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立新能源公告稱,為避免新疆能源集團與立新能源構成實質性同業競爭,新疆能源集團擬將合計裝機3.05GW的8個新能源項目劃轉到目注入其全資子公司北疆公司,并將北疆公司委托給立新能源經營管理。托管費用為每年固定100萬元(含稅)。
據悉,2024年6月6日,新疆國資委發布通知,擬將持有的新疆新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疆新能源集團”)90.1571%國有股權無償劃轉至新疆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疆能源集團”)。股權劃轉完成后,新疆能源集團將成為立新能源的間接控股股東。
2024年7月1日,新疆國資委出具《關于無償劃轉昌吉州8個新能源項目公司國有股權的通知》,擬將8個新能源項目國有股權無償劃入新疆能源集團,裝機容量合計305萬千瓦。項目分別為:“烏-昌-石”搬遷企業130萬千瓦低碳產業園區項目、吉木薩爾縣25萬千瓦產業園區低碳轉型項目、新疆準東能源昌吉州木壘縣40萬千瓦風光儲項目、奇臺縣12.5萬千瓦儲能+50萬千瓦(風光同場)新能源項目—20萬千瓦風儲項目、昌吉國投木壘縣12.5萬千瓦/50萬千瓦儲能+50萬千瓦風光同場項目、奇臺縣昌吉國投30萬千瓦低碳園區轉型項目、昌吉國投瑪納斯縣10萬千瓦光儲低碳園區項目,上述項目正在履行相關劃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