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發布關于《山西省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工程總體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主要目標,以市為單位,各市選取2~5個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較低的縣,建成一批就地就近開發利用的鄉村振興風電項目,每個市不超過20萬千瓦,每個縣不超過5萬千瓦,每個行政村不超過2萬千瓦,全省規劃下達鄉村振興風電項目規模200萬千瓦左右,力爭2026年底建成。
《方案》應明確風電項目實施規模、投資主體、收益分配方式及擬實現的村集體收益目標,原則上每個地市申報規模不超過20萬千瓦。各市能源主管部門按照省級下達的建設規模,組織實施鄉村振興風電項目建設,加快項目立項、環評等手續辦理,落實電網接入,盡快開工建設。
《方案》要求,優選投資運維主體。縣級政府綜合考慮投資建設能力、運營經驗、社會責任感、提高農村居民收入等因素,通過招標、競爭性比選等方式自主確定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風電項目投資主體。原則上一個縣一個投資主體。項目投資主體按照“統一建設、統一運維”的原則,負責本縣鄉村振興風電項目建設和全生命周期安全運行維護,加強機組安全技術管理,確保機組滿足申網安全運行條件,實現機組穩定可靠運行和項目生產安全。
同時,各市縣、各類投資主體與相關村集體要共同參與風電項目開發建設運營,項目投資主體負責項目前期手續辦理和組織項目實施,各市縣和村集體應為項目實施創造條件。
鄉村振興風電項目由設區市投資主管部門核準,探索試行備案制,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提供“一站式”服務,對同一個行政村或鄰近村聯合開發的項目,統一辦理前期手續。
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等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農村零散非耕地,依法依規保障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風電項目用地對不占壓耕地、不改變地表形態、不改變土地用途的用地部分,探索以租賃等方式獲得。
電網企業負責制定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風電項目接入保障方案,對鄉村振興風電項目,優先安排接網工程投資計劃,積極開展農網智能化改造升級及配套電網建設,確保與鄉村振興風電項目同步投運,保障相關風電項目“應并盡并”。項目上網電價按照并網當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執行,鼓勵參與市場化交易,參與市場化交易電量不參與輔助服務費用分攤。
鼓勵依法通過土地使用權入股等方式共享鄉村振興風電項目收益,拓展鄉村能源合作新模式。鄉村振興風電項目以就近就地消納為主,鼓勵與分布式光伏等其他清潔能源形成鄉村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推進鄉村綠色用能。
鼓勵金融服務機構按照綠色能源、鄉村振興等優惠貸款政策給予鄉村振興風電項目支持,創新投融資方式,在融資、貸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優惠支持,保障項目融資需求。
此外,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不得以配套產業、變相收取資源費(稅)等名義,增加不合理的非技術投資成本,積極營造公平、公開、公正環境。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和民營資本積極參與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工程。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