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一季度,四川省分布式光伏并網約70萬千瓦,僅占全國分布式光伏并網容量的0.25%,分布式光伏發展較為緩慢,同時今年以來12398能源監管熱線針對分布式光伏并網接入問題的投訴咨詢頻發。通過調查研究發現,四川省將電力消納意見作為分布式光伏接入的前置條件,違背了國家對于新能源開發建設的相關政策精神,既阻礙了分布式光伏發展,又影響了電網加強配電網建設的積極性。針對該情況,我辦立即發出監管意見書,要求相關部門糾正增加分布式光伏備案前置條件的行為。
6月15日,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四川省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做好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川發改能源〔2024〕267號),要求各市(州)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辦)開展自查自糾,即時整改,不得擅自增減分布式光伏備案審查條件,要求電網企業有針對性地加強配電網建設,優化工作流程,提高辦理效率,做好并網管理相關工作。
下一步,我辦將按照國家能源局部署安排,持續強化分布式光伏并網監管,密切跟蹤分布式光伏并網動態,促進電網公平無歧視開放,推動四川省分布式光伏健康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