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人大代表《關于完善新型儲能產業扶持政策的建議》的答復函,其中安徽工信廳表示提到:持續推動優化新型儲能參與電力輔助、現貨市場等交易規則,充分發揮儲能資源在電力調峰、調頻中的作用。加快研究新型儲能調用細則,保障儲能電站發揮效益。據悉,李孝鴻代表建議:制定支持新型儲能參與電力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的政策規定,完善分時電價機制,對新型儲能電站建設給予適當補貼。
以下為原文內容:
關于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第1492號代表建議答復的函
李孝鴻代表:
您在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提出的關于關于完善新型儲能產業扶持政策的建議收悉。經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新型儲能產業發展,于2023年10月成立安徽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集群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擔任組長,統籌推進全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圍繞您在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中提出的關于制定支持新型儲能參與電力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的政策規定,完善分時電價機制,對新型儲能電站建設給予適當補貼、支持合肥市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新型儲能產業高地等建議,我廳會同省科技廳、省能源局重點開展如下工作:
一是推動新型儲能參與市場交易。我省先后出臺《安徽電力調頻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安徽電力現貨市場運營基本規則》等文件,明確將新型儲能納入市場主體范圍,推動新型儲能參與現貨市場、調頻市場。獨立儲能電站參與電力市場時不區分發用電市場主體地位。其中,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深度調峰調用時,同等條件下儲能電站優先級高于燃煤火電機組。目前,我省獨立儲能電站可通過“報量報價”方式參與日前現貨市場,實現在負荷高峰放電、低谷充電。
二是完善分時電價機制。2024年3月,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根據我省電力供需實際,對峰谷分時時段劃分、峰谷分時電價浮動比例和季節性尖峰電價政策進行調整完善,調整后的峰谷電價差在全國范圍內較有競爭力。
三是支持新型儲能參與頂峰。2024年3月,我廳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印發《支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以下簡稱《若干政策》),其中明確規定“獨立新型儲能項目按照電網調度指令進行充放電,放電電量上網價格為我省燃煤發電基準價,充電電量按我省燃煤發電基準價的60%進行結算。在迎峰度夏(冬)期間(1月、7—8月、12月),獨立新型儲能項目按照電網調度指令安排調用充放電,不結算充電費用,放電上網電量價格為我省燃煤發電基準價”;“根據我省電網供需平衡需要,與電力調度機構簽訂并網調度協議的獨立新型儲能項目,在迎峰度夏(冬)期間(1月、7—8月、12月),依據其上網放電量享受最高0.2元/千瓦時支持”。目前已對我省參與頂峰的5個獨立新型儲能項目予以支持。
四是促進合肥新型儲能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建設創新平臺方面,支持依托陽光電源建設“清潔電力轉換技術安徽省技術創新中心”,依托國軒高科建設“安徽省動力與儲能電池產業創新研究院”。培育市場主體方面,2023年合肥市新型儲能領域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達到21家,其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達到8家。強化金融賦能方面,我廳于2024年3月在合肥舉辦全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融企對接會,100多家光儲領域企業代表參加會議,會上4家金融機構和12家企業(項目)簽訂融資協議超100億元。加大示范應用方面,我廳積極支持合肥市新型儲能企業申報國家級試點示范。2023年,合肥中建材入選國家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合肥通威入選國家級智能制造優秀場景。
下一步,我廳將會同有關單位大力推進新型儲能產業發展,共同支持合肥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新型儲能產業高地。
一是建立新型儲能項目庫,編制年度實施清單和儲備清單,引導新型儲能規范有序發展,持續擴大新型儲能裝機規模。
二是持續推動優化新型儲能參與電力輔助、現貨市場等交易規則,充分發揮儲能資源在電力調峰、調頻中的作用。
三是加快研究新型儲能調用細則,保障儲能電站發揮效益。
四是進一步支持新型儲能產業創新平臺建設,積極布局省級科技創新平臺,培育爭創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國家級創新平臺。
五是推進合肥市新型儲能產業培育壯大,爭創國家級和世界級先進制造業集群。
衷心感謝您對我省新型儲能產業發展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今后一如既往對我們的工作給予指導和幫助。
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