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江西省能源局下發《關于逾期在建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對5.01GW已經開工但尚未并網的風電、光伏項目進行延期,包含2019、2021年兩年批復的1.44GW風電項目,和2022年批復的3.57GW光伏項目。
文件原文如下:
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各有關企業:
為有效解決逾期在建項目電網接入和消納資源配置問題,保障新能源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按照贛能新能字〔2022〕169號、贛能新能字〔2023〕6號等文件要求,根據各設區市發改委會同地市供電公司核查結果,現將逾期在建并發生相應投資的項目延期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9年分散式風電、2021年風電項目全容量并網期限延長至2024年12月20日。其中,2024年4月30日前全容量并網項目按15%/2小時落實調峰能力,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20日之間全容量并網項目按20%/2小時落實調峰能力。2019年分散式風電按照企業申請納入集中式管理。
二、2022年光伏發電項目全容量并網期限延長至2024年9月20日,全容量并網項目按20%/2小時落實調峰能力。
三、逾期在建項目業主單位應于3月15日前向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書面明確一次性全容量并網時間,按照節點加快推進項目落地。在延期期限內,電網企業繼續按程序辦理項目并網;在延期期限到期后,電網企業不再有接入和消納義務。
附件:延期風電、光伏項目清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