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廣東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開展2023年度東莞市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文件明確,資金申報單位的產品、項目屬于新型儲能產業領域。根據2023年5月發布的《東莞市加快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文件明確,對用戶側新型儲能示范項目,經認定后,自投運次月起按實際放電量給予投資主體不超過0.3元/千瓦時補貼,補貼累計不超過2年,同一項目累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原文如下:
關于開展2023年度東莞市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根據《東莞市加快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東發改〔2023〕95號)《東莞市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東發改〔2023〕187號)及相關工作指引,現就組織開展我市2023年度東莞市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資金的支持范圍主要包括:增資擴產貸款貼息資助、創新載體建設獎勵、電池產品出口認證資助、示范應用資助、公共服務平臺資助5個方面;
(二)資金申報單位的產品、項目屬于新型儲能產業領域(不包含新能源汽車、消費電子等領域)。
二、申報條件
2023年度資金申報面向時間區間為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申報企業、項目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資金申報單位須是在東莞市注冊成立,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專門從事新型儲能領域相關產業研發生產及服務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等機構(示范應用資助除外)。
(二)資金申報單位應具有項目實施的基礎條件和保障能力,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完善的財務會計制度,且未被列入失信懲戒名單范圍內。市政府或相關部門另有文件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申報流程
(一)申報。本次申報時間為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6日晚上24:00。企業可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cn/portal/v3/index?region=441900)或“莞財扶助”(https://zwfw.dg.gov.cn/gcfz/#/home),找到“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對應欄目(共有5個欄目)進行線上申報。企業亦可預約到市鎮兩級政務服務中心進行線下申報,具體申報材料要求詳見附件1—5,包含資金申請報告及附件材料。
(二)審查
1.針對增資擴產貸款貼息資助、示范應用資助項目。申報單位線上提交材料后,由所屬鎮街(園區)承辦發改職能機構受理(如需補正材料,則退回補正),并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進入綜合評審環節。
2.針對創新載體建設獎勵、電池產品出口認證資助、公共服務平臺資助項目。申報單位線上提交材料后,由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受理(如需補正材料,則退回補正),并對線上申報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審核通過后,進入綜合評審環節。
(三)綜合評審。對于需要進行專家評審的項目,將由市發展改革局通知申報單位提交紙質材料。請申報企業從“廣東政務服務網”申報平臺導出資料,按附件1—5資金申請報告中的材料順序排版,使用A4規格紙雙面打印,膠裝裝訂成一式三份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務必完整、字跡清晰,蓋企業公章(騎縫章)后送市發展改革局。由市發展改革局根據項目數量組織專家或者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并征求相關職能部門意見,形成綜合意見。(材料寄送地址:東莞市南城街道鴻福路99號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收件人:彭小姐,聯系電話:22830963)
(四)公示。市發展改革局將項目資助計劃向社會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官網http://dgdp.dg.gov.cn)。公示如有異議的項目,將會同有關單位進一步核實,經核實不符合條件的項目不予支持。
(五)撥付。市發展改革局將公示無異議或異議排除后的資助計劃上報市政府,市政府批準資助計劃后,市發展改革局按照工作流程辦理資金撥付。
四、其他事項
(一)政策及申報咨詢
1.網站查詢:(1)登陸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官方網站(http://dgdp.dg.gov.cn),首頁點擊“通知公告”——在“請輸入搜索關鍵詞”搜索框中輸入“儲能”關鍵詞搜索。(2)登陸莞財扶助(https://zwfw.dg.gov.cn/gcfz/#/home),首頁檢索“儲能”關鍵詞,在扶持政策一欄可查。
2.電話咨詢: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創新和產業發展科,劉先生,0769-22033289;彭小姐,0769-22830963。
(二)資金申報單位應對所提交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配合開展項目真實性和符合性審查,后續跟蹤、監督管理、績效評價、審計等工作。
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
東莞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