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中國華能發布貴州分公司2024-2025年光伏、儲能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及評審服務框架協議招標公告。公告顯示,項目規模包括100MW/200MWh儲能項目1個,200MW/400MWh儲能項目1個。總規模共300MW/600MWh。
原文如下:
華能貴州分公司2024-2025年光伏、儲能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及評審服務框架協議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4-07-2-244)
項目所在地區:貴州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貴州分公司2024-2025年光伏、儲能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及評審服務框架協議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所在地區:貴州區域。
2.2項目規模:預估項目8個,其中100MW(含)及以下項目2個、100MW-150MW(含)項目2個、150MW-200MW(含)項目2個,100MW/200MWh儲能項目1個,200MW/400MWh儲能項目1個,以實際實施為準。
2.3框架協議有效期: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4服務期:專項合同生效后30日歷天內完成可研報告編制并達到評審條件,接到招標人通知后30日歷天內完成地形圖測量及可研修編,可研內審通過投資決策后為止。
2.4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2.4.1投標人負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含項目投資機會研究報告編制、現場收資,資源初步評估,對光伏場區按照容量進行總體規劃,提供項目收益測算等),取得可研報告外審意見(含審查的會議場地、評審等相關一切費用,審查結果必須滿足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
2.4.2投標人負協助編制項目備案申請報告,以及為項目備案提供相關咨詢。
2.4.3投標人負責完成項目專題手續辦理的技術支持,完成項目相關設計、圖紙、工程量計算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a.完成新建道路走向及布設、改擴建道路走向及布設(道路工程平面圖)測繪;
b.完成道路工程圖件要求橫(20m間隔)、縱斷面的詳細圖紙測繪,標注道路邊坡防護設計(防護面積、形式、尺寸規格),標注道路排水溝設計(流向、長度、材質),上述圖件需配有標準地形圖;
c.按照道路設計斷面(20m)核算出道路工程土石方挖填總量(出具土石方挖填平衡表),確定道路占地面積(路基+放坡);
d.在總平面圖中標注施工駐地或施工生產區(施工臨建區)位置,要求標注清楚數量及占地面積,場地平整土石方量;
e.完成地形圖1:2000測繪CAD版圖紙;
f.在總平面圖標注塔基個數,架空線路長度,地埋線路長度,塔基尺寸;
g.在總平面圖標注新建道路、改建道路長度;
h.在總平面圖架空線路、集電線路的圖例復核;
i.在總平面圖平面圖上要有x、y坐標點;
j.在總平面圖紅線范圍內坐標點表等。
2.4.4投標人按照華能集團、二級公司關于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審版編制要求,對可研報告進行完善修編,協助項目完成產業/區域公司投資決策(含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審版修編、經濟指標的測算表、概算表、性研究報告PDF附圖、一利五率測算表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或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
(2)投標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具有3項及以上單項50MW及以上集中并網式光伏項目可研或初步設計或勘察設計業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至少提供合同首頁、范圍頁、簽字頁)
(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