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安徽歙縣吳川儲能電站項目投資主體優選競爭性比選公告發布。公告顯示,本項目規劃儲能電站的建設規模為100MW/200MWh。由投資主體按要求成立項目公司,負責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投融資、前期工作開展、申請核準、設計、工程建設、電網接入、運營維護等。申報期限為2025年6月30日前納入安徽省新型儲能項目庫及實施項目清單;建設周期為在納入年度實施項目清單后一年內建成。
原文如下:
歙縣吳川儲能電站項目投資主體優選競爭性比選公告
歙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擬通過公開比選方式優選吳川儲能電站項目投資主體,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比選申請人參加本項目比選,具體如下:
1.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歙縣吳川儲能電站項目投資主體優選
1.2項目編號:GN2024-08-6765
1.3采購人:歙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4項目概況:為增加能源供應,優化能源結構,推動能源供給革命,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助力“碳中和、碳達峰”目標順利實現。歙縣吳川儲能電站項目旨在建設高效、環保的新型儲能設施,以優化電網運行,提升新能源消納能力,促進地區經濟可持續發展,歙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擬通過公開比選方式優選吳川儲能電站項目開發投資主體。
2.比選范圍及相關要求
2.1比選范圍:歙縣吳川儲能電站項目投資主體優選,本項目規劃儲能電站的建設規模為100MW/200MWh,由投資主體按要求成立項目公司,負責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投融資、前期工作開展、申請核準、設計、工程建設、電網接入、運營維護等。
2.2申報期限及建設周期:申報期限為2025年6月30日前納入安徽省新型儲能項目庫及實施項目清單;建設周期為在納入年度實施項目清單后一年內建成。
2.3建設地點:歙縣
2.4質量要求:合格
2.5標段劃分:1個標段
3.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3.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獨立企業法人。
3.2在國內控股持有儲能電站裝機容量不低于5萬千瓦。
3.3信譽要求:比選申請人(不含其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不得推薦為成交候選人,不得確定為成交人:
①比選申請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②比選申請人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發布的為準,查詢截止時點為比選截止時間。
3.4不接受聯合體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