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北省農業農村廳發布關于《河北省“千鄉萬村馭風行動”試點工作方案》和開展組織摸排工作的通知。
《方案》指出,主要目標為,原則上每個設區的市組織申報不超過1個試點縣(市、區)、5個試點鄉鎮、5個試點村,雄安新區、辛集市、定州市不超過1個試點鄉鎮、1個試點村,三類試點不交叉重疊,原則上每個試點村規模不超過2萬千瓦,確保2026年底前建成投運。力爭通過試點先行,在村企合作模式、收益分配方式、土地創新利用靈活并網模式以及風機技術選型等方面積累經驗,形成可供復制的模式,為全省高質量開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打牢基礎,助力鄉村振興和農村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申報要求方面,《方案》提出,明確重點發展方向。在國家“因地制宜、統籌謀劃,村企合作、惠民利民,生態優先、融合發展”原則基礎上,更加側重鞏固脫貧攻堅成果,使風電發展更多惠及農村農民,助力鄉村振興;更加側重綠色低碳轉型,結合農村能源革命,重點在工商業園區、重點工業鄉鎮周邊發展試點風電項目,實現就地就近消納;更加側重符合電網承載能力,按照宜分散則分散、宜集中則集中的原則,根據當地電網建設情況統籌實施,不一窩蜂,不一哄而上。
優選確定投資主體。鼓勵各市以縣(市、區)為單位統籌開發,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優選有實力、有業績、能更好帶動村集體經濟增收的投資主體,負責項目建設、安全質量、利益分配和全生命周期運營維護等事宜。試點風電項目要充分征求村民意愿,經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決議通過后上報。
明確開發建設模式。各市能源主管部門要會同農業農村部門指導各縣(市、區)根據當地農村發展實際和風電資源情況,探索“村企合作”等開發模式,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創新收益分配共享機制,合理確定收益分配模式、標準和管理辦法,更多惠及村集體經濟。
落實電網接入條件。各市要提前與當地電網公司溝通對接,根據當地消納條件和電網承載能力,選擇項目實施形式,優先實施電網接入條件較好的項目。項目應滿足電網接入技術標準,按保障性并網項目比例要求配置儲能或參加儲能容量租賃交易獲得儲能容量。風電和配套儲能應接受電網統一調度,參與電網調峰。試點風電項目應充分利用現有變電站與配電系統設施接入電網,鼓勵通過與已批復項目聯合共建或接入已有升壓站的方式,共用輸送電線路、升壓站等,提高并網效率,節約建設成本。
符合生態環保要求。試點風電項目需滿足風電通用技術標準和生態環境保護要求,風電機組與農村建筑物的距離需不小于風電機組倒塔距離的1.5倍,風電機組噪音在農村生活區需低于45分貝,原則上距離生活區500米以上。鼓勵采用適宜農村環境的低噪聲、高效率、智能化風電機組和技術,實現與生態環境及農民生產生活環境的融合統一。試點風電項目要選擇技術成熟、經過充分市場驗證的主流機型,保證資源的高效利用。
政策支持方面,《方案》表示,依法保障用地。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農村零散空閑土地,對不占壓耕地、不改變地表形態、不改變土地用途的用地,探索以租賃等方式獲得。
強化并網保障。試點風電項目由電網企業實施保障性并網,電網企業要結合各地需求積極開展電網改造升級,配合各地編制實施方案,做好試點風電項目的并網接入工作,保障項目“應并盡并、能并早并”。項目安裝調控裝置后,不受當地可開放容量限制。如無法就近接入,可與周邊擬實施項目匯集打捆接入電網,不受電壓等級限制。上網電價按照并網當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執行,允許參與市場化交易,參與市場交易電量不參與輔助服務費用分攤。
強化技術支撐。各地要引導風電設備制造企業加強技術創新,積極研發低風速、低噪音、高安全性能等適宜鄉村環境的風電機組,為試點風電項目提供設備支撐。
保障措施方面,《方案》提出,完善市場機制。積極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環境,各市能源主管部門指導各縣(市、區)通過競爭性配置方式確定投資主體,不得以配套產業、變相收取資源費等名義,增加企業不合理投資成本,不得以開發“千鄉萬村馭風行動”為由,阻礙其他市場主體參與該區域風電項目開發。
保障農民利益。各市縣應全力配合試點風電項目的關鍵要素保障,并監督“村企合作”模式落實,不與村集體爭利,切實保障農村農民收益。
全文如下:
會議通知:
為促進東北地區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推進數字技術與新型能源技術的深度融合,進一步探討風光儲氫協同發展,2024年8月22日-23日,由吉林省科學技術協會、中國光伏行業協會、世紀新能源網聯合主辦的東北能源經濟峰會暨展覽會將在長春舉辦,本次峰會聚集行業資深專家學者、一線企業、投資商、開發商、融資機構等優秀的新能源從業者,集思廣益共同探討東北新能源產業技術創新與行業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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