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雙碳”目標背景下,汽車電動化、能源消費電力化、電力生產清潔化是實現目標的最核心實施路徑。未來新型電力系統中,以風電、光伏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占比將大幅提升,電力行業將實現深度低碳、零碳。同時,工業、交通和建筑等部門的用電需求進一步增加,全社會電氣化水平持續提升,低碳電力將推動消費端持續降碳、脫碳。隨著電能在終端能源消費中占比持續攀升,企業電力消費碳排放核算的重要性愈加凸顯。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工商聯副主席、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建議,建立電網碳排放因子數據庫,完善綠色電力交易機制,開展監測和精準量化電力消費的碳排放,推動企業綠色低碳轉型,應對國際“碳壁壘”。
劉漢元代表表示,特別是在工業制造領域,目前領先企業均已開始推行全面電氣化戰略,外購電力碳排放已成為企業碳排放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開展監測和精準量化電力消費的碳排放,是反映我國工業企業碳排放現狀及減排進程的重要基礎工作,是提升企業綠電消費積極性,幫助企業降低間接碳排放,推動企業綠色低碳轉型的切實抓手,也是體現工業出口產品低碳競爭力,應對國際“碳壁壘”的最佳措施。
電網排放因子是消費端核算碳排放量的關鍵指標,用于測算評估由于電力消費所產生的隱含排放,或稱間接排放。對于絕大部分非高耗能企業,間接排放是其碳排放的主要來源。因此,電網排放因子的準確性和時效性對間接排放的核算影響顯著。由于我國電網分為不同的層級,不同層級電網的覆蓋范圍不同,相應的電源結構布局和網架結構就不同,電網排放因子也不同。電網范圍劃分越小,電網排放因子越接近單位電力消費的實際間接排放;電網排放因子更新頻率越高,越能真實反映電力排放情況。當前,在我國境內運營的企業或生產的產品,被國內外第三方機構評估碳排放量時,普遍選用全國電網平均排放因子核算,其來源于國際數據庫,數據較為陳舊,無法準確反映我國能源結構地域差異,既對我國在國際貿易中充分發揮區域清潔能源優勢產生不利影響,也對各地區分級有序推進“雙碳”目標落地形成制約。
劉漢元代表認為,研究建立并滾動更新國家、區域、省各級電網排放因子,有利于精準估算消費端間接碳排放,有助于地方因地制宜制定適合本地實際的能源轉型政策,優化電力調入調出和電力消費結構,評估不同區域可再生能源發展、電力交換和儲能應用等對降低排放的效果,為各地確定碳達峰碳中和時間表、路線圖以及政策措施等提供重要支撐。同時,有利于鼓勵用戶進一步優化生產和行為模式,為企業預測間接排放提供重要參數,降低測算誤差和不確定性。
劉漢元代表指出,從理論上講,擴大企業對“水、風、光”等可再生能源電力的使用占比,是減少企業外購電力間接排放的重要措施。然而,不同國家或區域市場對“綠色電力”的認定及附帶要求存在差異。按照國際通行標準要求,特別是對于并網的綠色電力來說,不能存在減排效益多重計算的問題。由于我國綠色電力交易機制中,這一問題并未得到妥善解決,例如,被一家企業使用了的綠電減排效益,在電網排放因子計算時沒有進行相應扣除,導致另一家企業使用電網排放因子核算碳排放時,重復使用了這部分綠電減排效益。綠電減排效益被重復使用,是導致中國綠色電力國際認可度低,以及在企業碳排放和產品碳足跡層面無法發揮其應有低碳屬性的最根本原因。綠色電力的減排價值未得到準確反映,不利于我國綠電綠證市場發展,也給出口型企業應對歐盟碳關稅帶來挑戰。
對此,劉漢元代表建議:
一是建議由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機構牽頭,調動“產學研”各方力量,依據國際碳排放因子數據庫建設規范要求,構建具有真實性、可追溯性、全面性、實效性的電網排放因子數據庫,滾動更新國家、區域、省級電網排放因子。同時,通過廣泛國際合作,尋求與碳核算國際通用規范接軌,推動數據庫被不同國家、區域市場及應用場景廣泛認可,促使我國企業和產品碳排放評估還原至真實水平。
二是建議加快完善綠色電力交易機制,避免出現同一個項目同時獲得多種環境權益的問題。推動綠色電力與碳排放因子在碳核算層面實現實質性聯動,消除綠色電力存在環境屬性“雙重計算”問題,提升中國綠證的國際認可度。
三是建議加大力度在綠色電力資源富集區域開展符合國際規范要求的綠電交易試點。充分發揮綠色電力在降低企業或產品碳排放方面的作用,助力中國企業、中國產品在“走出去”過程中充分發揮綠色低碳競爭力。