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草局駐云南專員辦近期對云南省已建、擬建光伏和風力發電項目占用林草地較多的楚雄、大理、紅河、臨滄、文山等州(市)的重點縣(市、區),開展專題調研,推動光伏和風力發電項目依法依規使用林草地和合理有序發展。
調研組深入一線,查看了現地施工情況、臨時用地恢復植被情況和林光互補成效,查閱了使用林草地相關批文和可研報告等檔案材料,與州(市)、縣林草部門、縣能源主管部門和相關企業及村社群眾開展座談,深入了解光伏和風電項目的現狀、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并對進一步規范新能源建設征占用林草地管理與政府和相關部門進行了深入探討。
調研組要求,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堅決守住“不以破壞綠色資源換取綠色能源”的底線。林草部門要嚴格落實征占用林地草原的相關政策規定,不碰政策紅線,提前介入、主動服務,指導企業節約、集約使用林草地。對未批先占或超范圍使用林草地的行為,要堅決查處。要監督指導相關企業做好植被恢復工作,特別是光伏板陣列區下臨時用地的植被恢復,要嚴格執行技術方案,高質量完成恢復工作。
云南專員辦將進一步梳理總結本次調研成果,針對突出問題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同時,在日常監督中,強化光伏和風力發電項目使用林地和草原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