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印發第二批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電站示范項目清單。文件顯示,共11個項目納入清單,儲能裝機容量1.1GW/4.4GWh,總投資約81億元,且均享受容量補償0.35元/kWh。其中2024年計劃投產90萬千瓦,2025年計劃投產20萬千瓦。儲能技術除了磷酸鐵鋰電池外,還包括壓縮空氣儲能、液流電池、飛輪儲能等。
原文如下: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印發第二批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電站示范項目清單的通知
內能源電力字〔2024〕334號
各盟市能源局,有關盟市發展改革委,內蒙古電力公司、國網內蒙古東部電力公司: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實施意見》(內政辦發〔2021〕86號)和《內蒙古自治區獨立新型儲能電站項目實施細則(暫行)》(內能電力字〔2023〕1101號)有關要求,自治區能源局2023年12月10日印發了《關于組織申報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電站示范項目的通知》,組織有關專家對各盟市申報的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電站示范項目進行了評估論證,確定了第二批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電站示范項目清單。現印發給你們,請按有關要求開展工作。
一、示范項目情況
納入自治區第二批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電站示范項目清單的(簡稱示范項目)共11個項目,裝機容量110萬千瓦,總投資約81億元,2024年計劃投產90萬千瓦,2025年計劃投產20萬千瓦(詳見附件1)。分區域來看,蒙西地區項目7個、裝機容量70萬千瓦,蒙東地區項目4個、裝機容量40萬千瓦。分技術路線來看,鋰電池儲能67.75萬千瓦,壓縮空氣儲能20萬千瓦,液流電池儲能21.25萬千瓦,氫儲能1萬千瓦。
二、有關要求
(一)盟市能源主管部門要落實屬地責任,督促示范項目業主盡快履行項目備案程序,并于一周內完成本地區示范項目備案工作,同時加強示范項目工程建設運營監管,每月10日前向自治區能源局報送工程建設運行情況。
(二)電網企業要結合示范項目規劃選址和電網接入條件,盡快開展示范項目配套送出工程建設,確保送出工程與示范項目同步投產。
(三)電網企業要會同盟市能源主管部門,嚴格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開展示范項目驗收工作,確保項目滿足有關技術要求;驗收通過后,示范項目方可并網;不滿足并網條件的示范項目不予并網,造成的損失由示范項目業主單位自行承擔。
(四)示范項目業主要盡快啟動項目前期工作,完成項目備案等相關手續后及時開工建設,要嚴格按照批復的項目技術方案開展工程設計施工,不得擅自調整技術方案或變更投資業主。
(五)示范項目業主要合理安排建設工期,確保項目在規定的時間內建成投產。鋰電池、液流電池、氫儲能等儲能類型應于2024年建成投產;壓縮空氣等其他形式儲能應于2025年建成投產。
(六)示范項目業主要嚴格規范項目建設流程,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做好儲能電站設備檢驗檢測工作,落實儲能電站安全消防設施和應急處置方案,確保儲能電站投運后安全可靠運行。
(七)示范項目業主要主動與電網企業對接協商接入電網方案和送出工程建設時序,示范項目建成后應接受電網統一管理,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開展并網驗收、涉網檢測、消防驗收等工作。
附件:第二批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電站示范項目清單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
2024年5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