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推進燃料電池產業持續健康、科學有序發展,近日,無錫工信發布《2024年度無錫市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資助項目申報指南》。
扶持領域和對象
該項目扶持領域和對象為在無錫市區范圍內的企業(單位)購買氫燃料電池汽車并實際投入運營的示范應用項目。
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要求
1.申報單位為在無錫市區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單位),由業主單位(產權所有人)牽頭申報。
2.申報單位具有完成申報項目所必須的能力和必要的保障條件。
3.申報單位財務管理規范,會計核算體系健全,前三年無嚴重失信行為(無錫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局的《無錫市社會法人公共信用評價報告》信用報告登記不得為C+及以下)。
4.工業企業最近一次資源利用績效評價被列入D類的,不得進行申報。
申報項目基本要求
1.申報項目須在無錫市行政轄區范圍內實施,使用財政性資金的項目不予支持;
2.示范項目申報截止日為2024年9月30日,示范項目須在申報截止日期前實施完成。
3.申請補貼的氫燃料電池汽車應在2023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1日前在無錫市完成首次登記上牌;示范項目產權清晰,產權和實際運營人一致,享受補貼的車輛須承諾2年內或運營里程達20萬公里前不變更產權且同一單位內每輛氫燃料電池車輛平均年度運營里程不低于2萬公里。
4.申請補貼的氫燃料電池汽車應列入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并同時列入《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和《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
5.申請補貼的氫燃料電池汽車,應當采用本地產氫燃料電堆。
6.項目申報單位應承諾申請補貼的氫燃料電池汽車自購置日期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每半年向無錫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有關處室上報車輛使用情況。
扶持標準
為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車輛以舊換新,鼓勵氫燃料上下游企業參與裝備應用示范,對具有較好實用價值、商業模式,提升無錫氫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水平成效明顯的示范項目,按照裝機功率給予氫燃料電池車輛采購主體不超過3000元/kw的一次性補貼,單車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實際車輛采購價格(不含稅)的50%,同一企業(單位)年度補貼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申報流程
1.項目采用網絡申報。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市現代產業發展資金申報和服務平臺申報入口http://58.215.18.150:51368,注冊登錄后進行網絡預申報(已注冊企業無需重復注冊,但須增加2023年單位財務數據),報送準確、真實、完整、有效申報材料,企業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作出承諾。
2.申報項目按屬地原則上報,各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對轄區內企業申報的項目進行網絡受理和核實。通過網絡受理和核實的項目,由各申報單位登錄網絡申報系統下載并用A4紙規格打印申請書PDF和準備相關材料附件,裝訂成冊并加蓋單位公章。紙質版2分報送至各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審核。各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須明確扎口負責科室,會同財政部門正式行文并出具審核意見,連同申報項目材料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3.請各申報單位認真準確填寫聯系人信息,以便審核人員能及時與各申報單位取得聯系。
4.本通知的文本及各類政策依據均可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方網站:http://gxj.wuxi.gov.cn或無錫中小企業服務網:http://www.wxsme.org查詢和下載。
申報材料
1.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項目申請表(網上申報完畢后,從系統導出帶項目編號水印的項目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氫燃料電池汽車行駛證及裝機功率相關證件復印件;
5.氫燃料電池汽車購置合同及發票(含車輛生產廠商信息);
6.氫燃料電池汽車電堆等關鍵零部件注冊生產地佐證材料;
7.無錫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無錫市社會法人公共信用評價報告》(網上申報截止日時處于有效期);
8.企業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
9.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來源:無錫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