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愛康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和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江蘇愛康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愛康科技”)于2011年8月25日召開第一屆董事第一次臨時會議 ,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和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現就使用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和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的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1]1169號文核準,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5,000萬股,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16.00元。經深圳證券交易所根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披露的募集資金用途,本次發行所募集資金投資計劃如下:
投 資 金 額
序號項目名稱建設地點
(萬元)
1年產550萬套太陽能電池邊框擴建項目17,930.00江蘇省南通市
年產2220萬平方米EVA太陽能電池膠膜
218,660.80江蘇省張家港市
擴建項目
年產300MW光伏發電系統安裝支架擴建
310,704.80江蘇省張家港市
項目
-合計47,295.60-
本次募集資金凈額758,650,674.66元,扣除募投項目計劃投資472,956,000元,超募資金285,694,674.66元。
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已于2011年8月8日對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并出具了安永華明(2011)驗字第60763124_B01號《驗資報告》驗證確認。
二、超募資金使用計劃
為了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滿足公司業務增長對流動資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著有利于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在保證募集資金項目建設資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通知》(證監公司字[2007]25 號)、《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9號:超募資金使用及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等相關規則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公司生產經營需求及財務情況,公司擬使用超募資金28569.467466萬元用于歸還銀行貸款和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其中26000萬元用于歸還銀行貸款,2569.467466萬元用于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具體執行方案如下:
(一)歸還銀行貸款:
擬使用超額募集資金提前歸還銀行貸款26000萬元,明細如下:
借款銀行借款金額(萬元)借款時間到期時間農業銀行江陰華士支行68002011.5.202012.5.19農業銀行江陰華士支行12002011.4.152012.2.8浦發銀行江陰支行20002011.3.42012.3.3浦發銀行江陰支行30002011.7.12012.6.30中國銀行江陰華士支行30002011.4.222012.4.20招行銀行蘇州新區支行50002011.1.42012.1.4招行銀行蘇州新區支行11002010.12.312011.12.31招行銀行蘇州新區支行10002011.1.42012.1.4招行銀行蘇州新區支行39002011.1.42012.1.4
合計26000
公司用超募資金中的26000萬元提前償還銀行貸款,按照現有利率,一年內可節約貸款利息支出1742萬元,相對在專戶存儲可為股東創造更大的價值。
(二)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
為了滿足公司生產經營需要,加快市場拓展,進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使用超募資金2569.467466萬元用于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本次補充的流動資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購買。按照目前一年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6.56%計算,本次使用超募資金2569.467466萬元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可為公司節省利息支出168.55萬元。
通過補充流動資金,可為公司減少資金借款,降低公司財務費用。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成本。
上述募集資金使用計劃通過愛康科技第一屆董事第一次臨時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意見同意上述事項。
三、公司董事會決議情況
公司第一屆董事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和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的議案》。
公司在使用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和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前12個月內未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并承諾在使用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和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后的12個月內不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
四、公司獨立董事意見
根據公司經營和發展需要,董事會提議公司使用超募資金26000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提議公司使用超募資金2569.467466萬元用于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9號:超募資金使用及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我們認為,公司使用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及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滿足公司日常生產經營需要、減少公司財務費用支出和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與募集資金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的情形,不會影響募集資金項目的正常進行,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或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況,符合公司和股東利益。因此,我們同意該議案。
五、公司監事會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9 號:超募資金使用及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等相關規定, 在保證募集資金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將使用超募資金26000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使用超募資金2569.467466萬元用于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是滿足公司經營發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經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26000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使用超募資金2569.467466萬元用于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
六、公司保薦機構意見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歸銀行貸款和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同時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提升愛康科技盈利能力,符合全體股東利益。
2、公司最近12 個月未進行證券投資、委托理財、衍生品投資、創業投資等高風險投資,公司承諾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歸銀行貸款和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12個月內不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
3、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歸銀行貸款和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之事宜已經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監事會和獨立董事亦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意見,履行法定程序的審議并進行信息披露,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9號:超募資金使用及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等相關規定的要求。
因此,本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幣28569.467466萬元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和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其中使用26000萬元歸還銀行貸款,使用2569.467466萬元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
七、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決議;
2、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決議;
3、《江蘇愛康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和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獨立董事意見》;
4、《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江蘇愛康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專項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江蘇愛康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