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皇島市行政審批局發布關于山海關海上風電一期500兆瓦平價示范項目核準的批復。
文件指出,秦皇島市行政審批局同意建設山海關海上風電一期500兆瓦平價示范項目,建設單位為新天海上風電(秦皇島)有限公司。
該項目位于山海關區與遼冀界線省管海域,北鄰山海關港區,向南輻射至河北省省管海域與國管海域交界附近,東側為遼冀海域分界線,西側為秦皇島港東錨地;陸上集控中心位于山海關港區南側凸堤、山海關船廠東南角,海纜登陸后經東疏港路、規劃道路接入陸上集控中心再沿浙江路與高壓通廊接入孟姜變電站。擬建海上風電場及陸上集控中心,設計裝機容量為500兆瓦。安裝56臺8.5兆瓦、3臺8兆瓦風力發電機組,預計年發電量155721萬千瓦時;配建1座220千伏海上升壓站,建筑面積1534㎡;敷設海上35kV海纜106.9km、220kV海纜11.8km;配套建設陸上集控中心(含綜合樓、控制樓、設備樓、附屬用房等,建筑面積6998㎡)及登陸點至集控中心輸電線路約(4km)、集控中心至電網220千伏孟姜變電站架空輸電線路(約6km、采用1回2×LGJ-400導線);配套建設相關附屬設施等。項目總投資為623864.85萬元。
詳情如下:
關于山海關海上風電一期500兆瓦平價示范項目核準的批復
新天海上風電(秦皇島)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送的《山海關海上風電一期500兆瓦平價示范項目項目申請報告》等材料收悉。為貫徹黨的二十大報告“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發展戰略,服務保障國家能源安全,落實河北省委“向海發展、向海圖強”行動,大力推進河北省海上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推動秦皇島市海上新能源產業發展,促進能源結構調整,依據河北省海上風電發展規劃(2022-2035年)及省發改委相關文件要求,省國資委《關于河北建投集團2023年度投資計劃的備案意見》(冀國資發規劃〔2023〕43號、確認由新天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綠色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投資實施山海關海上風電一期500兆瓦平價示范項目)、市海洋漁業局《關于山海關海上風電一期500兆瓦平價示范項目用海預審意見》(〔2022〕-63、同意該項目使用申請海域)、市資源規劃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同意選址”的意見、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關于山海關海上風電一期500兆瓦平價示范項目陸地集控站用地預審及選址意見的說明》(不需辦理用地預審及選址意見書)、山海關區行政審批局和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出具的該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意見(低風險)”等文件,經研究,原則同意該項目申請報告。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同意建設山海關海上風電一期500兆瓦平價示范項目。建設單位為新天海上風電(秦皇島)有限公司。
二、項目地點:海上風場位于山海關區與遼冀界線省管海域,北鄰山海關港區,向南輻射至河北省省管海域與國管海域交界附近,東側為遼冀海域分界線,西側為秦皇島港東錨地;陸上集控中心位于山海關港區南側凸堤、山海關船廠東南角,海纜登陸后經東疏港路、規劃道路接入陸上集控中心再沿浙江路與高壓通廊接入孟姜變電站。(具體位置及路由以職能部門意見為準)
三、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擬建海上風電場及陸上集控中心,設計裝機容量為500兆瓦。安裝56臺8.5兆瓦、3臺8兆瓦風力發電機組,預計年發電量155721萬千瓦時;配建1座220千伏海上升壓站,建筑面積1534㎡;敷設海上35kV海纜106.9km、220kV海纜11.8km;配套建設陸上集控中心(含綜合樓、控制樓、設備樓、附屬用房等,建筑面積6998㎡)及登陸點至集控中心輸電線路約(4km)、集控中心至電網220千伏孟姜變電站架空輸電線路(約6km、采用1回2×LGJ-400導線);配套建設相關附屬設施等。
四、項目估算總投資及資金來源:項目估算總投資為623864.85萬元,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和銀行貸款。
五、項目招標按經核準的《河北省建設項目招標方案核準意見》執行。
六、項目在國土空間規劃、海洋功能區劃、生態保護紅線、環境影響評價、海域使用、土地使用、資源利用、接入系統、安全生產、綠色建筑、應急救援、軍事、國安等方面要符合相關管理要求,按相關規定執行。
七、核準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河北省海上風電發展規劃(2022-2035年)及省國資委《關于河北建投集團2023年度投資計劃的備案意見》(冀國資發規劃〔2023〕43號)、秦皇島市發改委《山海關海上風電一期500兆瓦平價示范項目競爭配置結果通知書》、秦皇島市海洋和漁業局《關于山海關海上風電一期500兆瓦平價示范項目用海預審意見》(〔2022〕-63)、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關于山海關海上風電一期500兆瓦平價示范項目陸地集控站用地預審及選址意見的說明》、山海關區行政審批局《關于山海關海上風電一期500兆瓦平價示范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意見》(山審批穩評〔2022〕1號)、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關于新天海上風電(秦皇島)有限公司山海關海上風電一期500兆瓦平價示范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意見》(秦開審批穩字〔2022〕9號)等。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批復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相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按程序申請;本核準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有效期2年。項目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應當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申請延期。秦審批投〔2022〕07-0019號、秦審批投〔2023〕07-0011號文件廢止。
九、請你單位通過河北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及時、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建設進度、竣工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主動接受發改、海洋、海事、國安、住建、資源規劃、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電力、統計、國資委等相關部門的監管。
秦皇島市行政審批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