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河南能監辦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發電機組并網運行管理和輔助服務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出:電力調度機構要遵循“按需調用”原則,合理調用并網主體輔助服務,發電企業和新型儲能要加強運維管理,確保提供符合規定和標準要求的輔助服務。
水電以外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機組及獨立新型儲能在進入商業運營前,并網運行考核和分攤輔助服務費按2倍執行,分攤標準不超過當月調試期電費收入的10%。
當前有償輔助服務暫開展有償無功服務、有償一次調頻服務補償。發電企業建設或改造調相機,在調相工況下提供有償無功服務的,補償標準暫定為15元/MVarh。
原文如下:
關于征求《進一步加強發電機組并網運行管理和輔助服務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華能、大唐、華電、國家電投、國家能源、華潤電力、華晨電力河南公司,豫能控股公司,有關發電企業及新型儲能企業:
為加快構建我省新型電力系統,保障電力安全穩定運行和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根據國家能源局有關要求,結合我省電力運行實際需要,我辦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發電機組并網運行管理和輔助服務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詳見附件)。請你單位在8月30日前將有關意見建議反饋我辦。
聯系人:曹桂州 caoguizhou2006@163.com
附件:《關于進一步加強發電機組并網運行管理和輔助服務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河南能源監管辦
2024年8月12日
附件
《關于進一步加強發電機組并網運行管理和輔助服務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為加快構建我省新型電力系統,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按照國家能源局《電力并網運行管理規定》《電力輔助服務管理辦法》《發電機組進入及退出商業運營辦法》等有關要求,結合我省電力運行實際,在我省現有發電機組并網運行管理和輔助服務管理(以下簡稱“兩個細則”)基礎上,對有關工作事項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明確參與“兩個細則”實施范圍。
當前參與我省“兩個細則”管理的并網主體為全省統調燃煤電廠、風力發電場、光伏電站和獨立新型儲能電站等。新建燃煤發電機組自并網發電之日起參與電力輔助服務費用分攤,自完成整套啟動試運行時間點起正式納入電力并網運行和輔助服務管理范疇,參與電力并網運行和輔助服務管理考核、補償和分攤。統調風力發電場、光伏電站和獨立新型儲能自首臺機組或逆變器并網發電之日起納入電力并網運行和輔助服務管理。
二、加強發電并網運行管理。
在迎峰度夏度冬重點保供關鍵時期(1月、7月、8月、12月),發電企業的日發電計劃曲線、發電能力考核、非停時長考核等按照正常時期的雙倍考核,非停次數考核系數按一類非停計算。結合當前我省發電運行狀況和電力系統發展需要,自2025年1月起,在電力調峰市場未啟動期間,推動開展燃煤機組AGC功能考核,AGC月投運率初期暫按90%,AGC性能指標考核電量按華中區域細則規定的70%執行,后期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水電以外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機組及獨立新型儲能在進入商業運營前,并網運行考核和分攤輔助服務費按2倍執行,分攤標準不超過當月調試期電費收入的10%。
三、強化發電輔助服務管理。
電力調度機構要遵循“按需調用”原則,合理調用并網主體輔助服務,發電企業和新型儲能要加強運維管理,確保提供符合規定和標準要求的輔助服務。結合我省電力運行實際,當前有償輔助服務暫開展有償無功服務、有償一次調頻服務補償。根據電網安全運行需要,有償無功補償設置電壓警戒范圍,在母線電壓超出警戒范圍時,按規則對無功增量給予補償。發電企業建設或改造調相機,在調相工況下提供有償無功服務的,補償標準暫定為15元/MVarh。
四、加強費用管理和結算。
兩個細則考核和補償按月統計結算,并網運行考核費用和輔助服務補償費用由參與主體按照當月上網電量比例進行返還和分攤。電力交易中心負責出具發電企業相關費用結算單,省電力公司健全完善由電力調度、交易、營銷、財務等部門統籌協調工作機制,加強“兩個細則”考核、補償和分攤費用信息公開公示,有關費用按照規定隨同發電企業上網電費一并結算。
五、強化信息報送和披露。
電力調度機構和電力交易機構要按照要求做好“兩個細則”考核補償等信息披露。在每日17:30 前,電力調度機構披露前一日補償及考核信息,在每月10日前,電力調度機構應公示上月補償考核及分攤返還費用等統計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應于每月25日前將最終結算結果發至電力交易中心和有關部門,同時報送河南能源能監辦。
請河南省電力公司和各并網主體認真落實本通知要求,協同做好“兩個細則”實施。我省原有“兩個細則”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