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江西發改委發布關于階段性短暫性恢復執行尖峰電價的通知。江西發改委指出,受持續睛熱高溫天氣影響,省日最高用電負荷常態化保持高位運行。為有效應對電力缺口,充分發揮峰谷分時電價機制作用,引導企業合理錯避峰用電,決定階段性短暫性恢復執行尖峰電價。時間暫定8月7日~8月25日,尖峰時段為20:30~22:30。
據悉,2024年4月25日,江西發改委曾發布關于適當調整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明確提出暫緩實施尖峰電價,尖峰時段用電暫執行高峰時段電價標準,并且后續視電力供需緊張形勢,并結合經濟社會承受能力,適時予以恢復。其中文件顯示,江西冬季1月、12月每日的18:00~20:00為尖峰時段,夏季7~9月每日的20:30~22:30為尖峰時段。
根據國網江西發布的2024年8月電網代理購電價格表,目前不滿1千伏的工商業高峰電價為1.0103925元,低谷電價為0.3654125元,最大峰谷電價差為0.64498元。若根據此前(贛發改價管[2022]898號),尖峰時段電價在高峰時段電價基礎上上浮20%,則意味著尖峰電價為1.212471元,則最大峰谷電價差將變為0.8470585元,較此前增加了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