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黔江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廣西融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關于風電公司的處罰通知。根據《通知》,重慶市黔江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于2023年9月22日對重慶全恒物流有限公司非法占地修建風電設備堆放場一案立案調查。經查,重慶全恒物流有限公司未經用地批準,于2022年8月在黔江區濯水鎮烏楊居委二組、柏楊居委十一組占用18.1243畝土地進行場平修建風電設備堆放場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屬于非法占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和《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渝規資規范〔2023〕9號)土地類中“違法占地類”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之規定,決定處罰如下:對該公司占用土地修建風電設備堆放場的行為不予行政處罰。
融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安徽永榮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未經批準,于2023年11月未經批準,擅自在位于融安縣浮石鎮東江村、東起鄉安太村、紅日村、長豐村集體土地建設融安白云嶺風電場三期、四期工程項目,建筑物為鋼筋混凝土結構風電基座,總占地面積6125.36㎡(不涉及耕地)。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的規定,構成了非法占用土地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對你公司作出如下處罰:立即退還其在融安縣浮石鎮東江村、東起鄉安太村、紅日村、長豐村非法占用的集體土地6125.36㎡;沒收其在融安縣浮石鎮東江村、東起鄉安太村、紅日村、長豐村非法占用集體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6125.36㎡;按實際占地面積每平方米處100元人民幣罰款,罰款金額為6125.36㎡×100元/㎡=6125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