聯系競配文件獲取事宜。
4.2 獲取競配文件時,需同時提供加蓋申報企業公章的公司介紹信、營業執照掃描件及獲取人的身份證掃描件,并按要求填寫競配登記表。以上資料需在競配文件的獲取截止時間前遞交至甘肅省招標中心有限公司11樓1106室(蘭州市城關區飛雁街118號)。
4.3 為方便申報企業開展工作,競配文件將以電子版形式發送。若申報企業需要紙質版競配文件,可聯系咨詢單位獲取。
5. 申報文件的遞交
5.1 申報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申報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9月20日上午10:00(北京時間)前,以申報文件到達時間為準。
5.2 申報文件應采用面呈方式送達至指定地點。
5.3 申報文件的遞交地點:甘肅省招標中心有限公司17樓會議室(蘭州市城關區飛雁街11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