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TCL中環發布公告稱,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方案>的議案。公告顯示,修改本次可轉債發行總額,由不超過人民幣 1,380,000 萬元(含1,380,000 萬元)改為不超過人 民幣490,000萬元(含490,000萬元),修改本次發行擬投入的募集資金及募投項目情況,其 中“年產35GW高純太陽能超薄單晶硅片智慧工廠項 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改為300,000.00萬元,“TCL 中環25GWN型TOPCon高效太陽能電池工業4.0智慧工 廠項目”改為“12.5GWN型TOPCon高效太陽能電池工 業4.0智慧工廠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改為 190,000.00 萬元.
本次修訂前發行可轉債擬募集資金用途:
本次修訂后發行可轉債擬募集資金用途: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后用于“年產35GW高純太陽能超薄單晶硅片智慧工廠項目”和“12.5GWN型TOPCon高效太陽能電池工業4.0智慧工廠項目”。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將進一步提升G12大尺寸超薄單晶硅片和N型TOPCon太陽能電池產量,發揮公司競爭優勢,提升整體工業4.0水平,加快公司實現全球領先發展戰略進程。本項目貼合“平價上網”時代要求,打造具備更高品質、更高效率、更低成本的先進光伏產品,充分利用G12先進太陽能硅片產品技術優勢滿足日益增長的市場需求,同時提升N型TOPCon電池技術實力,對降低度電成本,增厚下游產業利潤空間亦具有重要的意義。本項目實施將有效提升公司核心戰略產品的生產能力,進一步增強核心競爭力,實現差異化縱深發展,鞏固行業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